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我是全心全意,迎接9月的挑战。决定要把之前遗留的问题解决一下,过往文章常常在标题上“动刀子”,起到吸晴效果。
近期,老客户发了一份购置家庭版综合意外险,word天!!!先让我感叹三声, 如今的传统保险代理渠道意外险,竟然变得这么高大上!!!高大上在哪?
今天一早4点钟起的床,但是我却异常精神,打开电脑把这份保单归整到客户家庭保障档案中。归整保障档案是一件苦差事,看条款,动态分析。我简单介绍下:
↗在保险合同里一般有两种条款,一种是特别约定的条款,一种是格式保险条款。特别约定条款从形式上和理论上说,属于非格式条款。特别约定里的条款一般是约定的责任免除条款。格式保险条款中也有大量的免赔免责条款。
格式条款|责任免除条款
当两种条款的约定内容不一致时,应适用哪一种条款呢?这就涉及到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效力的问题,是以非格式条款约定的内容为准,还是以格式条款约定的内容为准?
简单讲,特别约定内容与条款有所冲突时,特别约定的内容效力是高于条款的。但在过往理赔纠纷民事诉讼中各地法院的做法并不统一。
想说什么?
客户是我的老客户,购买的重疾险因为健康状况特别约定责任免除,先生也因为健康状况无法购买健康险。
↗特别约定第2条“被保险人数为2-8人,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夫妻双方、子女及父母均可投保”。
清清楚楚标注“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夫妻双方、子女、父母”,看到这里不知道此代理是蠢还是坏或是又蠢又坏?!
被保险人关系超出合同约定,更超出了我的想像空间,特别约定与条款中对于意外伤残在均分后的保险金额额度内参照保险条款伤残评定标准按比例赔付。
特别约定的内容保险公司(代理)是否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意外险是保障杠杆最高的产品,一两百块就能买到 50万的保额,是很多人的第一份保险。
不知道你们之前还记不记得小编说过的“小蜜蜂” 综合意外险(戳我查看)
这个产品一开始普通的版本只卖25元。
后来升级了一下,变成28元。
本来以为它再也不会升级的了,鬼知道居然又双叒叕升级了。真的让人猝不及防啊。
↗ 保费方面的变化一看就觉着堵心~
老版本,经典款/典藏款/尊享款价格分别为28/96/180元;
新版本中,经典款象征性的涨了一块钱,不过这一块钱涨的跟开了个玩笑似的,而尊享款降了22元,实在有点搞不太懂吼。新版本变化可大了,随我一起来了解一下??
▌投保资格变更宽松:
含驾乘,不包含航空意外险”,保障额度为300万,保额限制更宽松!
那就说明保费不仅降低了,保额还上去了。
老款小蜜蜂意外险中,家庭主妇最高只能投保10万,但超越版上调到最高投保50万,而且各种版本均可选择,不再加以限制。
▌生效日缩短:
小蜜蜂意外险超越版从第四日生效缩短为第三日生效。
▌新增网约车责任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网约车期间遭受的意外伤害事件”。
尽管网约车合法化,但市面上依旧有很多意外险产品不包含坐网约车意外这一项责任。
尤其是手上拿着一些长期的带返还两全保险——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责任保单的小伙伴这点需要特别注意一下的。2017年之前大部分都把网约车列为非法运营。出了啥幺蛾子很少能够赔付。
▌新增高空坠落责任
由原来的不承担高空坠落所致的意外责任变为只要符合承保职业(1-3类),高空坠落意外最高可赔10万元。
▌医院报销限制范围
老款小蜜蜂意外险对天津、山东、河南、福建、黑龙江、四川等几个城市的医院都会有拉黑限制问题。
但新版的,对下面这些地方的小伙伴来说就不怎么友好了:
医疗指定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但不包括北京市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
这些地区的小伙伴就还是考虑别的产品吧~
从整体上, 那就说明保费不仅降低了,保额还上去了,投保限制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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