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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 嗑


刑狱改革的问题

 

噬嗑者,震动而相和也。离为火为日在上,震为雷为动在下,其景象犹如晴天霹雳,但在万里晴朗的天空,是不会有雷的。在《无妄》、《震》、《丰》等卦中,我们已经分析过雷的成因,是带电云层与大地磁场的异电冲撞,才会发生雷的现象。古人虽不懂这些;但经过长期的观察和经验的积累,他们也知道没有云层的日子是不会打雷的。因此,本卦之雷应理解为地下之雷,即大地震动所发出的声响,颇似轰隆隆的雷声。而地震之地裂,犹如大地张开了嘴,地裂中心及附近地表层上的一切物资,都会陷进地之裂缝中去。因此,古人就联想到人的嘴的开张闭合,吞吃食物的样子,就将描述地裂之景象命名为“噬嗑”,以此来形容地裂。

地裂,是地震现象中的一种,是较轻微的地壳运动所致。因此本卦初九爻至六三爻为无咎,九四爻为吉,六五爻又为无咎。只有到了上九爻才是凶。虽然在地裂活动中人们损失了许乡东西(从城基的崩垮到城墙的塌陷,从堆积的粮食作物到腌制好的干肉),但这只是东西的损失,只要人还在,还活着,所损失的东西还会再有的。这就表现出古人们豁达乐观的人生态度。

当然,本卦所描述的是较小的轻微的地震与地裂(或是地层表面的部分塌陷),但在上九爻动以后,上下二震相应,将会有更大的地震来临。本卦也只是大地震的前兆的描写,所以直到最后才有凶。尽管如此,本卦所描述的地震、地裂,仍是三千多年前古代先民对大自然现象的最佳描绘;它使我们今天对地球之地壳、地质运动,地质的变化的研究是有很大的帮助的。也使我们认识到古代先民们是如何与大自然作斗争的。

 

【辞】噬12,亨,利用狱3

【译文】大地裂开又闭合,动而又合,是亨通的,利于用狱惩治有罪之人。

【说明】晴天霹雳,不似雷击,其动而合,似地震之地裂。由于地壳的运动,地层表面断裂,犹如大地张开了一条大口。而后由于地壳的连续活动,裂缝又动而合拢。地层裂开后,深不见底;是否地狱之说由此而起,或是由于地震地裂的现象使当时的人们联想到上天大地对人类的惩罚,因而周文王提出要利于用刑狱,惩治有罪之人。

 

【初九】履4567,无咎。

【译文】地震之动摇很疾速,转眼间在城墙附近发生了地裂,吞噬淹没了城墙的基部,使城墙摇摇欲坠,但这是没有过错的。

【说明】本爻一开始就描述了地震的震动疾速,使花费了多少人力物力修建起来的高大的城墙在地震面前毫无抵抗能力,转眼间城墙的基部就被地裂所吞噬。但周文王认为,这是自然的地壳运动,不是人类的过错,故言无咎。

 

【六二】噬肤8,灭鼻9,无咎。

【译文】地震之地裂,吞没了城墙的基趾,接着又吞没了外墙及城墙上突出的部分,但仍然没有什么过错。

【说明】本爻紧接初九爻,城墙的基础部分垮掉后,由于缺少支撑,与内墙关系密切的外墙以及城墙上突出的部分也相继崩塌,掉进地裂之裂缝中。这些震动与崩塌都与人们没有什么关系。是大地自己的运动,故称无咎。也就是说,不是由于人们的过错才造成的地裂。

 

【六三】噬腊1011,遇毒12:小1314,无咎。

【译文】地裂还在继续,连整治好的土地(意谓已经种上庄稼的)也陷进地裂之中,即使有很厚重的大石块也陷进地裂之中。人们看到这种情形都有短暂的遗憾,但仍是没有人们的过错。

【说明】古人观察地震地裂的活动很仔细,从地裂的反复运动中,他们便联想到人类的嘴的动作。地裂颇似人的嘴一样,吞噬下大地上的东西,只要在它的范围内。它什么都不放过。本爻仍是在继续描写地裂运动,仍是在说明天地的运动不关人们的事。

 

