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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女被奸污怒告凶手,开庭离奇翻供,公检法联手识破蹊跷隐情

很多人在遇到难以置信的事情时,常常会说“连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来表达自己的惊讶之情。

而今天我要说的这个案子,正是一起“连电视剧都拍马难及”的真实案例。

第一、法官的疑惑

2007年11月,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发生了一起强奸案,被害人叫李丽,是一名长相漂亮的17岁少女,独自居住在当地一栋大楼的4楼。

11月3日凌晨1点,居住在李丽对门的邻居蒋伟,突然满身酒气地闯入了李丽房间,将李丽按倒在她的床上,意图不轨。

案发地房间

李丽当即拼命挣扎并大声呼救,蒋伟一见,立时用力捂住李丽的嘴,并口出威胁之语,随后侵犯了李丽。

次日一早,李丽便赶到仙居县城关派出所报了警

警方迅速展开侦查,由于此案案情明晰,因此警方没费多大力气就根据李丽身上以及现场遗留证据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蒋伟,而蒋伟也对其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人证物证俱全,警方很快便将此案移交检察机关准备提起公诉。

坦率地讲,此案案情并不复杂,而且证据确凿、事实清晰,要不了多久,蒋伟就会因其犯下的罪行而受到法律的严惩。

按照仙居县法院工作计划,此案会在2008年3月开庭审理。

然而就在开庭前夕,负责此案的主审法官吴法官却突然收到了被害人李丽的一封亲笔“证明”,上面竟申明蒋伟对她的侵犯,是她自愿的,并请求法院判决时对犯罪嫌疑人蒋伟从宽处理。

李丽亲笔证明原稿

吴法官收到这封“证明”后感到极其不可思议,根据前番警方调查取证,李丽和蒋伟虽是邻居却相互并不认识,更不是男女朋友,何来李丽“自愿”一说

而且无论是从李丽蒋伟双方对案发细节的描述还是从现场取得的证据,都证明这是一起不折不扣的强奸案。若是按李丽这“证明”上所言,那岂非是李丽认可了蒋伟对她的强奸?这也未免太过匪夷所思了些。

很快法官便想到,李丽这封“证明”很可能是伪造的或者是在她不情愿的情况下被迫写的,于是法院立刻联系了李丽本人,以核实这封“证明”的真实性。

但核实的结果却令法官们更加迷惑了,李丽本人竟亲口承认说“证明”确系她所写,并强调没人强迫她,她是自愿写的这封“证明”

浙江台州仙居县人民法院

尽管李丽是这么说,但吴法官却并不相信,受害人在开庭前突然翻供,这其中必是发生了某些不为他人所知的特殊原因

第二、李丽为什么忽然改口为强奸自己的凶手求情?

鉴于此案证据确凿,而且蒋伟之前也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此法院还是如期开庭,审理此案。

但就在开庭后,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原本一直都承认自己强奸了李丽的犯罪嫌疑人蒋伟,竟在庭上突然翻供,而且说法与李丽提交的所谓“证明”一模一样,称李丽是自愿与他发生关系

如此一来,案件自是无法继续审理下去。

眼见案情产生重大变化,检察机关也当机立断,当庭申请延期审理。须知法律绝非儿戏,此案无论哪方面都显示它是一起典型的强奸案,岂能因李丽和蒋伟的翻供而罔顾事实,如此法律的公平和威严何在

案子很快被移交给警方继续侦查,而现在案件情况已与当初不同,此案中受害人李丽明显存在做伪证的嫌疑,在国法的强大震慑下,本是受害人的李丽,终于向警方交代了一切。

李丽本身确实是被蒋伟强暴了,此前她的报案、陈述都是她主观意愿的真实反映,她本人确曾想请法律为她主持公道,严惩侵害她的蒋伟

然而就在蒋伟被警方拘捕后,事情却发生了出乎意料的变化

李丽报案的仙居县城关派出所

首先是蒋伟父母多次暗中找到她,请求她放过蒋伟一马,声称只要她愿意向法院出具一份“自愿证明”,那么他们将重金酬谢。

李丽对此嗤之以鼻,蒋伟对她身心造成的巨大伤害,岂是用钱能买回的?所以李丽严词拒绝了蒋伟父母的荒唐提议

但蒋伟父母并未就此放弃,而是像附骨之蛆一样阴魂不散,无论李丽走到哪里,蒋伟父母都能找到她,甚至李丽逃回老家躲避他们也一样能找上门,直让李丽烦不胜烦。

就在双方你追我逃的这段时期,李丽遇到了一个对她来说极为重要的男士

这名男子叫作王明,20出头,人长得颇为帅气。他在得知李丽遭遇后极为同情,在李丽被辱后的日子里,一直陪着她,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她,又出谋划策帮助李丽逃脱蒋伟父母的骚扰,令得李丽十分感激。

