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照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要求,哈电集团党委常委会研究制定《哈电集团领导干部准则》(以下简称《准则》),集团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准则》要求,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
哈电集团领导干部准则
坚持政治坚定:思想不蜕变,行动不偏离,修身不懈怠;
坚持治党从严:意识不摇摆,力度不消减,责任不空置;
坚持尚简拒腐:生活不奢华,职权不滥用,崇廉不越线;
坚持团结合作:分工不分家,补位不缺位,支持不掣肘;
坚持责任担当:遇事不退缩,重压不低头,攻坚不畏难;
坚持严于律己:办事不特殊,守纪不例外,奉献不叫苦;
坚持创新求进:观念不守旧,工作不满足,进取不止步;
坚持改进作风:求真不虚假,踏实不浮躁,厚道不张扬;
坚持公平公正:克己不藏私,秉公不失礼,刚正不偏颇;
坚持规范履职:决策不盲目,治企不违规,做事不越界。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