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因素危害环境下的劳动保护措施 |
发布时间:2010-08-27 09:02:24 点击率:31 |
生产环境中的物理因素包括:气象条件,如气温、气湿、气流及气压;电磁辐射,如X-射线、γ-射线、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激光、射频和微波辐射;噪声和振动等。 物理因素对人体的作用,在正常条件下(如强度低、剂量小或作用时间短)对人体无害,有些还是维持人体器官生理功能所必须的条件;当强度、剂量超过一定限度或接触时间过长,则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引起病损。在一般情况下多为功能性损害,脱离接触后可恢复,但严重时可产生永久性的不可恢复的损害。 (一)高温作业的劳动保护管理 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平均湿球黑球温度(亦称WBGT指数,℃)等于或大于25E的作业称为高温作业。高温作业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高温、强辐射型作业,如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铁、铸造、锻造,火力发电的锅炉间等。 高温作业时人体可出现一系列生理性改变,主要为体温调节、水盐代谢、循环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等方面的改变。 中暑是高温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疾病,按发病机理可分为热射病、日射病、热衰竭和热痉挛。为使基层单位在职业病登记和报告中易于识别,在《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1960年劳动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中将中暑分为:①先兆中暑:在高温作业过程中出现头晕、头痛、眼花、耳鸣、心悸恶心、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尚能坚持工作者。②轻症中暑:具有前述症状,而一度被迫停止工作,但经短时休息,症状消失,并能恢复工作者。③重症中暑:具有前述中暑症状,被迫停止工作,或在工作中突然晕倒,皮肤干燥无汗,体温在40C以上或发生热痉挛者。 为了防止在高温作业中发生中暑,必须采取综合性防暑降温措施: 1.车间温、湿度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由于工艺要求湿度较高的车间,也应满足相关标准。 (二)低温作业的劳动保护管理 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称为低温作业。在低温环境下工作时间过长,超过人体适应能力,体温调节机能发生障碍,则体温下降,从而影响机体功能,可能出现神经兴奋与传导能力减弱,出现痛觉迟钝和嗜睡状态。长时间低温作业可导致循环血量、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而引起凝血时间延长,并出现协调性降低。低温作业还可引起人体全身和局部过冷。全身过冷常出现皮肤苍白、脉搏呼吸减弱、血压下降;局部过冷最常见的是手、足、耳及面颊等外露部位发生冻伤,严重的可导致肢体坏死。 低温作业的劳动保护管理包括以下几点: 1.车间温、湿度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冬季要有防寒、采暖设施,露天作业要有防风棚、取暖棚。 (三)噪声作业环境的劳动保护管理 随着工业的发展,噪声的危害日趋严重。据统计,我国有1000万工人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中作业,其中100万人患有不同程度的职业性耳聋。 人们在强噪声环境中暴露一段时间,会引起听力下降,离开噪声环境后,听力可以恢复,此现象称为听觉疲劳。在强噪声环境中如不采取保护措施,听觉疲劳继续发展,可导致听力下降或永久性听力损失。噪声除影响听觉系统外,还影响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和消化系统等,造成神经衰弱、血压不稳、肠胃功能紊乱等。 噪声污染是一种物理污染,按产生的机制作业环境中的噪声可分为:①机械噪声:由机械的撞击、摩擦、传动而引起的,如纺织机、电锯、冲床、破碎机等发出的噪声。②空气动力噪声:由空气压力变动引起的,如鼓风机、空气压缩机、汽轮机等发出的噪声。③电磁性噪声:由电磁的空隙交变力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噪声,如发动机、变压器发出的噪声。 目前影响工人健康,严重污染环境的10大噪声源是:风机、空压机、电机、柴油机、纺织机、冲床、木工圆锯、球磨机、高压放空排气和凿岩机。这些设备产生的噪声可高达120~130dBA。 对噪声作业环境的管理措施主要有: 1.研制和选择低噪声设备,提高机械设备的加工精度和安装技术,从而降低发生体的辐射声功率。 (四)振动作业环境的劳动保护管理 接触振动的作业和振动源主要有:①使用振动工具的作业,如铆接、清砂、锻压、凿岩、造型、捣固、钻探、割据等,其振动源为铆钉机、风锤、电钻、锻锤、电锯、捣固机等;②研磨作业,如研磨、抛光、铣镟等,其振动源为砂轮机、抛光机、铣床、镟床等;③交通运输的振动源,如汽车、火车、飞机等;④农业机械的振动源,如收割机、脱粒机、拖拉机等。 振动对人体的危害分为局部振动危害和全身振动危害。由于局部肢体长期受强烈振动而引起的肢端血管痉挛、上肢周围神经末梢感觉障碍及、关节骨质改变为主要表现的职业病,称为局部振动病。全身振动危害主要是引起周围神经和血管功能的改变,如眩晕症中的晕车、晕船。 在很多情况下,振动是不能全部消除或避免的,对振动的防护主要是减少和避免振动对作业人员的损害。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改进作业工具,对工具的重量、振动频率、振动幅度进行改进和限制;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EHS中国网”字样的文字、图片合音视频作品,版权均属EHS中国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EHS中国网”. 2.对于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在两周内与EHS中国网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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