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美国财产规划介绍(二)未成年子女的监护问题

未成年子女的监护问题是财产规划的一部分。监护是指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人身、财产利益进行照顾、管理的行为,通常是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依赖他人抚养的人的监护。大多数国家或者美国的大多数州的法律都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父母也可以指定一个人在父母双方均去世后对孩子的人身、财产进行监护。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规划应注意以下事项:



(1)、监护人的资格与分类。

 监护人的资格要求比较简单,自愿且是成年人(按各州法律确定是否成年)。因此,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任何人都可以成为监护人。监护人可分为单独监护人、共同监护人、第二顺序监护人。其中,单独监护人与共同监护人是按照监护人的数量确定的,单独监护可简单地理解为由一个人实施监护行为,相反,共同监护理解为由两个以上的人实施监护行为。二者除了数量不同之外,共同监护人一般是夫妻或者居住在一起的人,且要求是与被监护人有重要关系的人(叔叔等)。第二顺序监护是指在遗嘱中指定的,当原指定的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者拒绝监护时而代替原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人。

(2)、监护人的产生。

尽管监护人的分类不同,但是无论是何种监护人,对于监护人的产生规定是一样的。按照财产规划人的个人意愿在遗嘱中选定监护人,且需要列出选定的具体理由,主要是为将来监护人的选定产生争议时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若财产规划人未选定监护人或监护人的指定不合法,则由当地法院的法官依法确定监护人。但监护人的指定并不是完全由财产规划人单方决定的,还需要尊重被指定的人的意愿。此外,在监护人的选定过程中,财产规划人还需要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如被指定监护人的身体状况、家庭环境、生活条件、居住地、监护人的宗教、道德信仰等,综合考虑各种可能影响有效指定监护产生的因素,以期达到所预想的监护效果。实践中,有些人在财产规划遗嘱中会忽略对孩子监护的安排,此时,将由法院首先在亲属中指定合适的人担任监护人,若财产规划人认为法院指定的亲属不符合个人对监护人的要求,可以在咨询律师后另行作出法律安排。

(3)、未成年子女所继承财产的管理。

监护除了包括对人身的监护之外,还包括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的监护(管理),因此,在财产规划中指定一个成年人作为孩子财产的管理人是很有必要的,在法律上,财产管理人也称为“财产受托人”。一般情况下,财产管理人是在遗嘱中指定的,而且管理人的权力也在遗嘱中作出了规定,不过此处的财产管理中的财产包括孩子现在和将来所有的财产。孩子财产的管理需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具体可执行的方法。第一、依据《未成年人统一财产赠与法》或者《未成年人统一财产转让法》建立一种对未成年人合法继承的股票、债权等的监护关系,在这种方式中,由监护人代管未成年人的财产,直到其成年;第二、储蓄信托。储蓄信托是一种管理两个以上孩子财产的法定方式,父母将一些钱交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每个孩子的具体需求来支配这笔钱,比如其中某个孩子需要上大学,若受托人认为要求合理,则会拿出一部分钱作为其教育资金。与前一种方式不同,储蓄信托的受托人不会在其中某个孩子成年后一次性地均分掉这笔钱,因为需要待年龄最小的孩子达到一个指定的年龄,之后才将这笔信托资金均分给每个成年的孩子。不过这种信托方式存在一个缺点,早成年的孩子只有在信托中所有孩子都成年后才能分到所继承财产的份额。第三、单独孩子信托。这种信托是指在遗嘱或者生前信托中再设定一个针对孩子财产进行管理的信托。与财产规划中的一般的信托相似,若委托人死亡时孩子是未成年,则由受托人管理财产,待孩子达到指定的年龄后,受托人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孩子。受托人一般是先从亲属、朋友中选定,若这些人中没有合适的人选,则需要考虑专业的受托人;被选定的受托人需要具备诚实、聪明、勤劳、有责任心等特点,这样才能保证信托目的的真正实现。以上信托方式只是针对正常的孩子,对于特殊需求的孩子(残疾的),需要设立“特殊需求信托”,这种需求的目的是保证孩子能得到政府的福利。

一般来说,受托人需要尽到以下义务:

1、遵守信托合同条款;

2、亲自实施信托行为;

3、代表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实施信托行为;

4、记录账目;

5、提供信托信息;

6、谨慎投资;

7、免费实施信托行为;

8、禁止私自从信托中获利。


监护问题是财产规划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解决好监护问题,能够保障孩子的人身、财产权益,且更好地处理家庭矛盾。

[附注]

未成年子女的监护问题是美国财产规划(有称财富传承规划)中的重要内容,这是美国人风险防范意思的重要体现,也反映了在美国作财产规划的时间点会早至孩子出生后即开始,甚至更早(虽然在意外事件中父母双亡的概率极小)。而这种规划确实能极大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值得我国财富传承规划实践中好好借鉴。

此外,民事信托制度的完善也极大保障了财产规划的有效实施。个人担任受托人需要极大的信任基础,因而在美国也是提但首选亲属或朋友,同时受托行为提倡免费。

(卢明生)

(未完待续···)

 

注:本系列文章参考Enodare publishing《Estate Planning Essential》    

律维维家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信托生活离我们有多远?
家族信托法律架构中的“避雷指南”
特邀专栏 | 论家族信托在近代法上的优越地位
【世界博览】遗嘱立时方恨晚:禁忌者的游戏
如何防止中国“首善”李春平的悲剧重演? ----记因继承好莱坞老年影星而成为巨富的李春平晚年遭遇所感
未成年人监护:请守好我们的“国家宝藏”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