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借调人员、实习生及其他用工形式,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由派遣单位或被挂靠单位为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企业如果没有投保工伤保险,全部由劳务公司、挂靠单位承担。
例 子
小虹两年前在工作期间食指受伤断裂,因不了解相关工伤保险法律知识,单位及工伤事故本人都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工伤认定。
公司承担了所有的治疗期间的费用,换岗到公司门卫室,没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还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从而获得工伤赔偿吗?
工伤认定时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下:
超过1年不能进行工伤认定,无工伤认定书,通常就无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不走工伤认定赔偿流程,通过司法程序起诉用人单位,《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失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企业如何用保险来转嫁劳务派遣工、零时工等用工风险呢?
示例:某家政公司小王到李阿姨家做家政工作,在工作期间不小心从家里二楼掉下去摔伤,治疗费用花了8000元。
例 子
家政公司为小王投保了太平洋家政人员综合保障,如下
上述法律、法规可见,给家政人员、雇主家庭人员买保险,实则是保障家政公司的用工风险。
『太平洋家政人员综合责任保险』,投保人员的年龄限18周岁至65周岁,家政人员涵盖正式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借调人员、实习生及其他用工形式。
『太平洋家政人员综合责任保险』由家政服务公司投保,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