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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 聂中民:《丢失了灵魂的村庄》(外三篇)

丢失了灵魂的村庄

聂中民


作家简介

聂中民,甘肃武山人,系甘肃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现供职于《甘肃科技报》。其文学作品散见于《中国散文家》《西部散文家》《北方作家》《华夏散文》《散文世界》《文学界》《甘肃文艺》《延安文学》《阳光》《佛山文艺》《丝绸之路》《甘肃日报》《未来导报》《西安日报》《兰州日报》《天水日报》等多家报纸杂志。其散文20多篇作品被《中国西部散文精选》《新时期甘肃散文选》《历代江北文学作品选》等选本收录。著有散文集《走进你的城市》、评论集《无为斋稿笺》。曾参编出版《人文武山》、《滩歌遗韵》两本散文集。其散文《陇中高原的冬天》获全国第二届孙犁文学奖。


作品选刊


陇中高原的冬天


我喜欢寒冬时节在高原上行走,最好是一个人。突然想去见一个曾经只见过一面的人,他生活在陇中高原一个极其普通的小村庄。山是那么透明,一条小河潺潺从他家门前流过。他种了五亩地,养了一头牛,两头猪,四只羊,三只鸡,还写着流水行云般的诗歌。我见他的那一年,是个冬天。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温一壶黄酒,围炉夜话。说着说着,就说到了高原上的那一大片胡杨林。我不知道这是巧合还是偶然。高原的冬天落了一场雪,恬静而冰冷。从城市通往乡村的公路如同一条长长的脐带,在崇山峻岭间蜿蜒逶迤而去。我一直以为,公路是高原的血脉,树木是高原的头发,河流是高原的心脏。我出门的时候大地上落了雪,公路上结了冰,滑溜溜的,我乘坐的中巴车如同一只小小的蚂蚁,在那高大的黄土堆之中蠕动。乡村如同一张硕大而柔软的床,在人间烟火的气息中我哪能拒绝出门远游的脚步呢?   


雪就那么漫无目的地落着,中巴车在高原公路上艰难地奔驰。一个急刹车,我甚至想如果灾难和我不期而遇,那一刻,我就不得不把生命托付给这片黄土漫漫的高原山地。沿途经过了一些知道名字或不知道名字的村庄,冬天是很少见到麻雀的,最常见的是雪地里奔跑的兔子和松鼠。我在期待一只苍鹰和我在高原上热烈地相遇。   


行走,是灵魂的一种需求,我就是在一个冬天的早晨融入到高原的生命中来的。高原的早晨,是被巨大的寒流冻醒的,当炊烟袅袅升起的时候,天空不挂一丝云彩,太阳白花花落了满满一地,大地如同一川熔金。很快,如烟似雾的青峰之上,一轮酡红的旭日让冻僵的泥土也苏醒了。高原上的日出是豪放的,不像泰山的日出,要吹好一阵子冷风后才出来,也不像草原的日出在地平线上喝完了奶茶才懒洋洋地出来。高原上的日出是为我那些在胡杨林里驰骋的汗血马而来的。倘若你看到东方一片鱼肚白,那就是太阳要走亲戚了。在我转身的一刹那,太阳就把半边天空红透了,丝毫没有一点害羞的神情。   


在陇中高原上行走的日子,我曾见到过一位西北汉子把自己的棉袄披在毛驴身上,西北汉子的朴实与坚强,让我甚至认为毛驴是他的另一半。毛驴是高原上最普通的、最常见的动物,和农民一样把生命与灵魂交给了土地。高原是有灵魂的,在这个冬天,高原忍受了人类的残酷和践踏,真实地把自己的伤疤留在了广袤的天宇之下。对于一个匆匆走过的行人,那是灵魂与灵魂对视的礼赞。   


我客居的城市里有宽阔的街道,有高高的楼群,但我从来没有发现城市是有灵魂的。城市的冰冷与高原相比较,我更愿意接受大自然的恩泽。在高楼大厦里进进出出的人们,鲜活的肉体下有一颗麻木不仁的心,在时间的蹉跎中迷失了自己。这大概是城市不能抚平的伤痛吧。行走在一望无垠的高原上,我看见了高山之巅的一棵独树,寂寞地守候着巨大的寂静。忽然,一只雄鹰从天边盘旋而来,一个曼妙的舞姿,滑过了一座叫马营的小镇。鹰的到来,给雄浑的高原赋予了鲜活的灵气。在空旷的深山幽谷之间,一种叫忧伤的东西慢慢地弥漫开来。   


