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抄古文札记一则*
孙超杰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摘要:
传抄古文中“解”“懈”字形写法怪异,旧不得善解。根据出土文献中“毄”字的写法以及其用字习惯,我们认为传抄古文中“解”“懈”即为“毄”,二者属于音近通假的关系,并借此解释了一处金文辞例。
关键词:传抄古文 解/懈 毄 绍继
《古文四声韵》中“解”字作:
、(古老子) (南岳碑)
“懈”字作:
(古孝经)
“懈”是“解”的后起分化字,传抄古文形体基本相同,应为一字[1]但“解”“懈”为什么写作这样,似没有较好的说法。[2]我们认为此形实为“毄”字,古文字中“毄”或从“毄”之字作:
(伯毄鬲,《集成》592)[3] (郑与兵壶,《铭图》12445)[4](曾侯乙墓漆匫箱)[5](上博二《容成氏》简22) (上博三《周易》简1) (,上博五《弟子问》简1)(清华三《周公之琴舞》简16)[6] (上博九《灵王遂申》简4)(上博三《周易》40)(清华二《系年》120)(清华二《系年》134)(清华四《别卦》简1)[7]二者的形体对应关系一目了然。古文字“毄”多从“攴”,而传抄古文“解/懈”从“又”,不过“攴”“又”作为意符常可互作,如“政”作
(清华五《厚父》简4),又作(清华五《厚父》简8);“取”字作(古孝经),又作(古孝经)。以“毄”表“解/懈”在传抄古文中当属常见的语音通假关系。上引郑与兵壶中“毄”字用例为:
唯正五月初吉壬申,余郑太子之孙与兵,择其吉金,自作宗彝,其用享用孝于我皇祖文考,不毄春秋岁尝。
魏宜辉先生认为:
我们认为铭文中的“墼”(引者按:即“毄”字)很可能应读为“懈”。“墼”和“懈”古音相同,皆为见纽锡部。在表示“懈怠”这个意思上,“懈”在古代文献中又作“解”。文献中亦有“击”“解”相通的例子。《吕氏春秋·精谕》:“若夫人者,目击而道存矣,不可以容声矣。”旧校云:“'击’一作'解’”。可见,“墼”读作“懈”在声韵上是没问题的。[8]
清华三《周公之琴舞》简15—16有:
弗敢荒德,德非惰帀,纯惟敬帀,文非毄帀,[9]不坠修彦。
苏建洲先生以为此“毄”字当读为“懈”,并解释说:
简文“文非懈帀”与前文“德非惰帀”句式相同,“懈”“惰”意思相近,皆同前面所说“弗敢荒德”。[10]
此说亦十分可信。[11]
综上,我们认为上引传抄古文中“解/懈”字正是用“毄”字来表示的,其用字习惯与郑与兵壶、《周公之琴舞》正相同。
另,郭店简《五行》简36有
字,写法怪异,对应马王堆汉墓帛书本《五行》作“解(懈)”。此怪字在简背相对位置正好写作“解”,李零先生以为系“改错之字”。[12]战国竹书在抄写过程中常有漏写、误写而补写、改写在简背的情况,有些竹简正面会有相关标识,如郭店简《语丛四》简27、上博五《鬼神之明》简2;有些则未见标识,如郭店简《缁衣》简40,这里当属于后一种情况。日本学者谷中信一先生认为简背的“解”是用来替换正面难认的,“起着如同后世的注释一样的作用”。[13]近来对此论述较为详细的是李家浩先生,李先生认为简文中“” 字正可与“解/懈”之传抄古文形体对应,只是将古文形体中“左半'木’中的'日’形写作'田’,并将其移到'木’之下的一种写法”,并引述古代“音隐”“义隐”的书写形式,认为书于简背的“懈”字是由于抄写者对古文形体的陌生而加的解释。[14]周波先生认为此形体左部当为“毄”字左旁之省变,只是可能本应作折笔(“毄”字左旁头部常有作折笔的写法),而与“卪”旁笔画连书以致讹。[15]此说可信。《五行》篇多夹杂齐系文字因素,[16]考虑到在战国文本抄写时代,由于抄写者对它系文字写法的生疏以及在抄写中或不可避免存在讹误以致文字形体有所变异,实属正常。总之,我们比较倾向于“”字即为传抄古文中形体的变化,其与简背“解”字的严格对应,也印证了我们对于“解(懈)”与传抄古文中“毄”字形体系音近通假关系的观点。陈侯因齐敦(《集成》4649)有“其唯因齐,扬皇考,绍
