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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虛中命書卷中


李虛中命書卷中
通理物化
清氣陽為天,杳杳而上沖乎陽;濁氣陰為地,冥冥而下從其物。
太虛之先升寂何有至精感微而真一生焉,真一運靈而元氣自化,自化元氣者,乃無中之有,有中之無,廣不可量,微不可察,氤氳漸著,混漠無倪,萬象之端,朕兆於此。於是有清通澄朗之氣,化而為天;濁滯煩昧之氣,積而為地。故清者自濁而澄,高者自下而上。天高而浮,地厚而沉。浮者有彰動之象,故為陽;沉者有寂沒之理,故為陰。清者上騰高而純陽,故充滿;濁者下沉密而純陰,故冥寂。而萬物從化之,故沖於上者為陽,而生萬物;沉于下者為陰,而成萬物,然而實始於一者也。

清濁交分,人物混成,造化始於無相,因而三生。
太樸之散乾坤之形,分體一定乎尊卑,有陰陽之相摩,有剛柔之相推,變動以行其道,經緯以成其事。凡垂象於天者,莫非文也,有高下之相傾,廣輪之相推,動靜之所生,形勢之所持。凡其質於地者,莫非禮也,故萬物生於其間者,亦且出機入機,出冥人冥,方生方死,方死方生,域於輪轉之地,而機之動不能自己,故草木黃落而菊始華,倉庚嗚而鷹以化。一根發之細不知誰與之扶持,一昆蟲之微,不知誰與之生死。戢戢而動植,非物與之雕刻也;芸芸而歸根,非物與之揪斂也。自消自息,自智自力,自形自色,曾不知有造化之者,是人物混然而立也。則其光為日月,其文為星辰,其澤為雨露,其威為雷霆,辰集于房,月湛而明,日遄而化,此天之道也。其高為山嶽,其大為江湖,其文為草木,其富為百穀,載萬物而不懾,生萬物而無窮,此地之德也。高而為君父,貴而為王侯,大而為郡牧,下而為庶民,文于仁義忠信,富於財谷布帛,成而祀天地,靈而驅萬物,此人之事也。莫大乎天,莫厚乎地,莫靈於人,是以因于天體,成於地儀,範圍天地之化三才,由一而生也。

天一地二,蓋乾坤之體,坤為土也,乾為金,金亦土也,為水母。
天一地二,奇偶之策也。三奇為乾,三偶為坤,是一而兩之之義也。故陰陽自始者,謂之太始。陰陽自明者謂之太極。則萬物之始於乾也,亦由天地之所資以始,是以知乾為之太始。萬物之所資生於坤也,亦由天地之所資以生,是以知坤為之太極。故乾之卦所以在西北,坤之卦所以在西南。以乾為太始,以坤為大極,可知矣。是乙太始之極,一而兩之,作乾坤之象,金土同體而異名,有此見一數之終始也矣。

四正四隅,何遐邇之為正,艮為土也,應乎坤巽為風也,風出木。
乾坤艮巽,四隅也,而為天地之大紀;坎離震兌,四正也,而為乾坤之大綱。曾不知廣輪之艮,而有會通之情也。然則萬物之始終,莫盛乎艮,故應乾坤之節制,莫始於巽,故為風,然風非出于木,而鼓舞于萬物為事由動之生息也,故巽繼于震。

坎離未判以清濁明水火,震兌之前以左右,用金木。
天一地六相合生水,地二天七相合生火。言水則含知而內明,言火則崇禮而外照。內明足以應物,外照足以知人。知人者無所不知,應物者無所不應。故清之為水得天一,辰中是奇內而天一,偶外而地六,其為卦也曰坎;故濁之為火得地二,辰中是偶合而地二,奇外而天七,其為卦也曰離。夫二者本水火南北之分,為乾坤男女之體,亦由清濁判于自然也。天三地八相合,而生木於東方,木生風以動之故為卦曰震。地四天九相合,而生金于西方,金生水以澤物而物脫之,故為卦曰兌。然東木受西金之制,而左言木右言金者,是震男兌女,尊卑之義也。

易八卦者以剛柔相半,連四象者分逆順而生成。
易以八卦兼三才而兩立為天地廣輪之體用故始三一而為乾二為坤,生六六九九之變,為四象五行之數,然後聖人分陰分陽迭用柔剛以相易之,故天地位而成章也。列萬匯而象之,以別盛衰矣。四象者大而為日月星辰,廣而為金木水火,八卦由四象而兩制之,則有陰中之陽,陽中之陰,寒暑運行而萬物化育也。

二儀分列各包四象之形,乾坤音土遂作五行之用。
天地為二儀,則上有日月星辰運于無為,下有金木水火濟于有用。金生於土而聚於土者,然乾坤本一而立二,為清濁之別,包括四象為五行,以盡天地之數,備萬物之成終也。

