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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红楼:畸笏叟之迷

 

“畸笏叟”是评点脂本《红楼梦》时间最长的一个人,他到底是谁?红学界还在争议。其实从这个名字来解应当就是曹頫。一是它的谐音即“继户叟”,而曹頫恰是过继给曹寅之妻为嗣;二是“畸笏”应指发生畸变的官笏,古代的官员需持笏上朝,“笏”代表一个人的地位和身份。曹頫原任江宁织造,后调京治罪,原先的“笏”变成了“枷”,发生了畸变。在曹寅的后嗣中,也只有曹頫符合“畸笏叟”的形象。现在我们从有关脂批来进行分析论证。

 

通读脂批,“畸笏叟”的批语有个特征:署名的都是眉批(甲戍本未署名的有他的眉批与侧批),基本都有纪年,大多是从书中勾起往事引发感慨,有时抑止不住恸哭,喜用“叹叹”一类的惊叹词,爱用反问句式,语气大多比较颓废,与脂砚斋、脂砚、脂研等人的批语有较大的区别。从目前发现的脂本看,畸笏叟对《石头记》批得最多的是在壬午年与丁亥年,乾隆二十七年( 1762 第十二至二十八回有署“壬午” “畸笏”的眉批共45条, 乾隆三十二年( 1767)第十六至二十八回有署“丁亥”“畸笏”的眉批共27条,最后一条纪年是乾隆辛卯(1771年)。甲戍本眉批除松斋、梅溪各一条署名外,其他都未署名与纪年,但有些眉批从语气风格及所引事项来看,应属畸笏叟所批。所以本篇分析的脂批不限畸笏叟署名。

 

1、第一回,不想这日三月十五,葫芦庙中炸供,那些和尚不加小心,致使油锅火逸,便烧着窗纸。此方人家多用竹篱木壁者,大抵也因劫数,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

 

甲戍本在此处有眉批: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关于“南直”一词,愚以为应是南直隶的简称。“直隶”为明代行政区划名称。明太祖朱元璋定都南京,称应天府。他将国都所在地的区域(相当于今江苏、上海、安徽一带地方),划归六部管辖,也就是说,直接隶属皇帝管辖,因而称为直隶。其他区域由地方官员管理。明成祖迁都顺天府(今北京),遂改其地的行政区域(今北京、天津、及河北一带地方)为直隶,而南京仍设六部,称南直隶。“南直”一词,无疑是指南直隶,即指当时称应天府的南京。此条脂批把葫芦庙“连火”,说是南直召祸之实病。而曹家遭抄,确与“连火”有异曲同工之妙。自从康熙一死,雍正上台,曹家的亲友故旧确实是个个失宠,“一损俱损”。先是曹頫的舅舅李煦于雍正元年六月撤职抄家。接着,曹頫的姑父傅鼐于雍正四年五月获罪,谪戍黑龙江。曹頫的姐夫平郡王纳尔苏也在这一年“革退王爵,在家圈禁”, 纳尔苏曾随抚远大将军胤褆定西垂,摄大将军印事。 雍正五年,李煦又因曾给雍正死敌、康熙第八子胤祀买侍女加罪下狱,定为“奸党”,发配到乌拉打牲,折磨至死。雍正六年(1728年),曹頫因骚扰驿站、经济亏空、转移家产等罪革职抄家。李煦的牵累,对曹家影响最大(葫芦庙起火正在苏州)。这种情况,用火势蔓延来形容,真是再恰当不过了。由此推测,这条眉批应是曹頫所留,因为只有他深知这个底里。

 

2、第十三回写到“树倒猢狲散”这句话的时候,甲戍本有眉批:“树倒猢狲散之语,今犹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哀哉伤哉,宁不痛杀!”