【九四】噬干胏15,得金16,矢17,利艰18贞,吉。

【译文】地裂运动还在继续延伸,就连人们堆积的干燥的农作物也被吞噬进地裂之中。得到金星,陈述之,利于在很艰难的条件下贞问,是吉祥的。

【说明】根据远古传说,一万年前地球上曾经发生过大洪水,那么,在黄帝、尧、舜时代是否是地质活跃期?殷周时人们对地震、地裂已不感到奇怪与恐惧。本卦所描述的“噬嗑”(地壳运动)很详细,可见周文王在创作《周易》之前已经遇到过许多次地震、地裂。这是否与金星的活动有关?不得而知,但周文王陈述它,说明他认为这是有一定关系的。

 

【六五】噬干肉19,得黄20金;贞,厉;无咎。

【译文】地裂还吞噬了干燥的土地表层,人们得到美好的金星,于是又一次贞问,得危险之断,但亦不是人们的过错。

【说明】在这次地裂运动的过程中,人们的损失是很大的,先是城墙基础的塌陷,接着是城墙的塌陷,然后是土地的沦陷,接着又是谷物等。然而,有失必有得,人们得到美好的金星的启示,本卦虽然没有说明这个问题,但在爻辞中提出这个问题并不是没有意义的。

 

【上九】何21校灭耳22,凶。

【译文】怎么会如此疾速地淹没了这许多东西,这是很凶的啊。

【说明】初九、六二、六三、六五爻都是无咎,九四爻是吉,何以本爻为凶呢?前五爻人们已经损失了许多东西,都为无咎,或吉,也就是说,在损失这些东西时,人们并不很心痛,因为他们知道这是大自然的运动规律,知道这次的地震、地裂规模不很大,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小型的地震、地裂。东西虽然损失了,只要人们再努力,是可以重建而获得的。但地裂地震的速度如此疾速,使人们猝不及防,所以周文王仍称之为凶。

 

【象】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勅23法。

【译文】雷电发动,大地震动而裂开,裂而又合,合而又裂.先辈的君王效法雷电之象,明其刑罚,正其法令,使天下合一。

【说明】雷动而威,电闪而明,为“啮合”的象征,二者合而其道章也。用刑之道,惩罚之道,在于威明相兼,明其法典,以息天怒也。亦在于明其刑罚,以正国家法令也。

 

【彖】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译文】口腔中含有食物,有食物就必须要动而咬合,这就称为噬嗑。大地裂开又合拢,颇似人的嘴巴动而又合,因此也称为噬嗑。其动而又合拢是亨通的,刚与柔先后分开,然后相互运动,这个啮合而动的意义就显明了,就象雷电交击互合,而啮合的道理昭彰。此时柔弱者处得中道并能向上奋行,尽管不处刚位,但利于施用刑狱来息上天之怒。

【说明】由地震地裂的地壳运动,人们联想到人的嘴的开合运动,故称为“噬嗑”。人之吞咽食物,要咀嚼,而咀嚼也就意味着要反复思考。周文王“怀保小民”的“裕民”政策是对的,但是不能一昧地迁就人民百姓,因此要象雷电交击互合一样,施用刑狱来惩罚有罪的人。在西周以前,刑法是很不完善的,甚至可以说,没有刑法,统治者犯错犯罪,没有人敢说,普通人犯错犯罪,则会受到统治者的惩罚,想打想杀,他们说了算。而奴隶们犯错犯罪,就随奴隶主的心意了,想打想杀,更是他们说了算。

 

【全卦总要】

本卦紧接观卦,观,是君子观象,应效风行大地之理,四处观察各地民俗风情,审察民心向往,查看各地生产状况,以及考虑改革统治与治理的制度。这是周文王在对各地进行考察时遇到的一次地震地裂活动。通过这次地震地裂活动,周文王同时也认识到大地的运行变化规律,以及思考到刑狱的改革和对国家和人民的统治与治理的制度问题。

