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首先需要证明的,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在法定继承中,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有父母、配偶、子女;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没有的情况下,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那么如何证明这些继承人的身份呢?下面介绍两种常用方式:
第一种方式,到户籍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如果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户口曾经在一个户口本上,且被继承人是户主的情况下,那就好办了,直接到当时的那个户籍派出所查阅户口登记底档,让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而对于被继承人父母年纪较大且早已过世的情况,有可能户籍派出所没有其户口登记,对于这种情况可以找被继承人父母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开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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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方式,由被继承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档部门,依据其人事档案记载,摘抄其亲属关系,开具证明文件。
文丨杨博玉律师 民事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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