 

第十三回写王熙凤指出宁国府的五个弊病,甲戍本此处有眉批:“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余悲痛血泪盈面”;庚辰本此处有眉批:“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

 

“树倒猢狲散”是曹寅常说的话,清代施瑮在《隋村先生遗集·病中杂赋》诗末自注里说,“树倒猢狲散”是曹寅“拈佛语对坐客”所云。曹寅卒于1712年,其时曹雪芹尚未出生,批者说亲耳听过此语,所以批者不可能是曹雪芹。而曹頫自小由曹寅抚养,他是唯一听过此语并尚在的人。批者说“屈指三十五年矣”,但这条批语没有纪年,最初留于甲戍本,按乾隆甲戍年上推三十五年则是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其时曹寅已去世八年。所以笔者推度,应是批者看到“树倒猢狲散”这句话,想起了三十五年前的一件事。笔者查到康熙五十九年二月初二日,康熙在曹頫贡上珐琅瓷器折里,对曹頫提出了严重的警告:“近来你家差事甚多,如磁器法琅之类。先还有旨意件数,到京之后,送至御前览完,才烧法琅。今不知骗了多少磁器,朕总不知。已后非上传旨意,尔即当密摺内声名奏闻,倘瞒着不奏,后来事发,恐尔当不起,一体得罪,悔之莫及矣。即有别样差使,亦是如此。”康熙指出曹頫冒支滥领,不知骗了多少磁器,警告他“后来事发,恐尔当不起”。而王熙凤正好指出贾家“冒支滥领”的弊病,也正是这个弊病,导致雍正对曹頫办事不力而失望,最终获罪抄家。所以批者读到此处,想起康熙的警言,悔之莫及,放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实指康熙。这是笔者的独家发现,也是畸笏叟乃曹頫的铁证。

 

3、第十三回甲戍本有眉批:“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的是安富尊荣坐享人不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庚辰本有眉批:“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心也,叹叹!壬午春。”

 

乾隆壬午年 1762 ),《石头记》第十二至二十八回有署壬午畸笏的眉批共45条,由此推断命芹溪删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节的是畸笏叟。批者自称老朽,显是曹雪芹的长辈,“命芹溪删去”实为遮掩家丑,那么这个人只能是曹雪芹唯一的叔叔曹頫。

 

4、第十六回,甲戍本有眉批:“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同回,赵嬷嬷讲到江南甄家接驾四次:“凭是世上所有的,没有不是堆山塞海的,'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庚辰本侧批:“真有是事,经过见过。”

 

第十八回,贾妃省亲,贾政亦含泪启道:“臣,草莽寒门,鸠群鸦属之中,岂意得征凤鸾之瑞——”庚辰本在此处有侧批:“此语犹在耳。”

 

康熙南巡有四次驻跸在曹寅家,康熙最后一次南巡住在曹家是1707年,曹頫已有七岁左右。清时宋和的《耆献类征》中《陈鹏年传》记载:“乙酉(康熙四十四年),上南巡,驻跸织造府,一日织造幼子嬉而过于庭,上以其无知也,曰'儿知江宁有好官乎?’曰:'知有陈鹏年’。”当时康熙在曹寅江宁织造府中看到“嬉于庭”的幼子中应有曹頫。至乾隆甲戍年间,曹家“经过见过”康熙南巡事的唯有曹頫,能引起“忆昔感今”并记得“此语犹在耳”的除了他,还会有谁呢?

 

5、第十六回,贾蔷道:“才也议到这里。赖爷爷说——”甲戍本此处有侧批:“此等称呼,令人酸鼻。”庚辰本此处有侧批:“好称呼。”

 

这二条批语是对“赖爷爷”这个称呼的争议,是曹頫与曹雪芹的一对一答。赖爷爷即赖大,是贾府的管家,也就是曹家的管家丁汉臣的化身。雍正五年(1727正月十八日,两淮巡盐噶尔泰奏曰:“访得曹頫年少无才,遇事畏缩,织造事务交与管家丁汉臣料理。臣在京见过数次,人亦平常。”雍正朱批:“原不成器,岂止平常而已”,对丁汉臣办事能力也给予了否定。江宁织造售卖人参价格过低、两次进奉的绸缎不合格等失职事件导致雍正对曹頫失望而问罪,做为管家的丁汉臣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小说中描述贾家在日益衰落,而赖大竟然拥有私家花园、养仆人,说明赖大是贾府里的一条蛀虫。所以曹頫对“赖爷爷”的称呼很不自在,而曹雪芹可能在小时候,丁汉臣对他关爱有加,所以说是好称呼。