据《史记·殷本纪》记载:“纣乃赦西伯。西伯出而献洛西之地,以请除格之刑。纣乃许之,赐弓矢斧钺,使得征伐,为西伯。”由此可见周文王是不赞同商纣王的这种残暴刑罚的,周文王实行的是“怀柔政策”,从而吸引了许多人民的归顺。然而,在归服周国的人们中,自然是良莠不齐的,有好人,也有坏人。因此周文王在观察了各地的情形后,以及在思考周国的统治与治理制度时,周文王也就在本卦提出了“利用狱”这样一种制度。这种制度就是不进行随意屠杀和任意体罚而进行关押,让犯错犯罪的人有反省改正的机会。这是一项重大改革措施,这无疑是对奴隶以及普通老百姓的格外宽待,和对人的平等认识,也是对奴隶私有制的反对和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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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噬:(shi)《诗·唐风·有杕之杜》:“彼君子兮,噬肯适我。”陆德明释文:“《韩诗》作逝,逝,及也。”逝:《尔雅·释诂上》:“逝,往也。”《说文·口部》:“噬,啗也。”《方言》卷十二:“噬,食也。”历来易学家都训噬为食、吃、喝之意,但噬又富有侵吞之意。这里用为侵吞之意更为合适。

2.嗑:(he)《庄子·天地》:“《折杨皇花》,则嗑然而笑。”《抱朴子·外篇·守嵴》:“口张而不能嗑,首俛而不能仰。”这里用为合、闭之意。

3.狱:(yù玉)《诗·召南·行露》:“虽速我狱,室家不足!”《诗·小雅·小宛》:“哀我填寡,宜岸宜狱。”陆德明释文:“岸,《韩诗》作犴。音同。云:‘乡亭之系曰犴,朝廷曰狱。’”《释名·释宫室》:“狱,又谓之牢,言所在坚牢也。又谓之囹圄。囹,领也;圄,御也。领録囚徒禁御之也。”《广雅·释言》:“狱,犴也。夏曰夏台,殷曰羑里,周曰囹圄。”徐灏《说文解字注笺·犬部》:“狱之引申,为罪,为讼。”这里用为囹圄、监狱之意。

4.履:(lǚ吕)《左传·僖公四年》:“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韩非子·扬榷》:“行之不已,是谓履理也。”《说文》:“履,足所依也,从尸,从彳,从夂,舟象履形。一日尸声,古文履从页:从足。”徐灏笺注:“履,践也,行也,此古义也。”《玉篇·履部》:“履,践也。”这里用为行动之意。

5.校:(jiào)《周礼·考工记·廬人》:“毄兵同强,举围欲细,细则校。”郑玄注:“郑同农云:‘校读为绞而婉之绞。’……(玄谓)人手操细以毄则疾。”又《弓人》:“恒角而短,是谓逆挠,引之则纵,释之则不校。”郑玄注:“校,疾也。”贾公彦疏:“角所以放矢,今角不用力,故释之不校疾也。”《论语·泰伯》:“实若虚,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尝从事於斯矣。”《荀子·王霸》:“故忧患不可胜校也,必至于身死国亡然后止也。”这里用为疾速之意。

6.灭:(miè蔑)《易·大过·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书·五子之歌》:“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厥德。”《管子·侈靡》:“章明之毋灭,生荣之毋失。”《淮南子·原道》:“草木注根,鱼鳖凑渊,莫见其为者,灭而无形。”高诱注:“灭,投也。形,见也。”《小尔雅·广诂》:“灭,没也。”这里用为淹没、掩没、隐没之意。

7.趾:(zhǐ止)《易·贲·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诗·周南·麟之趾》:“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左传·宣公十一年》:“议远迩,略基趾。”杜预注:“趾,城足。”《篇海类编·身体类·足部》:“趾,与址同。”《文选·潘岳<西征赋>》:“擢百寻之层观,今数仞之余趾。”李善注:“趾,基也。”这里用为城墙的基础之意。

8.肤:(fū夫)《易·暌·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文子·道德》:“以耳听者,学在皮肤。”《辞海·口部》:“噬肤,犹切肤,谓关系密切。”这里用指为与内城墙连接的外城墙及地面表层之意,以人的皮肤来比喻内外城墙及地面表层之关系。