冬天在来高原之前,陇中腹地是阴凉凉的秋天。我到来的那几天,一阵秋风扫过,树上的黄叶沙沙地歌唱。草一根根黄了,树叶一片片落了,没有一点犹豫,金灿灿的麦粒堆满了农民的谷仓。一场霜后,紧接着落了一场雪,高原就彻底冬眠了。   


冬天,我和牛羊一样在高原的脊梁上爬上爬下,在天地之间感受着高原的宁静与安详。在一个平常的日子,走向一个村庄,在田野上看日出日落,我默默仰望这伟岸挺拔的高原,反倒传递来了生灵与生灵对视的期盼与平和。   


在冬天的高原上,马踏留香,飞花胜蝶。那些日子让我是那么地留恋。生生世世生活在黄土高原上的人们,啃着馒头和洋芋,以另一种方式和土地对话。不管你来自何方,不管认不认识,他们会为一个高原上的行人奉上醇香的美酒和最真诚的笑容。晚上给歇脚的人拿出一床崭新的棉被,让你醉倒在乡村的遗韵里。来到陇中高原,你才会明白什么是人生。一个孩子会变成一个会骑马的男人,或者变成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一个在岁月的沧桑中老去的人会回到童话的梦境。陇中腹地上人们的祖先,来自那个远古的游牧民族,在丝绸之路的边上,把爱情揣在怀中,他们用本色的语言与浮华的城市对话,那就是一个叫西部的词语。在岁月的轮回中他们尽情享受着高原赐予的高贵,却在通往天堂的路上长眠不醒。   


夕阳西下,高原上的村庄是那么的遥远。白雪苍茫的陇中高原,平静的如同一张棋盘。在高原上行走的人,在一个乡间的旅馆里,头枕背包,等待着和身子下的大地一起慢慢的枯黄……


在兰州的雨中裸奔

  兰州,是一座西北高原上的城市。当然,一座城市是由一些莫名奇妙的人,一些知道或不知道名字的街道、桥梁、建筑,还有那些在城市的海洋里游戈的公交车、出租车所构成的,这只是我简单的想法。我喜欢在兰州客居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那些莫名奇妙的男人、女人,还有数也数不清的夜总会、发廊、酒吧、咖啡厅。我爱兰州,是因为它是有别于南方的城市。我也不知道历史上的金城在西固还是在城关。在西固,我并没有看见掘地三尺遍地是金的城池;在城关,我没有找到一片能够穿越历史时空的西关瓦当。我喜欢看着兰州的黄河里那些远远漂走的羊皮筏子,我也喜欢倾听白塔山下那些远古的绝唱,还有五泉山上那口古钟的悠扬歌唱。在兰州,我期待有一场大雨浇灌深藏在岁月深处的院落,也希望雨水彻底地淋湿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这样,我就可以借助雨水冰冷的力量走进这个诗意盎然的季节。然后,在兰州的雨中疯狂地、拼命地裸奔。在2008年的第一场大雨中,一群人在歌唱,一群人在裸奔。   


  在兰州,我必须记住这么几个人,老漆,一个教授。老裴,一个医生。老张,一个作家。老王,一个编辑。老郭,一个酒鬼。老赵,一个画家。当然,还有小张,我的老师,一个学者;小刘,一个记者;小丫,我的学生;小赵,我的同学;还有小猴呀,小令呀,小李呀,阿猫呀,阿狗呀什么的。我的朋友三教九流,无奇不有。在2008年的那场大雨中,我把老漆喊成了老裴,我把老裴喊成了老王,我把老王喊成了老张,我把小张喊成了阿猫,我把老赵喊成了阿狗,我则把我自己喊成了一头驴,一头天天啃吃青草,最好是一头还能帮父亲耕地的驴。我希望自己变成一头实实在在的驴,这样,我可以在城市的大街上撒尿,在父亲的田野里撒野。当一阵风吹过故乡的村庄,高山、田野、河流,再到这个城市。风一转身,我就到了老漆的课堂上,绕过裴老供职的医院,就到了这座城市的心脏。一步一步的上山,就到作家老张的九米斋。下山,沿着时间的方向转弯,到雁滩,从公园的后门进去,是一座神圣的教堂。老王变成了牧师,我们都是圣徒,老漆老裴向前走,老张老郭向前走,老赵先我而到,我和小张老师,还有小刘记者,至于其他的阿猫阿狗什么的,我们都大步向麦加的方向走。在兰州,我们寻找着一个精神意义上的麦加。我们虔诚地跪拜,阿猫阿狗也跪拜,还有那个被我喊为丫丫的姑娘,我们一群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姓无名,我们唱着《东方红》,我们唱着《我和你》,在兰州的雨中裸奔,时间就在我的掌心里汩汩流淌。