高祖黄帝,缵嗣桓文”一句,[17]其中“”字旧多以为从“东”读为“踵”,[18]结合我们上文列举的“毄”及“繫”之写法,我们认为此形可能即“繫”之省,或可读为“继”。“繫”在见纽锡部,“继”在见纽质部,二者读音相近。在古书中“繫”“係”常通用無別,如《易·遯》“係遯,有疾厉。”《经典释文》:“係,本或作繫。”《庄子·应帝王》:“是于圣人也,胥易技係劳形怵心者也。”《经典释文》:“係,崔本作繫。”[19]上博二《从政》乙篇简1有“口惠而不係”,可与《礼记·表记》“口惠而实不至”、郭店简《忠信之道》简5“口惠而实弗从”对读,陈剑先生读“係”为“继”,认为可以理解为“以……继续于……之后”,并引《左传》桓公十二年 “君子曰:苟信不继,盟无益也。《诗》云:'君子履盟,乱是用长。’无信也”为证,[20]于文意十分贴切。上博五《三德》简16有“丧以係乐,四方来虐”,范常喜先生将之与《吕氏春秋·上农》“丧以继乐,四邻来虐”一句相系联,并说“《鹖冠子·备知》:'是以鸟鹊之巢,可俯而窥也;麋鹿群居,可从而係也。’《后汉书·安帝纪》:'亲德係后,莫宜于祜。’李贤注:'係即继也。’《后汉书·班固传下》:'系唐统,接汉续。’传世本作'继’与此义近。”[21]就笔者所见,王凯博先生最早将此处金文中文例读为“绍继”,[22]可惜未展开论述,我们现试作补充。“绍”“继”含义相近,《玉篇》:“继,绍继也。”《尔雅·释诂》:“绍,继也。”《书·大雅·抑》:“弗见厥绍”,毛传:“绍,继也。”《管子·小匡》有“度义光德,继法绍终,以遗后嗣。”《后汉书·荀悦传》:“圣上穆然,惟文之恤,瞻前顾后,是绍是继。”铭文“绍继高祖黄帝”正可与“缵嗣桓文”相对,如《礼记·中庸》:“武王缵大王、王季、文王之绪。”郑玄注:“缵,继也。” 典籍亦习见“绍续”一词,如《国语·晋语》:“天降祸于晋国,谗言繁兴,延及寡人之绍续昆裔,隐悼播越,托在草莽,未有所依。”《释名·释形体》:“爪,绍也。筋极为爪,绍续指端也。”附记:小文初稿约于2017年写成,并作为附录收入硕士论文(《新出楚系简帛资料对释读甲骨金文的重要性》,吉林大学,2017年6月),后见段凯先生在其博士论文中亦有类似观点(《〈古文四声韵〉(卷一至四)校注》,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6月,第650—652页),又见段凯:《传抄古文与出土文献互证三则》,《第一届文史青年论坛论文集》,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10月21日,第71-72页),请读者参看。小文初稿写作曾得到何景成先生、李春桃先生的指导,王挺斌先生、王凯博先生在得知小文基本观点后曾与笔者交流,并对笔者多有鼓励。文中涉及的传抄古文与《五行》简背形体的对应关系,笔者也曾有幸聆听陈剑先生在课堂上的教诲;小文写定后又蒙周波先生审阅。凡此种种,谨此一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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