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始县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固政办[2016]5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大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控制城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及临时堆场、烧烤摊点等场所的扬尘污染问题,保障空气质量达标和维持良好的市容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夏吉学(党委副书记、副大队长)
副组长:常永彬(党委委员、副大队长)
朱道益(党委委员、副大队长)
牛新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映明(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陶其文(党委委员、警察大队长)
姚 卫(党委委员、工商大队长)
成 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执法中队中队长(含朱金连)、指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常永彬兼任办公室主任,督查考评中心负责统筹推进此项工作的的任务下达、信息发布、资料汇总、考核督查等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整治工作的落实和实施。
三、具体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施工工地渣土运输和临时堆场扬尘污染防治
1、严控在建工地源头污染,加强对城区建筑工地出入口的日常管控工作,督促工地安排保洁人员和设置机械冲洗设施,落实建筑渣土及物料运输车辆保洁措施,做好出场前的保洁工作。
2、严格出场渣土车辆的密闭运输检查,渣土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
责任单位:各执法中队
责任人:各中队中队长(含朱金连)
(二)城区烧烤油烟污染防治
1、规范经营行为,取缔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烧烤的行为;禁止沿街门店在店外占用城市道路摆放桌椅,影响市民正常通行的行为。
2、强化油烟治理,推行无烟烧烤,城区烧烤经营户必须采用无烟烧烤设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必须达标,并远离居民生活区。
3、实施入市经营,按照堵疏结合原则,对城区主干道范围内两侧经营门面及两侧流动烧烤摊点、夜市排档进行集中整治,选择适当地点,规划建设夜市排档、烧烤行业集中经营点,引导商户入市规范经营。
责任单位:各执法中队
责任人:各中队指导员(含朱金连)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4月20日至4月30日)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宣传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制造良好的舆论气氛,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扬尘污染防治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各职能部门全面摸清城区在建工地渣土运输、市容等方面的扬尘污染情况,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台帐。
(二)集中整治、验收整改阶段(2016年5月-9月)
集中5个月左右时间,组织开展大规模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要求,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对已整治的项目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全面提升、长效管理阶段(2016年10月)
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提高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首要工作任务狠抓落实,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各司其职,形成严查、严管工作态势;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发生突出问题,第一时间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处置,确保各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整治台帐,严格督察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建立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台帐,定期上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整治信息动态;大队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考评中心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督察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和解决整治工作中突出问题,并及时记录检查结果、通报检查情况,对于不执行或者不认真执行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注重对典型事例的宣传曝光,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固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二0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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