后来,我就躲在了五泉山。不知道那一棵棵大树是不是左公柳,树木硕大而翠绿的叶子给我留下了一块没有泥泞的土地。再后来,我站在树木葱茏的山上,看着满城的灯火阑珊,那个远征西域的霍大将军是否已酣然安睡了呢?雨不合时宜地下得很大,整个所谓的兰州城湿淋淋的,当然我们都湿淋淋的。我回头认真看了看,其实我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每个人内心都湿淋淋的。于是,我首先扒光了衣服。在兰州的雨中,高高地举起一杯红酒。我大声地说,老漆老裴,老张老王,老郭老赵,小张小刘,阿猫阿狗,你们也扒光衣服吧,尽管老男人的那家伙丑陋发黑,没有一点硬度,我再仔细看看小张、小李还有我的,再侧脸看看阿猫阿狗的。我的天啊,咋这几个人的家伙又粗又大呢,我至今都想不通。最后我看看自己,高呼,小张小刘,谁都不理我,我就从安宁开始一路向雁滩奔跑,兰州的雨一点也没有停的打算。其实,小张和小刘已经回答我了,我们三个人的家伙不大不小,都是适合裸奔的。我们唱着《东方红》,一不小心天就亮了。阿猫睡觉了,阿狗睡觉了,我们唱着《东方红》,因为我们三个人的家在高高的山岗上,我们的父母正在金灿灿的谷堆旁沉睡不醒。于是,我高声大声呼喊杨轻抒,师傅,你在哪里。在兰州的雨水中,我迷失了自己,后来朋友告诉我他们都迷失了自己。我惊讶的发现了一个秘密,其实每个人都迷失了自己。杨轻抒说,迷失就迷失吧,好就好,坏就坏,我是我,你是你,就那样呗!


兰州,我就这样站在一条条长长短短的街道上。川流不息的车辆,来来往往的人们,游来游去的鱼,奔腾不息的黄河,还有一群人,一群裸奔的人,他们以几近赤裸的躯体和灵魂溶于这个城市。在这个城市的人流中,我以孤独与忧郁面对悲苍的天籁。在这个地方,我以孤傲与冷漠面对这个世界。在这个空间,我以多情与愤怒行走在陌生的大街上。然后,我和这么一群不要脸的人,这么一群因泥土而走失的人,疯狂地裸奔。裸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为了拯救思想和灵魂,但思想离我们越来越远,灵魂,就如同奔跑的树木,或者歌唱的石头,时光一晃就钻进那个深邃而黑暗的隧道,我就以流浪与漂泊的姿态在冻僵的泥土里成长。我羡慕兰州一些人文风物,更敬重在兰州的雨水中为生活而裸奔的人。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我对他们的情感,一如父亲对六月里即将收割的麦子一样。


那天,我在安宁碰到老漆,他夹着一叠厚厚的讲义。他说,你小子不是自杀了吗。我说我是自杀过,但没有死,我不知道怎么的。黄河边的一阵风吹来,我打个寒战,那些顾影自怜的芦苇只轻松地摇了几下,我变成了一根根呐喊的野草。秋天到来的时候,一个男人丢下半截烟头,旁边的那个女人说,你不爱我我就跳黄河。我偷偷地窃笑,爱跳就跳呗,要烧就快点烧呗,反正是你的事情,管我啥事呀。于是,一阵大风吹过,我和芦苇一起就很疯狂地燃烧起来,然后我化作一缕青烟,风一吹飘散在若即若离的空气中了。在大地上,我就是一粒尘埃。不知道怎么的,我忽然想起记者小刘,他说他的女朋友把他彻底地甩了,而且让他是那么的心痛,我说不要就不要吧,反正她不爱你,也不属于你。走过满街飘香的农民巷,我再一次大喊,郭大嘴,你快给我滚出来,我想喝啤酒,特别想喝那种兰州产的啤酒。大嘴说,我忙着呢。我暗自发疯,你他娘的忙个求,不就是喝点小酒嘛,不知道这个能一口气咕咚咕咚地喝三大桶啤酒的男人又和哪个女人在一起鬼混。