一而兩之道,法于自然,八卦九宮,乘陰陽以數。
道生一,一雖立而道未離也。一生二,二名成,而道斯遠矣。是故道非數,而數之所生一非二,而一之所出。陰陽之在天地,其妙有機,而物之所始其顯有數,而物之所生始終如一。一有二而不可以相無,然陰雖有佐于陽,陽實始之而無恃焉。陽雖有賴於陰,陰實由之而不與焉。是陽常始而陰常成,陽常唱而陰渾和,有自然之理,故陽奇陰偶迭用生成,而天五地六,二五而成十,五十有五之策,所以行變化而明鬼神也。故乾坤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期之日,當萬物之數。四營成易,十有八變成卦,發剛柔而生爻,以八八於四維,則居中者盡乎九也。

五行分陰陽為十干,清而不下,五支易剛柔為十支,濁而不上。
天地之數各成於五,然始立甲者,本乎上之氣申乾坤皆土之義,始於甲乙丙丁,次生戊己庚辛壬癸,如一之有二,而為十干之氣主曰清則騰而生故不同下之五行也。五支,言道生一而支散為五,以成五行之數,乃濁者下沉,而生二五如十,剛分支列於乾坤之廣輪,如甲之生乙,丙之生丁之義,故寅則運於卯,巳則運於午,然而同類為陰陽而不同支干之生。

土逐四時之氣,故有十二支。十二支以夫婦為體,十干以父子相乘。
四時乃四季也,順四象之用,然四象為兩立成八支,惟土者本天地,各五而兩之。則分四支列乎四維,以終四象之變。蓋辰戌同體,丑未同形,子陽亥陰,寅陽卯陰之類。如夫婦之同體,甲生乙,乙生丙類,如父子相生,本乎一而為五。

三才有陰陽之天地,五行運物化之人倫。
分明陽則為天地,立父子則為人倫,故干陽也亦有乙丁巳辛癸之為陰,支陰也亦有子寅辰午申戌之為陽,是知陰陽之相覆,奇偶相匹。故萬物化成,生者為父為母為子為孫,配之為夫為婦,以別人倫之要也。

故曰甲己真宮,乙庚真商,丙辛真羽,丁壬真角,戊癸真徵。
甲木二五之始,名而為土,六位相成於己,故曰真宮。土生始成終,故金次於土,羽水之音,角木之音,徵火之音,此十干皆天之清氣生數成於五至六而為偶,為陰陽之始,作天地之真運。然而真運在天,必自地而得之矣。何則天罡本乎辰也,陽動而陰靜,得十二常轉位,自甲子為始,至於辰則見戌是地之功也。故甲之為土明矣,是知直運在天,自地而得之也。

寅午戌火體,亥卯未木體,申子辰水體。巳酉丑金體,斯非真體,乃五行生旺庫之地,土則從四事成之。
四象之體而終皆土,故戊至辛而金之土也。

六十納音者,配由十干十二支,周而終之數也。
干支相乘,歸天地始終之數,為六十也。

自生成而言之,則水得一,火得二,木得三,金得四,土得五,感物化而言之,則火得一,土得二,木得三,金得四,水得五。
生成者天地生成之數,物化則五行支干相成納音之數也。

法乎天地,支干數乘。
此十干配天,十二支配地,而合成萬物動靜之機,充合端委之數也。

支干配則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支數四。
自九之數損之又損也,然於巳亥者不由巳而存,乾之一二,坤之二三,是道始一至三,錯綜而生諸數,以合乾坤覆載之功。若夫前所謂支干之配,則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之又三,則九為陽生。言數以甲己為造化之首,子午為陰陽之至,取極之數而先稱九,而後損之八七五六四也。

子寅同途,歲上辰下,未可俱言,其支先甲後子納音金者數也,始父母之氣而成音離天地則見名數。
子得同壬,寅得同甲,歲木辰水如寅為木二合,若見子而得寅者,亦是甲子之金,不可獨言木也。甲臨于子而金者,是支干化納音之數也。干支五行始因天五地五之數變,而納音九八七六五四之數相成,上下而得,卻須坎離五六之數也。

天五地五則為造化之先,除其數則納音之用。
天地變通,二五為十,終成萬物,始一終五皆陽,合之為六則陰,為六五數外,即天地數所納五行之數也。假令水得五者,是本音以土權礙也。然後有音,故丙子丁丑共得三十之數,而六五皆土而得納音為水也。火得一者是火無音,因水沃之,然後有音,故戊子己丑共得三十一數,而除六五而有一數而納音得火也。木得三者蓋木有本音,故壬子癸丑共得二十八數,而有五之數是三數而納音得木也。金得四者亦金是木音,而甲子乙丑共得三十四數,而除六五之數外是四數乃金也。土得二者蓋土本無音,火陶之然後有音,故庚子辛丑共得三十二數,而除五六之數而納音為土也。故經云:先甲後子納音金者數也,得此則彼可知也。

