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首页
好书
留言交流
下载APP
联系客服
2021.05.05
引【裁判要旨】多个经营单位合作经营导致用工主体混淆,不应简单从劳动者的工资发放情况来判断用工主体,需从劳动者的受聘经过、入职时间、日常管理等方面综合认定,重点是劳动者与经营单位之间存在用工合意。
微信登录中...请勿关闭此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