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电子商务法草案已经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信,正式的电子商务法用不了多久就会落地了。这意味着,广大的网购消费者的权益将会得到更全面、更有效的保障。随着草案提交消息的传出,更多网购人群关心的是他们的切身利益。
现在小编告诉你,其他的你都不需要管,但是这几条你必须要了解,因为这和你的合法权益息息相关!
只要是有过网购经验的人,都会有买到质量差、不满意的商品的经历。很多商品,买的时候看着很美,但是实际到货却是让人大吃一惊!
网上的买家秀和模特秀的对比图比比皆是。试问,花了钱,买到这样的一件衣服,是不是不给差评都对不起这家店?
但是只要是给了差评的,商家就会想方设法的威胁我们消差评。更有甚者扬言:不删差评,我就杀了你!
如此嚣张的气焰,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少年,难道你不知道这个社会是法制的吗?
对此,《商务法草案》具体列出了六类损害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的行为,包括: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有偿或者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他人商业信誉;骚扰或者威胁交易对方,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修改、删除商品或者服务评价;篡改或者选择性披露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记录;发布不实信用评价信息等。并且规定,电商经营主体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次,再也不用担心个人信息会泄露了!
我想不止是小编,很多人都遇到过这种事情。
小编头天在京东上买了点零食,第二天竟然就有诈骗的人拨打小编的电话,说小编的包裹出了问题,要重新下单!
更有甚者,以包裹有违禁物品的理由诈骗钱财!
对此,《电商法草案》明确规定了电商第三方平台和电商经营者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义务,电商经营主体未履行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电商法》草案一出,快递表示压力山大!
在网购的过程中,我们也经常遭遇这样的事情:包裹不是坏了就是丢了,甚至买一件东西,半个月才收到。一些高价保价的包裹,一旦出现问题,更加得不偿失。
如果你的包裹不幸遭遇了下面的事件:
京东固安仓库发生火灾,由于该库房失火可能会影响部分消费者的订单履约。
或者发生了圆通员工罢工,仓库堆满4000件包裹,只能消费者自己去仓库里找包裹的事情。
此时的你,该如果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电商法草案》也关注到了这个问题。草案规定,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服务过程中,电子商务交易物品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短少的,应当依法赔偿。以加盟方式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加盟方与被加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不能向消费者提供平台内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先行赔偿;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向消费者赔偿后,有权向平台内经营者追偿。
小编认为,现在网购已经成为大家的一种消费习惯。更多的人足不出户就能买到自己心仪的物品。但是由于以往的电商没有受到相关的法律约束,不少商家都是为所欲为,做出很多侵犯网购消费群体的不法事件。网购群体,也是一个弱小的群体,更需要国家法律的保护!所以,我们要拿起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利,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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