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他住院报销能多报8000多元?
原因就在这
只是很多石狮人并不知道
区别在于
直接去石狮以外的医院看病
或通过石狮市医院转诊
先举个栗子
事情是这样滴
去年,隔壁老王因糖尿病,直接前往泉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医疗总费用为24202.50元,进行补偿范围内的费用为16545.53元,按我市新农合补偿规定,扣除起付线后,按照10%报销,即(16545.53-1000)×10%=1554.55元。
如果隔壁老王通过石狮市医院转诊至泉州市第一医院就诊,按规定,新农合补偿金额=(10000-1000)×55% (16545.53-10000)×75%=9859.15元。
也就是说
如果通过转诊
可多补8304.6元
为什么会这样?
原来,2015年开始,我市新农合实行分级诊疗制度,该制度规定,凡按程序经分级转诊的参合患者,其报销的起付线实行累计制,且补偿比例在原基础上增加2-6个百分点;而未经转诊审核,直接到三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补偿比例仅按10%给予补偿。
(△目前试行病种的分级诊疗报销比例表)
我市规定,一类(石狮镇级)、二类(石狮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目前试行30个病种(组)
据相关部门统计,白内障、剖腹产、住院分娩、糖尿病、腹股沟斜疝、支气管肺炎、2型糖尿病等较常见,许多参合人得病后直接去石狮市外的三级医院就诊,结果报销比例仅为10%。如果通过分级转诊,在石狮市内的医院,目录内补偿的医疗费用,最高的可补偿95%;转诊到石狮市外的,最高能补偿85%。
说了这么多
简单地说重点就是
2016年市民看病,还是要先到石狮市内的医院就诊,要往外转诊,再按程序走,可省不少钱。
(来源:石狮市新农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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