自乾而生順,從坤而產逆,陰陽機括於五行,五行之體依八卦。
父生順,母生逆,假如甲己干正月建丙寅丙丁火,故木生順母己之干在木死為逆,故甲為父己為母,在寅之家,天一生水,則由乾為屬金,金水也,故自乾生而順及納音即甲子乙丑金為首,蓋乾納甲子即是天五地五於坤數中生逆,其終數而生,亦由先九而從至四數也。陰陽者乾坤,故金土一而兩之以備五行,五行分體用而為八卦。

火愛乾為會,水利巽而享,歲守坤鄉,金藏艮位。
乾純陽也,處西北,故至亥而顯明。水性本下,巽出東南順下也,故水己為利也。坤則成物,歲以終之,故至申萬物介然守禮用艮終始萬物而仕於坤,故金至寅終藏於土下。

木落糞本,水流趨末,火顯諸用,金蔽于光。
各任性鄉故守坤鄉,水趨末則利巽方,火顯用則愛于乾,金蔽於光則又藏於艮也。

水土金性本下,木火性本巍。
水流就濕土積而載金,重而沉,故日本下。巍者上也。木漸上,而火性炎上。

沈者得形而上騰,升者期卑而高會。
水得土而木生,是土克水而生木,木之克土而上騰,則水土之氣自木而上也。火得水而上為既濟,蓋推五行之性沉者、升者,皆必以形為用也。

以坎為離精玄者能知,易兌作震通鬼神而作旨。
庚申辛酉木在巳申酉之中,亦當作金,或卯人遇三酉之類而可言金,餘准此推之,則妙窮造化,但以本納音為用。所謂易兌作震通鬼神而作旨,此也假令丙午水得癸巳月丙寅日戊戌時,己午木為火之本方寅戌午之正體,又上下俱火,雖納音為水多變,作炎上之火看,或水多人金在巳午未生而不犯本命支更干頭有氣,亦宜作火看,不可謂之休囚,此所謂以坎為離精玄妙者為能知。

故以庚申乙卯為夫婦之本宗,子癸亥壬丁為丙蛇之寄位。
此論干祿也,季主所謂先南北之陽,以辨東西之陰。陰祿陽而陽祿陰,金自金而木自木,故金木自然而得專位,水火土從造化,故陽寄于陰而陰寄陽也。

勞而不息,驛居病方
五行支病處而為驛,驛所以休息也。

馬得縱橫更觀乎干,生而不運,以氣建推之。
以申子辰水位處驛為病也,以寅為驛,所謂馬必以氣建者而驛之為馬也,且甲子人正月丙為馬,然不在正月亦自得地位建丙亦是馬,故曰馬得縱橫矣。珞碌子云:見不見之形,無時不有,正謂此也。

出五行之外者,生死在乎我,居清濁之內者,存亡從數焉。
凡修德養性煉假守真,靈台內靜反復還元,神遊六合之外必造五行之先,則欲生欲死欲隱欲顯,皆由乎我,是謂神仙真人矣。豈由天地鬼神時數所拘哉。此欲人之自修不可專滯乎命,彼生死猶可任況修德致祥轉禍為福。夫人居清濁之內,皆由情性善惡死生而未能逃五行之數者,何也?蓋未嘗能煉陽純陰,煉陰純陽,雖存念至道;亦不能出於清濁之間,徒自苦形而不逃存亡之數也。

元命勝負三元者干祿支命,納音身各分衰旺之地。
三元各分生旺庫之地而為九命,是主祿主三會也。

干主名祿貴權,為衣食受用之基;支主金珠積富,為得失榮枯之本;納音主材能器識,為人倫親屬之宗。
干為天元祿,故主貴爵衣食之正本也。支為地元財命至此比形立象始終之元,故主貧富運動榮枯。納音為人元身命,故主賢愚好醜形貌材能度量,凡有生則披我生克愛憎,故為人倫親眷也。

支干納音之氣,順四柱以定休囚;祿馬神煞之方,分二儀以求勝負。劫災天歲遇用處,不能為,凶;祿馬奇舉逢破處,未始為福。
三元五行亦各分四季定休旺之氣。於中所用神煞乃天之清氣,支中所用神煞乃地之濁氣,凡言神煞各分天地二氣,勝負吉凶支煞自有諸例言。劫災天歲四煞雖凶,若支干配合有用則為福祿之神。祿馬奇舉雖干之清氣,富貴之神,主福祿尊貴,若支神配合為破敗者,則反為貧賤凶害之煞。