抬头看看天空,我忽然想起来了,老漆有个相好,老裴有个红颜,老张正为情人发愁,连我最看不起的大嘴似乎也有了。于是,我硬把小王老师的诗歌《让我死在一个下午》改为《让我死在你的床上》。夜色一片灰白,我心里狠狠地骂老张,我恨不得从他屁股背后狠狠地踹一脚,然后大声地骂一通,你哥的腰子,你咋就不玩情人。就连那个乡土作家老陈都说,女人是被男人日的,真好,我记住了这句话,反复说着,女人就是被男人日的。不日白不日,日一回又如何?日字我觉得比搞和弄,或者玩和干都好。反正就那样。面对这帮在兰州的大街上裸奔的男人,我想我是不需要女人了,但我这一生绝对不能少了情人。后来见老张,他说,他不写字了,连热得发烫的博客也停了。酒就这么把他放大了。他说他要在兰州买套房子,我说你真的不找情人了,他说不找就不找,反正老婆对俺好着呢。我说那行吧,我可要找了,他说你爱找找去吧,反正我又管不到你。找也好,不找也好,如果你找了,我会祝福你。还是那个叫老盖的王老头好,你看人家走南闯北多潇洒。和女人裸体同眠,也毫无色欲。我一直怀疑王老头在酒桌上说这话时候的真实性。于是,我十分愤怒地大吼,老张,到时候你给我个花圈吧。他说,嘿,你---小---子!


2008年的某一天,雨下得很大,整个兰州都湿淋淋的。我鼓足了我小时候在妈妈酥软而丰满的乳房上呷奶的劲,终于找了个情人,名字叫小丫,我很神气得给小猴呀,小令呀,阿猫呀,阿狗呀海吹,大学里面不谈恋爱叫失败,只谈恋爱不睡姑娘叫傻瓜。于是,这帮才二十出头的娃娃也跟着我裸奔。我在东方红广场西口,很不屑一顾地看着小张老师,他说他不想呆兰州了,要去北京,而且要结婚。我说,结婚嘛,多大点事情呀,还不是一对孤男寡女扒得一丝不挂的睡在一张双人床上快乐地歌唱。小张老师说,你这小子,咋这样呢。我不跟你说了,反正你又不懂,小屁孩。他一转身,就向街边的百货商店跑。过了几分种,小张老师又出现在我的眼前。酸奶,你喝不。其实,我已经十多天没吃过奶了。一闻到牛奶的味道我就想起了小时候母亲衣服底下鼓鼓的乳房。我恶狠狠地说,买给你老婆的吧。他说,是。我于是又大骂,你哥的腰子,你老婆不是产奶的嘛,你还没吃够。他气乎乎的走了,马路上空荡荡的。只见广场西口有一群人,一群裸奔的人,我看见了我的情人小丫,在兰州的大街上,在一场大雨中,硬是给我生下了一个活蹦乱跳的男孩子。


那一夜,我很忙,先是把那帮裸奔的男人一个个的赶走,然后把那个血淋淋的家伙带到老裴的医院。后来我一个个的给这帮裸奔的人电话,偶要当爹了,偶有儿子了,一路高声地大喊,跟一个神经病人毫无差别。在雨中的兰州,我看见有人在奔跑,还是那些三教九流的人。他们唱着《东方红》,歌声,雨声,混乱的脚步声,是那么动人。雨一直在下,我一直在裸奔,和他们一起。在这个叫兰州的城市,我一直在漂泊的路上。但是,每每看见那些金灿灿的谷堆,我就想长眠不醒。在这个城市,我永远是一个过客,和这场不期而遇的秋雨一样。多年后,我看到赵画家给我的一幅在兰州街头裸奔的油画,我问自己,我裸奔过吗?一个个问下去,我就老得头昏眼花了,看不见太阳和月亮,听不见音乐和鸟鸣。一转身,我又回到在家乡的田野上,又多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墓堆,当然这群和我一起裸奔的人也有了属于自己的墓堆。想去看他们,我一个也找不见,因为大地上相似的东西太多了,就如同若干年后的一场大雨和2008年浮游在兰州天空里的这场雨一样。


