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民生焦点!杭州:不动产登记变化便民信息及常见问题答疑

        律博士学堂由著名律师项先权博士发起设立,依托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优势,整合中国著名法学家、法律风险管理专家、司法实务部门的权威人士组成。以O2O方式向企业家、商务人士、社会公众开展法律培训、提供法律帮助,旨在传播法律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物权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为落实这一制度,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颁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6年1月1日国土资源部出台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法定办理流程、受理资料等内容。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45号)、《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浙编〔2015〕6号)精神,杭州市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159号)于近日开始实施新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主要变化


1.将市住保房管局的房屋登记职责、市林水局的林地登记职责、市农办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划入市国土资源局,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划转工作自2014年起,通过5年过渡期完成,以加强与中央部署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衔接。

2.调整区级林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将原由区级相关部门负责的登记职责统一划转交由市国土资源局承担。


登记流程


房屋交易登记流程

房屋所有权转移、房屋抵押各类业务以及经济适用房性质调整、高层次人次住房性质调整,当事人需先到杭州住保房管局办理房屋交易的审核,由住保房管局核发《房屋交易告知单》;新建房屋楼盘表建立、房屋客体变化业务,则由住保房管局核发《楼盘表确认单》。

再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登记。


便民小贴士


不动产办证

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将从6月1日起颁发。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建立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承担市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其中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旅游度假区内的不动产登记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当地办理。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具体实施。


主城区房屋交易、抵押办证地点:

(1)市民中心:江干区新业路311号

(2)平海大厦:上城区浣纱路248号

(3)城北分中心:香积寺路195号

(4)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竞舟路228号

(5)高新开发区(滨江)行政服务中心:泰安路200号滨江文化中心

(6)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干区幸福南路与学源街交叉口和茂大厦

(7)之江旅游度假区行政服务中心:西湖区杭新路转塘街道象山社区368号


主城区不动产证书办证地点:

(1)市民中心:江干区新业路311号

(2)平海大厦:上城区浣纱路248号

(3)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秋涛路242-2号秋涛发展大厦A座3-5层

(4)下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白石巷256号

(5)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运河东路200号

(6)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湖墅北路珠儿潭巷8号

(7)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竞舟路228号

(8)高新开发区(滨江)行政服务中心:泰安路200号滨江文化中心

(9)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干区幸福南路与学源街交叉口和茂大厦

(10)之江旅游度假区行政服务中心:西湖区杭新路转塘街道象山社区368号


注意:其中市民中心、平海大厦、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有国土、住保房管、税务三家部门同时入驻,可实现“一站式办理”。


查档

市民可查询主城区范围内(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


主城区查档地点:

(1)市国土资源局档案服务大厅:西湖区文三路359号

(2)高新开发区(滨江)行政服务中心:滨江区泰安路200号

(3)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行政服务中心:江干区幸福南路与学源街交叉口

(4)之江旅游度假区行政服务中心:西湖区杭新路转塘街道象山社区368号

注意:如果需要复印原房产证纸质档案的,请到杭州市房产档案馆(杭州市开元路40号)办理。


不动产登记问答


问:实施不动产登记后原有的证书是否要更换?

一是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继续有效。原权证齐全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是对6月1日前已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但尚未领取土地使用证的用户,在6月1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依法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继续有效不收回,权利人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时将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但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内容仅为土地使用权信息。如权利人自愿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要求换发不动产权证的,则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内容为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信息。

总体上将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仍然可以拿去办理抵押登记。


问:不动产登记证明有哪些?

新启用的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两种:

《不动产权证书》封面红底金字,印有国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字样,内页记载不动产权利人、坐落、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内容,新增加不动产单元号,这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附图页粘贴宗地图和房地产平面图等不动产界址示意图形。

《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记载抵押等登记事项。


问: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费用有无变化?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以后,不增加办证单位和群众的费用负担。

地上有房屋等定着物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按照原房屋登记费标准收取,即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统一登记前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申办不动产权证书不再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地上无定着物的,根据杭政函〔2009〕168号规定,暂停收取土地权属调查费。不动产登记免收证书工本费。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国土部:房屋所有权不存期限问题
【重磅】注意!8月20日起,房管局不再办房产证了!
重要!必看:一定给老家,办理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
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登记流程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马上来 百姓须知全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