四柱者胎月日時。
三元為萬物之本,四柱乃五行之輔佐,亦猶乾坤之有四時,上有四象,人有四肢,故珞碌子云:根在苗先實、從花後者,四柱有偏枯,則隨所主而論之。

胎主父母祖宗者十分,主事者二分。
萬物之根本固在我名之先有也。故主祖宗者十分,然而根在物之先而花實苗之後,雖主事二分,亦當以胎為本氣。

月主時氣者十分,主事者六分。
月為建元分四時之休旺,故主三元氣用所出十分是月與時為賓主以輔三元,故主立氣立事十分,是將來臨月分,亦定災福之六分。

日主未得氣者十分,主事者八分,時主用度進退向背力氣勝負皆十分,吉與凶同。
日主月內四時向背之氣十分,三元貴賤之氣及胎本共時八分,時主元吉凶及胎月日之氣皆十分,故言吉凶變異勝負之力同等也。

九命論互相奔刑反順生煞以別源流。
三元四柱祿馬為九命,須遞相往來,取刑沖德合逆順盛衰,以定清濁之理。

先看重輕盛衰尊卑逆順,次分彼我緊慢情意,相續干音親義四柱,然不合沖類干頭配合之理。
先看三元支干本意,以辨四柱之力,有形視形氣之厚薄,凡化象之有性操用度之淺深,勿論得地不得地,辨尊卑之勝負也。凹柱相沖然無配合納音,取賓主保義情親,以定勝負。

大抵年為本則日為主,月為使則時為輔。
年為日之本日為命主,如君之有臣,父之有子,夫之有婦,國之有王,是胎月生時為主本之扶援,欲得以序相承順也。

主本保合未有貧賤之人,時日乖違豈有久榮之理。
主本保和相育為貴,年克日減力也,日克年雖主貴氣,亦多迪剝,況日時俱克於年,乖離尤甚也。

三元入墓日時自旺,雖運並絕逢鬼,鬼亦不能取。
本人墓中卻主相輔,行在旺鄉雖逢並絕更來加身,命雖災而未至死厄。

四柱集旺運逢于祿馬,祿馬無用。
三元四柱俱到旺處,或生時又使過,若曾發祿於閑地,雖逢祿馬而必災。

過與不及遊移顛倒,氣數中庸應期而發。
五行喜剛柔得中,三命忌盛衰太過。

方信陽唱陰和,須分干正支邪。陰靜陽從,更忌祿衰鬼旺。
如乙酉得甲辰,雖天地合卻甲畏辛見乙畏酉金火畏死地逢子也。又如戊逢癸亥,是干正支邪,戊午丙子支正干邪,然水火陰陽相和,則不如干合為正也。又如丙辰見中為祿衰,土逢壬為鬼丁,人見乙卯癸卯之類。

必死有生,凶中反吉。
如庚子見丁卯,死而得生。甲子見戊寅,凶中反吉。

旺衰之理審量生克,輕重之名須識向背。
三元旺地畏忌衰處好生須臨時審其輕重,如壬申癸酉本重,壬寅癸卯本輕,卻取輕重扶持為用,始分向背之力氣。

輕得地而可敵重衰,重無地而制之輕敗。
如土制水,則丙辰丁巳之土,能制丙子癸亥之水也。壬申癸酉之金雖重,卻遇戊子己丑丙寅丁卯之火,雖金重亦受制于火,蓋火向旺金絕方也。

各衰各旺,輕重自然。
如辛卯見癸酉,戊午見丙子,乃旺處相敵,支氣不比卻有相敵為變化發揚也。甲寅水見庚午,辛未土力氣各衰,水土和柔則有化育之道矣,餘推此。

守凶煞者在其尊者制其卑,生克交加應得先者令其後。
吉神凶煞四柱先後干神可制支煞,更分生剋之理。

五行相敵,二凶一吉。
五行相敵,輕重相等,遇鬼二則為凶,一重為鬼,猶凶中反吉。

復以輕重之理,方得貴賤之原。
須以六十納音支干輕重取衰旺制度,方定貴賤也。

至如體輕用重不免漂沉,本重末輕廣謀自勝,主客從容優遊享福。
如庚午辛未土本輕也,見壬戌癸亥丙子之水,是本輕用重反散流也。辛未年,壬辰月,甲申日,甲戌時,此正應體輕用重之格,如庚子辛丑土見癸巳乙卯,是本重廣謀自負之人也,五行主客輕重等,以制用有法,水土和柔,金火平適則康寧。