丢了灵魂的村庄

  我离开村庄的时候,是一个阳光很好的秋日下午。


  那天,我照样从家里赶着一群浑身雪白的羊。下午的阳光里多了一丝清凉。一阵风吹来,我家门前的那棵枣树就那么无力的摇了几下。在柔软发白的阳光里,我能看见大地上那片浓密的树林。那一刻,时光里慢慢漂移着人和麻雀的影子。


  起初,我出门向左拐,就上了村道。村道弯弯曲曲,横贯东西,把村庄一分为二。沿着村庄的路继续向前走,走完村庄的主要路段,就是村庄的十字路口。朝十字路口北上,就是层叠起伏的山峦。山下有小溪潺湲而过,半山腰是荒芜了的梯田。这些大小不等,格调不一的土地,就是我们村庄的命脉。而那些在田地里奔跑的羊,吃草的牛,撒欢的驴,构成了游荡在大地上的物像。一只苍鹰飞来,一群鸟飞过,就剩下乌鸦了。面对这些在天空里飞翔的精灵,我忽然打了个冷颤。说不上那天,这些东西就要说没有就很快没有了。


  不知道为什么,有几次我回到村庄的时候,却莫名其妙的忧伤了起来。这样的逃离,多少有些游戏的成分。如果说是逃离的话,我觉得用出走描述更为准确。那天,我站在单位楼下的花园里,看见一株玉米终于结满了丰硕的果实。于是,简单的乡村生活,宁静的乡村遗韵,还有牙槎骨台上听来的事情又一次来到了我的生活之中。


  我最后一次放羊,还是在我十八岁那年。我是先从农村进城,然后,又从城里回到农村。我到农村的日子,是被一群羊给拥着回到苍茫无边的大地上的。我站在村庄入口,风里透着丝丝的凉意,显然深秋时节已经到来。再后来失业的我就真当放羊娃了,而且喜欢上了放羊的生活。我喜欢一个人赶着羊在山水间行走,追赶那一轮红彤彤地太阳。我在羊群中间鼓足腮帮打了个口哨,四面八方的羊就围拢过来了。我就在树梢下听风的歌唱,蚂蚁的叙说,羊群就安静的听我给他们背《诗经》里的句子,不知道什么时间,我就看到了羊温顺清澈的眼睛里隐藏的秘密,同样,和我一起放羊的人也猜想着我的心思。再后来,我就困了,累了,在一朵洁白的云下面慢慢睡着了。在梦中,我成了一个牧羊人,骑着纯种的高头白马,赶着羊群,唱着山歌,寻找着精神的大草滩。


  不知道为什么,天就那么爱下雨。我被雨点砸了一阵,就彻底的醒了。我的背褡里装着母亲烙的大饼,还有半瓶二光头。啃两口,喝一气,那种晕乎的感觉真爽。被一场酣畅淋漓的雨水浇过之后,我就开始找羊了。最早我发现一只羊不见了,再后来我发现好几只羊不见了。我想羊该到远处那个山包后的大草滩去了呢。起初,我就看见云在山尖浮游,再后来就幻化出了大片的森林和草原。回头,我就看到了山下我们的村庄。村庄在天地之间是那么渺小,似乎有些微不足道。我不知道,村庄会不会长大。总有一天,它会和我的羊群一样从我们的身边消失。


  我朝空旷的山谷里吼了几句花儿,再狠劲的甩了几声羊鞭,不时对面的山崖上传来了绝响之音。是那么的清脆,那么的响亮。撕裂天籁的声响,犹如一道闪电划破大地的静谧,如同在大地上跳跃的音符。现在,父亲已经很少种庄稼了,他现在是个手艺人,而且是个很懒的木匠。没有木头干活的父亲更加寂寞了,他巨大的寂寞被我看到了。有一次,我看见父亲面对光秃秃的山头发出叹息。于是,那一棵棵被他加工过的树成了美好的记忆。父亲不做木匠的时候,我也就没羊放了。那时候,我家的羊群都被贩子买到城里的饭馆里,做成价格不低的手抓羊肉被人吃了。