李丽毕竟是个17岁的姑娘,又处在被伤害后的脆弱时期,不知何时,她的这份感激竟渐渐变成了对王明的爱慕之情

觉察到李丽的情意后,王明也很高兴,他向李丽坦白说他也早已喜欢上了她,他对李丽这般关心,正是因为他不知何时心中就有了李丽,一边是郎有情,一边是妾有意,所以两人很快便发展成了恋爱关系。

就在两人爱得如胶似漆死去活来时,王明突然向李丽坦白了一件事——他是蒋伟的朋友

李丽得知情况后虽然有些气愤,但最终在爱情的驱使下原谅了王明的隐瞒,王明见女友似乎并不责怪他,便趁热打铁劝说女友放蒋伟一马,这样他将来也对好友有个交代。

李丽见男友苦苦相求,心中一软也就同意了王明的请求,心中虽然委屈,但想着只要男友以后对她好,那么她放过蒋伟也无妨

对李丽而言,蒋伟毕竟是过去式,而眼前的亲密男友,却是她最重要的现在时甚至将来时,在她心里,显然男友比自己讨回公道更重要。

此后李丽便写了前文所述的那封“证明”并交给了法院,王明对她这一举动极为高兴,两人的感情愈发好了。

然而李丽不知道的是,这个叫王明的男子,她打定主意要托付终身的“一生之爱”根本就是蒋伟父母一手安排来接近她的

蒋伟母亲在狱中接受采访,称自己不懂法才做出这等事

在之前李丽多次拒绝蒋伟父母“和解”的提议后,蒋伟父母便大开脑洞想出了一个极其卑鄙的主意

他们找到蒋伟的好友王明,要求王明趁李丽被强奸后的这段脆弱时期接近于她,想方设法骗取她的感情,以帮助他们的儿子蒋伟脱罪。

王明鉴于“兄弟之情”答应了蒋伟父母,并按计划成功取得了李丽的“自愿证明”

正当一帮人以为自己阴谋得逞弹冠相庆时,警察上门了,这帮人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却不知在他们那无知的小聪明之外,还另有一样东西在维护世间的公平和正义

国法

第三、王明对李丽究竟有没有真感情?李丽、王明等人的最终结局

由前文可知,李丽为了“爱情”做了假证,可见她待王明确是真心,那么王明对李丽又是否真感情呢还有李丽为了这段“感情”做伪证而入狱,她自己是否有过悔意呢

李丽在仙居县看守所

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不该由我来答,还是让他们二人自己来回答吧。

在李丽和王明入狱后,央视记者曾对他们进行过一次狱中采访,以下是李丽和记者之间的对话。

李丽:“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是相信这一点的,我还相信他(王明)是爱我的,我也是爱他的。”

女记者:“你不后悔与他有过这段感情?”

李丽:“没有后悔!”

直到最后,李丽对她与王明之间的“爱情”仍然充满了眷念和憧憬,那我们来看看王明又是怎样说的。

直到入狱,李丽对自己的“爱情”仍然充满憧憬

王明:“她这么做,就是想证明她爱我。说为了我,为了帮我把朋友放出来,她自己坐牢也无所谓,这就是一种付出吧。”

“但我跟她注定是不可能的,没办法的。”

女记者:“那你心里有没有过真心爱过她的时候?”

王明:“从来没有过,一点爱的因素都没有。我对她的感情,就是一种对不起她的愧疚之情。”

就王明所言,看来李丽是一厢情愿、错付真心了

蒋伟父母指使王明接近被他们儿子强奸了的李丽,王明不但不予拒绝,反而依言去骗取李丽仅剩的最后一点可怜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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