水得水多,則沉潛伏溺,小巧多權,苗而不秀,聲譽汪洋。
然而富貴則無變通,而勢不崢嶸矣。

水得火多,則崇禮貪饕,自恃深慮多憂猛斷後悔。
水遇火多,其性如此,不妨名利也。

水得木多,則流而不止,執志反柔,臨事汗漫,奢儉失中。
水生木,木克土,土散而無止故此情性也。

水得金多,則本末常安多得資援,好義不實智大多淫,智勝義負則性靈強。水得土多,則沉靜執塞,內利外鈍,忍妒多恨,信義無決。
此論五行之性不取神煞論也。

火得火多,則崇禮義泊,明外昏內,自華而儉,既旺既己,不可速達。
火星暴而無制,福至則禍來連。

火得木多,則自恃威福,聰明志懦,動思依輔,靜則志明,好辯是非。
仁與禮不足雖和而多忘。

火得金多,則志不自勝,好辯而剛,禮義失中,直而招謗。
火金兩強,故多克辯。   

火得土多,則立用沉密,利害敢為,言清行濁,執不通變。
火絕得土,土蔽火光,故所適不變利。

火得水多,則為德不均,巧而忘禮,多易多難,摭取艱險,計深反害。
水火未濟,多智多傷。

火得木多,則柔懦泛交,曲直自循,多學不實,聰明華潔。
木主仁柔,色以表形。

木得金多,則克制憔悴,剛而無斷,靜思悔動,譽義不常。
義勝於仁,反吝於心。

木得土多,則取捨自信,華而不奢,體柔伏剛,言必鑒人,智不自勝。
仁輕信過,無禮節也。

木得水多,則漂流不定,言行相違,處吉不甯,趨時委曲。
木華水智,故多順取。

木得火多,則馳騁聰明,好學不切,禮繁義亂,明他害己,善惡決發。
火得木而熾,木無以自容。

金得金多,則剛直尚勇,見義必為,過不自知,忘仁好義,思禮好勝。
金重欲火故思禮。

金得木多,則辯分曲直,利害兼資,置德懷忿,朋友失義。
仁義相伐必有所失。

金得火多,則口才辯利,好禮忘義,動止寬和,中心鄙吝。
火勝於金,有義禮也。

金得水多,則計慮不深,為人無恩,臨事齷齪,或是或非。
水重金藏,多計無剛。

金得土多,則失中有成,口儉心慈,作為暗昧,多處嫌疑。
金蔽土中,則求之者成。

土得土多,則重厚藏密,守信容物,或招譭謗,恩害敢為。
土雖守信,深厚難知。

土得金多,則信而好義,剛而多躁,不能持重,庶事無容
金上爭麗,兩不自持。

土得木多,則形勞志大,雜好狂徒,用柔爽信,曲直黨情。
木克土則信虧。

土得火多,則施義忘親,外明少斷,奢儉失中,好禮口惠。
土得火助,信有所毀。

土得水多,則貪功好進,泛順伏機,志善若昏,愛惡無義。
土雖克水,水多則土失信。

誠能以此更分輕重明作為之,性情消息盈虛依於禍福,然後為能言以前五行多寡論性情,而複推禍福正氣無刑。
如庚祿在申氣當用甲,如諸位中不見庚之刑甲,或他位見甲,即為無庚是也。

名背之半。
不見正錄,如得己而無乙,亦是所謂得一分三之說,雖背正祿必為福。

馬無害,祿無鬼,食無亡,支合無元干,祿無厄。
如甲子得丙寅為馬見壬午及水在丙寅六合破利之上如不見正氣,卻見他干在祿位,其祿干亦要無鬼也。倒食順食皆要無空亡亡神也,支神名合要無元辰,十干合處要無六厄。

旺無喪,衰無吊,妻無刃,財無飛,孟無孤,季無寡,生無劫,死無敗。
如癸丑木命不要卯,此則旺無喪。如壬午木命不要辰,此則衰無吊。用制陰為妻不可在羊刃上,故妻欲無刃。命後四辰曰飛廉,我克者為財不可犯之。四孟之人不得見孤辰在命,四季之人不得見孤宿在地。長生處要不值劫煞,如乙巳丁酉乙丑見寅是也。死處忌見八敗沐浴金神。

火無水,水無土,土無木。木須金,金須火。
火無水降亦能自潤,水無土壅莫不成流,土無木制曠野安然。木須金克可以成材,金無火鍛,不能成器。

體重須鬼,祿輕須官,刑雖全,敗雖孤,夫須鮮,妻須倍,吉須顯煞,凶須沉昧,天盤須會,地帶須連。
五行本重須鬼損裁。祿輕須官,如甲人祿位雖辛亦貴。四柱之刑各須全見,八敗之地不畏本氣在孤病。夫須鮮者已不可見甲眾也。妻須倍者甲見已在旺地也。五行在吉神方須顯然見其清氣。凶位見五行須得凶煞沉昧,斯能無害。甲丙庚壬須左右朝揖是天盤須會也。亥子丑寅卯須交連左右,是地帶須連也。