  我有时候也赶着羊,等我看完人家公牛交欢的事情,羊就走远了,远去的羊,我只能看到他们的影子,我看得最多的是路上行色匆匆的人。那么多的羊,那么多的牛,那么多的毛驴,那么多的猪,那么多的狗就在斑驳的阳光里生活。我离开村庄的时候,光屁股的娃娃也出来了,我就傻傻地看着一个娃娃在地上痛快的撒欢,然后他还玩弄自己那小小的家伙,全然不知道一点害臊。在村庄里最熟悉不过的事物,就是路上跟枣子一样的羊粪,如同豌豆那么大。我的心就是一个孤独的影子,在风中的村庄里游荡。


  在这个城市,我见过大街小巷里行走的修鞋匠,见过叫卖小吃的货担郎,见过拾捡矿泉水瓶子的掏荒人。见过数不清的匠人,有时候他们在城市的路边面前立个牌子,等待活计,有时候他们三人扎一堆,四人围一团的玩纸牌。反正我一天几乎要见很多人,有搞装饰的,有做小生意的,有在城郊放蜂的,就是不见一个放羊人。这样的日子里,行走在城里的大街小巷,我常常在想,或许面前盖着高楼大厦的地方在很久以前原本就是草地,很适合放羊。村庄是由树构成的,城市是由楼群叠加出来的,这一点都不假。


  我不经意间遥望村庄的时候,先我家门前的小河干涸了,再就是河滩上的树木一棵一棵的死了。连经常在菜园里扑腾扑腾的麻雀也很少见了。从东到西,从南到北,我得足足步行两个小时的村庄忽然变得那么沧桑。小时候,我用很多的时间在村庄周围游荡。有赶着羊的人,有背着柴禾的人,有骂街的人,反正村庄里行行色色的人都有。


  站在这个城市的大街上,满脑子都是羊们活蹦乱跳的影子。有时候,我居然耳朵里会出现羊的叫声。我不知道,在这个城市,我算一只什么样的羊。现在,我们的村子里已经很少有人养牛羊了。原因是山被封了,树木被砍光了,就连那片绿色的草坡也被盖成了新房。消失了羊的村庄,是被人伤害过的。所以村庄面对的不仅仅是一次次泥石流的发生,一场场的疫情的袭击。那个牧羊人的职业,已经成了城市化乡村的代名词。消失的马帮,也同牧羊人一样只能留在世人的记忆深处。一个村庄的记忆,传承的并不是农耕文化背景下人的变异。


  村庄最早的样子,我估计是由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房子,那么多的树木为元素组成的。我刚认识陇中高原上那个村落的时候,还是一个孩子。作为孩子,就注定有他自己的思维方式。那个时候,村庄不是现在的样子,是很自然的分为四块。后来慢慢扩张,就连成了一片。于是,村庄就有了自己的称呼,从自然村到行政村是有一段很长的路,也就有了一本厚重辛酸的村庄史。


  村庄是自然村的时候,一个村庄和另一个村庄是那么远。每个村庄都有自己的姓名。一般是以村里人口最多的家族命名的。而现在,我生活过的村庄有了四通八达的乡村公路网络,已经很难看出各自为阵的样子。村庄长大后,随之而来的是人越来越多。再接着就是人一茬一茬的老了,死了。其实,在我们村庄里,每天都有人结婚,生孩子。直到有一天,村庄没有空地盖房子了,一些人家就索性搬家而去。有的去了县城,有的去了省城,甚至有人都想出国了。


  不知道什么时间,我也没有细细思量,村庄就一天一天的老了。房子变旧了,村庄变小了。在人间烟火气息之中,一切都悄悄地变了。村庄在精神彻底堕落之前,我先是见到在村口大树下给孩子喂奶的女人们一个个穿上了裙子,一拉,就能看见丰满地跟面包一样的东西,酥软而白嫩。羊群在村庄里绝迹的那天,先是邻居家的英子跟着村里的一个光棍跑了。不知道为什么,她后来又回来了,可我的羊却再也没有回来。家里没有了羊,父亲和母亲老的更快,我明显的能感觉到他们先是体能下降,再后来就是眼睛看不见了,到最后,整个人缩小了一大截子。村庄的老去让我对乡村生活更远了,淡了。其实,妻子发现我头上有细密的白发的时候,我们都老了。加速老去的我们,期待最多的就是埋葬在向阳的地方,这样,我们还能够守望村庄。