 

6、第十八回,写宝玉得贾妃手引口传。庚辰本此处有侧批:“批书人领过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

 

萧奭《永宪录续编》载:“寅,字子清,母为圣祖保母。二女皆为王妃”,而称王妃为姊者只能是曹頫。

 

7、第二十八回,宝玉等人在冯紫英家宴会上喝酒,有不遵令者连罚十大海。庚辰本此处眉批:“大海饮酒,西堂产九台灵芝日也,批书至此,宁不悲乎?壬午重阳日。”

 

靖藏本第十三回“西帆楼”句旁有脂批:“何必定用西字,读之令人酸笔。”西帆楼即是秦可卿的住所,因为批者对西字辛酸,曹雪芹改为天香楼。

 

甲戍本第二回,写到后一带花园子,有侧批:“后字何不直用西字?”“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

 

从以上三条脂批,可以看出批者对“西”字很纠结。据曹寅《楝亭集》诗注,“西堂”是江宁织造署内的书斋,曹寅自号“西堂扫花行者”, 曹頫自幼在江宁由曹寅抚养长大,他经历过西堂故事。曹家的后花园就叫西园,也是康熙南巡驻跸的地方。西堂与西园是曹家富贵的象征,都在曹頫任上主易物非。“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表明批者是曹雪芹的长辈,对“西”字非常忌敏,有一种深深的自责心理,此人非曹頫安能谁?

 

8、第十六回庚辰本有眉批:“——想兄在青埂峰上,经锻炼后,参透重关至恒河沙数。如否?余曰万不能有此机括,有此笔力,恨不得面问果否。叹叹!丁亥春。畸笏叟。”

 

第二十六回,薛蟠说“我自己要吃,恐怕折福”,甲戍本有侧批:“呆兄亦有此话,批书人至此,诵《往虫咒》至恒河沙数也。”

 

从这二条批语看,畸笏叟是一个和尚。而据敦敏记载,曹雪芹曾“借家叔所寓寺宇,扎糊风筝”,说明畸笏叟即其叔曹頫无疑。

 

9、第二十回,麝月道:“都顽去了,这屋里交给谁呢?那一个又病了。满屋里上头是灯,地下是火。”

 

庚辰本此处有侧批:“灯节”,有眉批:“麝月闲闲无语,令余酸鼻,正所谓对景伤情。丁亥夏。畸笏。”

 

畸笏叟为什么酸鼻呢?因为曹家恰在元宵节即灯节被抄没,到丁亥年曹雪芹已去世五年了,能“对景伤情”的,除了曹頫还有谁呢?

 

10、第五十三回,靖本有一条回前长批:“祭宗祠、开夜宴一番铺叙,隐后回无限文字。浩荡宏恩,亘古所无,先兄□□,孀母无依,屡遭变故,生不逢时,令人肠断心摧。……”

 

这条批语中“孀母无依”、“先兄□□”这两个称呼,符合曹頫的身份。曹頫在康熙五十四年三月的奏谢折中也有“仰副万岁垂悯孤孀,矜全骨肉之至意”、“不幸父兄相继去世,又蒙万岁旷典奇恩,亘古未有”等语。曹頫受过康熙的旷典奇恩,后遭雍正问罪抄家,屡遭变故,落得孀母无依,他后半生可能一直活在痛心疾首的自责之中。这样的批语非曹頫谁能做得出?

 

11、第二十二回,靖藏本有一眉批:“前批知者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乾隆三十二年( 1767)第十六至二十八回有署“丁亥”“畸笏”的眉批共27条,说明此批为畸笏叟所留。此批表明了畸笏叟、脂砚、曹雪芹是三个人,畸笏叟是最后一个去世的人。

 

根据以上十一条脂批分析及敦敏《瓶湖懋斋记盛》记载,曹頫在曹家遭抄后,一生都没有走出阴影,精神颓废,晚年出家为僧,化名畸笏叟对《石头记》进行了长达十多年的评点,他批语的最后纪年是乾隆辛卯年(1771年),但具体哪一年逝世,目前还没有史料确证。前文推测他生于1700年左右,享年应当在七十一岁以上。

  肖斌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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