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在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首先,在一个月内告知不签订单位要给双倍工资,让劳动者明白让单位限于困境。劳动者还不签订,就要签订声明知道不签订后果,放弃双倍工资索赔。其次,如果劳动者真以为签订合同约束自己,告诉他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辞职,对劳动者没约束。第三,如果劳动者恶意,内心真不知道,但企业不可不防,确实紧缺人才,就做好通知签订的证据,比如他签字的会议纪要等,避免起纠纷。如果已经告知单位的后果,还不签订的,建议莫用。争议来源于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的冲突,实施条例规定不签订要终止,所以风险还在,务必注意。招聘时可把工作做在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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