  风掠过树的影子的时候,我正在寻找村庄的灵魂。寻找村庄灵魂的时候,我丢失了自己的灵魂,丢失了灵魂的村庄并不见得很颓废,可我的确很消沉沮丧。雨中的村庄里很少有人。其实在村庄里,下雨天该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丢失了灵魂的村庄跟一个人老去的情形似乎有相似之处,我觉得它该是牙齿一颗一颗的松动,一颗一颗的脱落,即使一个小小的梨子,杏子,桃子都咬不动。再后来就是肠胃功能不行了,这跟胃有很大的关系。因为村里的人已经不种植绿色蔬菜了,他们为了那点可怜的利润天天给蔬菜上喷农药。这样的蔬菜吃了即使不中毒,也很伤身。村庄一张口,尽管换上了假牙,也只能好看,是吃不了新鲜蔬菜和水果的。


  后来我才发现,其实村庄强大的生命力和肾功能是被偷情的男女搞坏的。肾脏坏死的村庄里跑着那么多的傻子,呆子,聋子,哑巴。村庄最后坏死的是心脏,心脏是怎么坏的,我就不能杜撰了。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村庄就是一台机器,一个螺丝掉了,整个机器就无法正常运转了。我逃离村庄的时候,村庄的生命也就要窒息了。没有水的村庄,其它的生命载体也就无法延续下去了。我在悲哀的同时,感觉到人类的可怕。要知道,人们毁掉桃花源的时候,村庄就剩下倒塌的房屋,破损的手掌,残存的味道了。满世界都是瓦砾,满世界都是废墟,满世界都是腐烂的尸体。这样的地方,肯定是生长不出绿树和鲜花的,如果可能,那一定是伟大的诗人们哄骗三岁小孩子的把戏。


  我老去的那天,我拄着一条拐杖,沿着时间的方向,还是从村庄的东边走到西边,从南边走到北边。从村庄里走了一圈,同样在村庄的中心,我见了好多的熟人,可他们都不认识我。尽管有侧目看我的,也该是他们祖上在这个村子里留下的后代。他们的家人,该搬迁的搬迁了,该死的死了。在秋天温暖的阳光里,我脚步蹒跚,举步为艰。一路朝东,然后转身,向西北偏北继续行走,山还是那么高,路还是那么远。在温暖的阳光下,我在寻找没有丢失灵魂的那一只羊。在离村庄很远的北方,我终于看见了一只安静的羊。跟我们村庄里的羊一样,各自怀揣忧伤。在那个午后,他们舔着脚上血迹未干的伤。当我从天边的草原归来,再一次经过村庄。我是那么孤独和悲伤。


  村庄在丢失灵魂之前,我看见那么慈祥的母亲。她站在村口,白发苍苍。她在等待,那些向着城市走去的人。他们说过,等他们发达了,退休了就衣锦还乡,回家养老来了。而且有人希望,包括在城里做事的妹子,他们都希望能在向阳的地方,仰望村庄。


  父亲少年的时候,村庄曾是水草肥美的地方。村边有一条清澈的小河。母亲用很长的人生,温暖着雄性的村庄。母亲一起的女子,都在低吟浅唱。那些在西北大地上蔓延的花儿,那能比得上她们温婉的歌唱。给村庄带来活力的人,无疑是那些走南闯北的汉子。那时候的村庄,有点多情,还不足以抒情。而抱着酒瓶子豪饮的男人,就在村庄里醉卧不醒。村庄的样子,曾经让我那么的伤心。村庄里的女子,永远有那么多的和我纠缠不清。离家出走的孩子,在城市里寻找着美好的日子。


  丢失了灵魂的村庄,是从村里的女人无休止的争吵开始的。先是张家的鸡被人偷了,后来就是我同学狗子的妈因卖淫被公安抓了,再后来就是二丫在上学的路上被人奸污了。到后来的后来,有人就上吊自杀在别人家门口了。而现在,村里牙槎骨台上还有那么多难以让人捕捉的闲言碎语。


  村庄说丢了灵魂真的就丢了灵魂,那是在我离开村庄若干年以后。用父亲的话说,是一条鱼游到湖里去了。至于命运如何,这不在于村庄的问题。说不定还没到岸边就已经被人捕食了。也说不上这条鱼过不了几年就又游回来了。而现在,在我的村庄里,还有很多跟我一样的鱼在潜水,偶尔也舞文弄墨。不过他们不可能再回到原来的村庄了。

  


