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信仰是否存在高低之分

 

信仰是否存在高低之分

 

 

1、什么是信仰

 

信仰就是确信什么是正确的,认为应当怎么做人,个人如何处理与他人、社会和自然的关系的原则这四层意思的总和,还包括在这一系列活动中所表现出的执着的精神。它具体表现为对什么主义的确信、对什么宗教的信奉、对什么理论的认可,以及相应的倡导和实践活动。

 

我承认,我们可以把信仰理解为人们的行动指南和膜拜的对象的总和,同时认为因信仰而产生的目标的实质也就是个人的欲望的反应;从本质上看,也是为满足欲望而产生的相应的思想和执着的精神。

 

确定目标、满足欲望以及执着的精神并不是对我们的自由的约束或制约,而是我们拥有的自由的具体表现。一个人如果没有欲望、没有目标、没有为达成自己的目标而执着的精神,我们就很难相信他是一个正常的人。人正是因为有欲望、有精神、有目标才成为人而区别于其他动物的。并且,人生而自由也必定促使他自觉或不自觉地形成自己的思想和信仰,无论他的思想的形成受到了环境或某个人多大的影响。

 

我们谈论信仰的目的不是为了说明一个人是否应当有信仰,而是为了区分信仰的好坏---也就是什么样的信仰会带来什么样的好处或坏处。

 

 

2、信仰是否存在高低之分

 

我认为信仰的确存在高低之分。当然,你会问:判断信仰的高低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呢?我认为应当是这样的:其信仰中以博爱和利他思想为基础的为高,反之,以狭隘和利己思想为基础的信仰为低;以尊重生命为前提的信仰为高,以含有蔑视生命的思想的信仰为低。

 

为什么我说信仰存在高低之分而不说存在正确与不正确之分呢?因为存在这样一种普遍现象:许多人都认为只要自己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通过自己的劳动提升自己的生活质量就可以不关心公共利益、就可以不对他人产生有益的影响的思想和行为是正当的。虽然我不否认这样的思想的合理性,但我不得不指出,这样的想法和做法是缺乏远见的。因为他们的这种行为和思想最终会给自己带来害处,产生无法逃避的不利影响;同时,我们还应当清楚地明白,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可以独立生活的个体,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相关联的和相互影响的。所以,我们仅仅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为自己个人谋取正当的利益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做既有利于自己也有利于他人的事情,只有这样才能互利互惠、相互协作、才能得到正当的社会权利、才能让自己安稳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比如对选举权、平等的获得就业的机会、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言论自由的权利的追求,这些都需要大家一起追求、共同去争取、共同去建立获得这些权利的政治体制。因为显而易见的是,个人对这些权利的追求,仅靠自己的一臂之力是无法得到的。

 

 

3、 追求小我是否是应当的

 

我的回答是:是应当的。因为我们没有权力阻止你拥有这个权力,因为任何人都有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的权利(虽然在做选择的时候实际上必定要受社会规则的约束)。但是,我得告诉大家这样一个事实:追求小我是一种眼界不够开阔的表现,那只是一种在一定程度上的生活习惯上的个人化而已。我们说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有追求自由和幸福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某个人就能脱离群体去享受这些权利、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人类自从成为群体性的动物并形成社会之后就已经无法独自生活了。无论从现实生活中的客观条件来讲,还是从个人心理方面讲,一个人只要独自生活,就会遇到衣食住行的难题,也会感孤独。当然,我们可以把“小我”解释为个人化,但只要你没有脱离社会环境,就依然过的是社会性的生活,也就是群体性的生活。因此,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之下,小我的存在是不现实的,或者准确地讲,“小我”仅能存在于一个狭小的范围之中。比如我们接受各种资讯、对水和电的依赖、对工作的依赖(这本身就是在较大范围上的协作)、对医疗的依赖、对接受教育的依赖,这些无一不是社会性的行为。因此,我们怎能摆脱社会对我们的影响去实现“小我”的生活呢?你既然在事实上无法摆脱与他人的关联,就在很大程度上必定要依赖于他人、依赖于你的生活环境、因而最终只能在很小的程度上成就自己的“小我”。

 

 

4、我们的信仰是否会对我们对生命本身的敬畏产生消极作用

 

我的看法是,有些信仰的确会让我们对生命本身的敬畏产生着消极作用。

 

生命和信仰是相辅相成的,是人之为人的基础。因为信仰必须依靠生命的存在而存在;并且,如果一个人仅有生命而无信仰的话,也就是仅有生命而无思想和精神活动,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在事实上就无异于动物了。当然,这样的人是不存在的,因为正常的人必定有思想和精神。从生理上讲,没有思想和精神的人不是植物人就是有其它病变的人。

 

对生命的敬畏含有二个意思:一是我们知道任何生命都只有一次,生老病死是自然法则;二是我们必须把尊重生命作为尊重其它任何事物的前提或基础。视生命为草芥的人是不会真正尊重他人的生命、更不会真正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和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并且还会为了获得自己的利益而不择手段、不惜剥夺他人的生命。

 

不难发现,在信仰的范畴中存在着有益的信仰和无益的信仰的区分。那些建立在无视生命本身和尊严,缺乏对他人的生命的尊重,认为为了个人利益或自己所在的团体的利益可以损害他人利益、剥夺他人生命、损害其他团体的利益的人的信仰是有害的,只要他们是以这些思想为基础的信仰,无论他们把这样的信仰包装成什么学说、什么教义、或者披上爱国主义或民族主义的华丽外衣、都是极为有害的的信仰。因此,毫无疑问,这样的信仰对生命本身的敬畏会产生消极的作用,即产生有害的作用!

 

我们不得不重视和认清另一种现象,考察被表象掩盖的实质内容。这种现象就是:为实现“崇高”的信仰而不择手段!这种现象在近代历史上不断出现。比如1975年至1979年间柬埔寨政权对其人民进行的三年零八个月的统制。统制者以“崇高”的目的为目的、以强制措施为手段而无视人民的生命和其他权利所实行的统治。其统治者和统制群体对人民的具体的管制行为无不充满着抛弃了现实的信仰、无不充满着对生命的贱踏、无不充满着对权力的滥用,其最后结果是柬埔寨估计有40万至300万人死于饥荒、劳役、疾病或迫害,因而被称为20世纪最大的人为灾难之一。但最后,正义的力量取得了胜利。1997年,柬埔寨成立审判红色高棉委员会,2003年柬政府与联合国达成协议成立审判红色高棉的特别法庭,对当时的统治者进行了正义的审判。在更早的历史事件中,十字军东征也说明了某些信仰的邪恶性质。

 

因此,无论是对生命本身没有尊重的信仰、还是认为可以以杀戮的手段去实现所谓的“崇高”的目的信仰都必定是有害的、反人类的、邪恶的!所以,我认为许多信仰的确对我们对生命本身的敬畏产生着消极作用,对人类是极为有害的!

 

注:以上是和花仙子关于信仰的讨论的摘要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请对自然、生命、制度保持敬畏之心
坚守信仰的底色
阅读之美(网络)
做人要做一个有信仰的人
【思客】法治社会中如何做个好人?
儿童|儿童有哪些权利?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