干全順則為清,氣完和者為貴。
如甲乙丙丁戊為十于全,須歲胎月日時順,則為清,如水在申子辰中,或在女子丑中制用,氣完乃為貴。

陰附陽帶歲則富貴,陽合陰背本則虛浮。
陽支互合,陰干不來朝命,及本向衰則無有用也。

應凶觀空而無空,旺相得空而尤利。
應煞害刑在空亡無合動不為凶也,旺相處明暗合,或逢天月德見空亡亦吉。

至若空亡有用,賴虛中而有應。
夫響之有聲,莫非中虛也。至若鐘鼓之聲,虛中則擊而嗚遠,若實之則不應。是以大人之命,要虛中德必居空,空自旺有用,乃有大聲之應器也。

庫中鬼勿取生旺繼衰殃。
當生旺者,更引旺處福與禍並庫中之鬼,如甲見辛未,金見己丑。

木本離而化薪,金趨坎而育水。
木見火多或木重運至離宮,則化柴薪也。雖金生於水,然子勝而母負也。

水有火,火有金,金有木,木有土,土有水。
如壬中有丁,丙中有辛,庚中有乙,甲中有己,戊中有癸。

干備而祿備,命成而財成,身有地而官行貴賤,自此而見矣。
干為天祿要正氣而有地備足貴扶之類支為命,納音為身,身命順旺財在中也。又能先論納音輕重,而分干祿命財,更身有命則貴可知也。

祿為君子之性,命為定性,身為用性,時納音為居性。
言性則可至於命祿主貴,故為君子之性,支為定局,取其屬以見人之定性。納音主財能器,為用性也。有時則三元之氣備,所以見人居止動靜,情性也。

貴氣無地賤生貴中,本賤有時貴生賤內。
本于日時土旺相保和卻得貴氣來,時上衰敗始貴終賤。四柱落在貧賤氣中,而時運在旺方逢時之貴氣,賤中反貴

貴絕處觀殃因貴賤中亡,賤臨貴鬼旺賤向貴中死。
貴備之氣至絕處,更帶鬼,雖貴人死于終賤,主本賤臨鬼旺而有鬼氣來承,雖賤而後亦貴。

支干太和而塞,夫婦失時而凶。
五行支干納音專位,相和則蹇剝如甲子逢己,巳在秋生,又見甲午沖命兩金克己巳木也。

三元有地而貴,四柱遞合而崇。
三元俱有用得地,必富貴清顯,胎月日時交互相合而朝命,即是崇貴相輔清顯之命也。
真假邪正

變通拙而蔽於神,執一明而瞽於眾,辨明真假消息盈虛。
陰陽無形為道至妙,須在智識變通為比,察觀真假消息盈虛,則靈於神明。

守位則正,失方則邪。
如甲寅乙卯在亥卯未乃得正體,若居巳酉丑之方,謂之失位,他皆仿此。

陰生陽死,逆順相因。甲氣申方,乙絕酉位。
四時一陽生六陰死,然陽道行左,陰道行右,如甲乙皆木也,甲陽生亥而順行,至午則死。乙陰在午而逆行,至酉為絕。

子為天正,歲時始于一陽。寅為地首,陽備人興于甲。
建子之月一陽生焉,是為歲首,則一日建子,子時當為一日之首。建寅之月草木甲拆則陽氣備歲時興,建寅之時則人興,寢日事始非天道之始為地首矣。

天左中而左吉,地右半而坤鄉。
太陽法天,正月自子左行,至六月在未,未小吉也,以是子為天正也。月建法地,自正月建寅,至六月在未,未坤之境也,而天地異見而至同焉。

先天後地,宮土其中,人中貴神,丑上己土,正體大吉,形體小吉。
言天自子行,太陽至未如月建至寅,然往而中會於未,終於丑,故宮土其中也。天地自寅子左右行至中而終於丑常中於地之道者,未有人中之貴神,丑為大吉,未為小吉,巳同丑未之體,左右天地中會其方小吉,所以立貴神用巳丑為家也。夫貴神者在天為紫微星,在地為天乙貴神,領諸干神助地旋德,奉天行道以及乎人。

戌亥為天之成,辰巳為地之往,故貴神逢天則左,遇地則右。
言亥為地之陰極,戌為天之神極,守萬物成功卑用之位,是謂天之成也。巳乃地之陽極,辰為天陰之始,是萬物榮枯往來進功,又戌為魁成,辰為罔斡,故貴神逢天地真運進退之所,領諸神避之,故逢天則左行,遇地則右行也。

天乙不守魁罡,庚辛陰陽合異。
天罡、天魁,是天地造化立事,營始成終之位。二辰主生殺之權行刑政之統,天乙紫微以吉德善輔行道而不亂,典彝行令而不殺戮。惟以正道尊嚴天德故分旦募之位,以別相儀,陰陽之卜以當進退,人能審是則見五行盈虛之異用矣。

魁為大煞,正月厭元。亥為地將,正期神合。
魁主肅殺揪斂之辰,寅為和氣生育之首,故正月生體以九月為厭元。亥為登明,正月將與合德期合也。

德將無厭清華總領之人,德合月承金殿凰台之貴。
亥人正月生,得亥而無戌,又此月生人,天德在丁月,德在丙,更與四柱德合。若人生有天月二德朝命承之,必曆顯位。

金墜於土,乾坤妙用無方。
金土一也,主色麗而堅剛于土,陽自陰生而尊于陽。

土重而金生,金強而育水,水流而歲成,木交而火熾。
清者自濁而澄靜者,乃動之機,是土重則金生矣。濕生土,土生金,故云金生水,水實地中行非假金,故云金土一也。水既生旺,則木榮長矣。木相摩而火熾。

