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一定的,需要看具体的险种。
在现实生活中,意外险跟医疗险等其他的保险不一样,是在发生意外造成人伤情或者死亡以后进行的赔偿。
意外保险分为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保险,不同的保险种类在理赔的时候情况也不同。
1、意外身故:如果是意外造成的身故,那么多份意外险是能够叠加赔付的,家人可以携带保单等证明材料,分别到多家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互不冲突。
比如你投保了三份意外死亡赔付100万元的保险,那么,总共就可以得到300万元的赔付。
2、意外伤残:如果是意外伤害造成的伤残,保险公司是按伤残比例赔付的,意外伤残分为1-10级,其中1级伤残最严重,100%赔付保险金。
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到多家保险公司同时进行理赔的。具体的理赔数额需要按照意外险的合同来认定,比如说同样是保额100万元,同样定到5级伤残,有的保险合同可能约定50万元,有的保险合同可能约定30万元,那么就需要按照这个合同约定来履行。
3、意外医疗:意外医疗保险属于补偿性保险,能够进行多次赔付,但是赔付的总额不能超过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这也就意味着,即便你在多家保险公司保了高额的医疗险,但是无论你到哪个保险公司去主张、或者同时到多个保险公司主张,最终赔付的保险的总额,都不会超过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
比如你的保险是三个保险公司各50万共150万元,但是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是10万元,那么最多只能赔付10万元。
当然,如果意外包下也有住院津贴,这种非实际发生的费用,还是可以重复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