9.鼻:(bí荸)《广雅·释器》:“印谓之玺,钮谓之鼻。”原意是指器物、物体隆起或突出的部分。这里用指为城墙上突出的部分。

10.腊:(là辣)《古文苑·王褒<僮约>》:“结苇腊垆。”章樵注:“腊,缉治也。”缉治,谓整治之意。这里用为整理、治理之意。

11.肉:(ròu)陆九渊《语录》上:‘久旱时,田肉深,独得不旱’。”《汉语大字典·肉部》:“肉,外层,外表。如:土肉。这里用指为比较深的田土之意。

12.毒:(dú独)《书·微子》:“天毒降灾荒殷国()。”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卷三:“《尚书·微子篇》:‘天毒降灾荒殷国()’《史记·微子世家》作,‘天笃下灾亡殷国。’笃者,厚也,言天厚降灾咎以亡殷国也。笃与毒,亡与荒皆叠韵,此以叠部字代本字之例也。”《老子·五十一章》:“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说文·屮部》:“毒,厚也。”徐灏笺注:“毒之本意为毒草,因与笃同声通用而训为厚耳。”这里用指为厚重的土块之意。

13.小:(xiǎo)《易·屯·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书·仲虺之诰》:“好问则裕,自用则小。”《庄子·逍遥游》:“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此小年也。”成玄英疏:“言龄命短促,故谓之小年也。”这里用为形容短暂之意。

14.吝:(lìn)《易·屯·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书·仲虺之诰》:“用人惟已,改过不吝。”《说文·口部》:“吝,恨惜也。”王筠句读:“恨,惜固是一义引伸……又恨惜兼之。”这里用为“悔恨、遗憾”之意。

15.胏:(zi)郑玄注《易》云:“胏,箦也。”箦:《诗·卫风·淇奥》:"瞻彼淇奥,绿竹如箦。”毛传:“箦,积也。”积:《说文·禾部》:“积,聚也。”段玉裁注:“禾与粟皆得称积。”这里用指为堆积的干燥的农作物之意。

16.金:(jīn)星名,金星的简称。水、金、火、木、土这五大行星,在古时有一组更为通行的名称,即辰星、太白、荧惑、岁星、镇星。《易·蒙·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易·姤·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本爻所指的金星,即是指太白星。

17.矢:(shǐ史)《易·解·九二》:“田获,三狐,得金,矢,贞,吉。”《书·大禹谟》:“皋陶矢厥谟。”孔传:“矢,陈也。”孔颖达疏:“皋陶为帝,舜陈其谋。”《诗·鄘风·柏舟》:“之死矢靡它。”《诗·大雅·卷阿》:“来游来歌,以矢其音。”毛传:“矢,陈也。”《尔雅·释诂上》:“矢,陈也。”《论语·雍也》:“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这里用为陈述之意。

18.艰:(jiān)《易·大有·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书·大禹谟》:后克艰厥后,臣克艰厥臣。”《书·大诰》:“遗大投艰于朕身。”《尔雅》:“艰,难也。”《国语·鲁语》:“固国之艰急是为。”这里用为艰难困苦之意。

19.干肉:谓干燥的土地表层之意。

20.黄:(huáng)《易·坤·六五》:“黄裳,元吉。”《书·康王之诰》:“皆布乘黄朱。”《诗·周南·卷耳》:“陟彼高冈,我马玄黄。”《诗·小雅·苕之华》:“苕之华,芸其黄矣。”《诗·大雅·生民》:“茀厥丰草,种之黄茂。”毛传:“黄,嘉谷也。”《诗·鲁颂·有駜》:“有駜有駜,駜彼乘黄。”《吕氏春秋·功名》:“缶醯黄,蚋聚之,有酸。”高诱注:“黄,美也。黄故能致酸,酸故能致蚋。”这里用为美好之意。

21.何:(hé禾)《易·睽·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老子·二十章》:“唯之与阿,相去几何?”《论语·述而》:“何有于我哉?”《列子·汤问》:“如太行王屋何。”《汉语大字典·人部》:“何,为代词,副词。表示疑问,相当于‘岂’、‘怎’”之意。

22.耳:(ěr)《管子·臣乘马》:“故春事二十五日之内耳也。”《史记》:“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资治通鉴》:“田横,齐之壮士耳。”《汉语大字典·耳部》:“耳,语气词,表示肯定或语句的停顿与结束,相当于‘了’、‘啊’、‘也’”之意。

23.勅:(chì刺)古同“敕”。《诗·小雅·楚茨》:“既匡既敕。”《管子·枢言》:“能戒乎?能敕乎?能隐而伏乎?”《汉书·礼乐志》:“敕身齐戒。”陆德明《经典释文》:“郑云:‘勅,犹理也’。一云‘整’也。”这里用为“正”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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