火無我也夫薪歸土,火遇土不能生鬼在旺方看五行之輕重。
火無相托物現形,故謂之神青赤而為父子,故火天木則化灰塵也。盈虛相代,逆順相成,未始有生,未始有死,綿綿無窮,妙應無方,用之不匱,乃五行之陰陽。

測於無形,不執手相乃得真際。五行支干相因而生,納音五行周運無窮。
陰陽之道不見聲形,無以比擬,執相之論直須盡神據披變通乃不亂用。

或有陽守陰多而利,陰逢陽盛而殃。
一者眾之歸,故陽多得陰而利。陰卑而陽盛,故一陰眾陽,必多殃競。

日遇隔角孤有用陽就妻而成家,婦若奔夫二位雖貴合六馬。
以年為夫,以日為婦,如日在孤絕隔角,卻於年上有吉神之氣,宜陽就陰為吉。如甲辰得己酉,是陽不往合其陰也,為婦奔夫禮所屈也。若己丑合甲子,是夫位有貴神,財命進旺,故從夫也。

先上清而得之下濁,後下濁而升越上清。
先取上之輕清為用神之福,次看濁氣居下。上雖清而不秀,則取下濁有用之氣,為福所升越為上矣。

甲子己丑,是天地合輕重自分,丁亥壬辰,清潔會支干尤亨。
彼我往來,皆在囚死,故雖有貴者不能拔萃,猶不若己丑見甲子是也。丁亥地貴符,壬辰祿清潔,丁壬合氣為木生於亥,而更辰與亥為秀德合貴氣互換乃清潔也,若壬辰生而得丁亥未為盡善。

寅中有甲得陰土以為妻,方知甲與己合丑寅未會。
甲己寅未相合,甲寅同體丑未同己,故寅見丑未為合。

子巳體壬丁之會,卯申同乙庚之交,丙午辛酉無干不為破刑癸始亥中辰戌得同乎戊,此乃有無之相承,異乎六合之配偶。
此言皆天地同道而分,一二三生而陰陽數異而為支干,故同體者支配干合矣。

同形則貴在岩廊,六合或清居邦教。
辰亥子巳之數,皆同形之合,故貴而遇者必高大,六合專位貴為清選。

連屬不言孤寡清絕。
一作純粹可勝乖違如亥得寅戌寅見丑未,或支干朝會包裡貴人連屬,本命雖犯孤寡亦吉。如壬辰丁亥午巳未,雖主木乖違,卻有清純秀氣,可以為福。

大凡多取真形,慎勿專持假體,寅午戌氣禧于申,更觀干頭之輕重,合守安馬于戌全要無形,土馬守于離陽晶應于子。
五行支干配用先推真者為用,則五行之妙見也。火體氣病散禧于申,須看干頭所配生殺三支輕重以論乎吉凶,三合季地,乃華蓋下之暗馬,會之者亦當富貴,大忌衝破之處土無正氣,寄於離火為精神,而祿應於子也,則土水為夫婦,由水之於火正守子午之位。

三元失地,雖貴而弗貴;上下得真,雖賤而未賤。
三元失地,雖貴者必遭貶而不康寧,如甲子得壬子己丑,甲寅乙卯癸亥戊辰,乃天地之吉氣,雖賤而不知卑矣。

蓋陽盛則禧陽,陰極則殺陰是也。
陰陽各得專位而不為遇極,雖身受死絕亦有富貴之理。凡論陰陽勝負,必分真假邪正,斯可矣。

升降清濁
父子之行年同體,子享父利;夫婦之祿馬並傷,妻殃夫病。
年父時子,生我為父,克我為子,二者氣用在行年上分吉凶,各隨其用以分休咎,年祿日馬,日祿年馬,各有時害,則夫婦並傷也。

五墓為歲藏之地,時貴亦妨;四孟是孤絕之方,帶煞必克。
四季為五行之墓,萬物之所終也。生時逢之雖會吉而貴,亦主妨害尊親也。四孟上有孤辰氣絕,若更見亡神動煞歲利,亦主妨害父母也。

子午乃陰陽之至,卯酉為日月之門,死敗全逢刑猶壽考
四仲時生,主無妨敗,若年死敗有生,主有壽及父母。

有祿者干支生成,動則周觀;闕祿者財命身祿,行遊一理。
干祿破傷,五行不秀,須推財命,不可一揆推其官鬼,至於行運,亦不論幹頭祿馬矣。

祿位有無,認於官鬼。官鬼兌馳,災殃併亂
身有地祿氣無刑,更要干中無官鬼,有官鬼雖貴而多殃。

身土遇火生而漸利,命水得金降而優長。金多須火或從革以成名,木重得金揉曲直而任使。水流不止,息土以攘之。火盛無依,惟水以濟之。
生命喜於生旺,祿干不嫌克制。金重無火而集旺於酉中,亦可以成名。木重須金,如無金而亥卯未,亦為曲直理斷之任使。水流不止,惟土以防之,水流不進欲以土克發,仍有水土之輕重如火之盛旺,左右無木,須得水制方成既濟使不極也,火輕則不然。

丙寅丁卯,秋冬宜以保持。戊午庚申,彼我得之超異
木不南奔,火無西旺,故火木至秋冬勢恐不久。庚申石榴木夏旺故喜戊午,蓋天官旺而有榴之木性得時戊午,乃旺極之火氣喜于甲見天馬相資也。

時居日祿,當得路于青雲。五馬交加,可致身于黃閣。
生月生日兩干祿在時,如敏少宰己巳年己巳月己巳日庚午時是也。注云:甲日得寅時;須有氣而能朝命主本三無氣,亦可清貴,但壽福不永耳。年月日時胎五馬不閑,定為文儒之貴,若年馬時馬華蓋馬及二位天馬不閑亦是,如王安中左丞乙卯年丁亥月乙巳日丁亥時是也。

丁壬喜乎丙辛,乙庚愛乎甲己。
言彼有此辨一分氣是得一分三之義,乃氣相生也。

甲午愛官旺,辛酉忌生旺。
強悍砂袱之金,欲得官鬼有生旺之氣亦可為貴旺不必為官也。辛酉氣絕之木,欲生旺以為榮,然金中之木,金木未成器為貴美亦可矣。

物之未哄,盛衰有漸。
物生有漸則堅實,蓋其進銳者其退速,是以五行之命貴在中庸之氣。

以慶為吉慶弗吉,知凶遠凶凶敗無。
作福作威,返福為禍。知命畏天,轉禍為福。

有根而無苗,實貧而尚可甘食;本氣絕而花繁,縱子成而味拙。
根基主本有氣,雖食運不扶合亦可作六親,優備平生自足之命。三元四柱本無旺氣,得到福祿之運,亦乍舉乍勝,不可以大榮達也。

君子小人之用,否泰各端;支煞納音之情,體何一揆。
支干配祿馬貴神,君子之事也。納音財帛支煞,小人之用也。乃分君子小人兩端推之。

寅申巳亥生成,而有子有孫;祿命身源衰旺,而存終辨始。
四孟上見四柱之生旺,更不必推,乃有子有孫也。又說須是六合相合方論此,如見六害卻無息也。如癸亥年庚申月壬寅日乙巳時,卻無嗣,先看三元輕重,次看四柱盛衰,既見主本高低,乃論運中得失。

順往而亨逆者則否,逆順之情從大小運而言之。
言三元分於四柱,要互換生旺,然後以九命看二運上,要休旺相順為吉,勝負相逆為否。

智仁禮信義,水木火土金,論十二數者,支干極也。
水即言智,木則近仁,火則主禮,土則主信,金則主義,以支干相配五行,各有十二位也。

智仁則清,禮義則濁,信從四時之氣。
水木和柔主文章清秀。金火剛暴,主威武濁勇。土隨四時而有濁有清,當隨所犯而言之。

清無地而後濁,濁有時而返清。清得地而轉清,濁會濁而愈濁。
水木失地,雖貴必俗濁而為武人。金火得四時之十旺氣反清貴,而主文章繼世,為天下英賢秀士。如木生亥卯未,而有水生之性也,金水有用,可武耀於疆場,為天下元帥。

旺相之義,官鬼豈分。清濁之源,輕重可別。
戊午火旺盛,見木水相乘,則官在其間也。如無水木即須見祿,水木金火各先分所得納音之氣輕重,然後論所得之地,以辨輕重清濁。

應得墓者,守成而無害。臨生旺者,自損抑則崇性。
凡得五行在墓,其中見財富官貴者發旺,即已當功成身退,守之乃榮。本末皆旺,而運氣更臨生旺,是人富貴得時者,宜自謙退。

祿馬氣聚,刑備貴全,清則清貴,濁則濁榮。
祿馬在身命之刑位者,若見貴人全聚德合生氣聚旺,不論清濁,皆主富貴。

偶者則升,孤者則降。
支干祿會福祿集聚則升清為上格。如不得天元一氣,若又支干孤絕正氣刑破,卻逢身會旺相有貴者,當降為下品之格。

德將相扶,金印垂腰之貴。遞相揖讓,調鼎位極人臣。
天月德臨月將事合神,乃主紫綬金章之貴。支干六合清氣合四柱,支干左右朝命柱者,乃極品之貴人也。
李虛中命書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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