独舞在天空中的蝴蝶

阳光很温柔,那温柔的阳光滑翔在明媚的春光里。我想出去走走的那天,瓦蓝的天空里飞过一只漂亮的蝴蝶。隔窗望去,一朵白云,一米阳光,一切都静谧的如同黎明的曙光。一层层折叠得如同包袱的楼群,犹如我那千百回转的思绪。我站在阳光之下,空气里飘游着你身上淡淡的香水味道。走在安宁的大街上,车来车往。一个夜晚、一个早晨,在我匆匆来去的漂泊漫游中,我非常希望有一场艳遇的发生。有时,我也会彷徨在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思念里。


你在一个遥远的地方,如同一只蝴蝶,或者是今天黄河边的风筝,一切都来的非常的偶然,甚至让我回避不及。就这样,我接受你如同在路边的啤酒摊子里美美的押了一口。然后,我听见那只高跟鞋敲打马路的呼喊,还有大地开花的声音。这一切,都裸露在了我们的生活中。我看看天空,一只小小的鸟儿,鸣叫着栖息在别人的城市,它在孤独的等待,确切的说是在期待一个同伴的到来。上苍眷恋我们的邂逅,如同一场车祸的发生。然而,恐怖和慌乱丢了满满的一地,一会儿的工夫,围观的人慢慢走了,警察把那破车拖走了。你在那个城市的十字路口,如同在乡间田野的岔道。当我擦擦泪光打量你的时候,你分明是多年前那只在阳光里飞舞的蝴蝶。


我走进你的梦里,你却在远处的春天里。一束脚步蹒跚的阳光穿透梦境,一切都显得苍白无力。人的生命为什么如此脆弱呢?一不小心,好端端的一只细磁花瓶落在地上,除了破碎的声音和残片,什么也没有了,什么也看不见了。一群蝴蝶,飞过千山万水,穿越高地平原。在西北荒凉的大地上,似乎快要掉进故乡那条忧伤河流的瞬间。我看见,你的手里紧紧的拉一条长长的线,生怕断了似的惊慌。一头连着天空,一头连着大地。在天空和大地之间,凝聚了过多的灵气,同时也沾染了过多的尘埃。春天的风中,我们如同没有翅膀的风筝,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两扇分开的翅膀,中间有着长长的小路,还有那些大大小小的村庄,和漂泊的背影一路走去。在西北偏西地方,我在一个春雨缠绵的中午兀自走过明清一条街,那些深深浅浅的脚印呵!


在草长鹰飞,花红柳绿的阳春三月,我喜欢一个人漫步在麦苗猛长的乡村田野,或者河水澄清的小镇上迂回往返。记忆又回到了多年以前,这些如烟如梦的往事,毫无预兆的来到了我波澜不惊的生活。“又是一年三月三,风筝飞满天,叫醒村里的小伙伴,一起到河边……。这样的日子里,从童年故乡的小河边开始一路流浪,我见过那些短短长长的河流,还有那些旅途燃情的江边小楼。每到一个地方,河流对我来说存在着过多的诱惑。我喜欢微风习习的黄昏,行走过长长的河堤之上,在那些树影婆娑的水天之间游离。那些迎面走来的人,如同一只只翩翩飞舞的蝴蝶。我抬头,他乡的夕阳正一抹一抹的落在河面上。黄昏夹着尾巴跑了,灯光在暖昧的夜色里一路奔跑。走过一个个春夏与冬秋,在天之涯,在海之滨,我都追逐着一种精神的流放。


一种淡淡的挂牵,一双沉重的翅膀,都在我们的生活中周而复始的轮回。过多的怀旧,意外着感伤的生产,或多或少,或长或短。在过去的岁月,忧郁和浮躁积淀的太久,我们的青春需要释放,就像我生命中那只欲望的蝴蝶想自由飞翔一样。那年那月,不知道在那个地方,我审视着这一切嬗变,如同一个陌生人慌慌然进入一座大楼。我甚至和几个刚从建筑工地上下班的农民工一样,带着自己的迷茫与无助走进一家酒馆。在一个春天的晚上,我还似乎生活在2006年那个秋天的下午。那天,我离开了一个我曾生活过三年的南方城市,街边的店铺里传来那首煽情的《秋天不回来》,那一刻,我真想在感伤的季节里号啕大哭。


我喜欢一个人躺在靠近窗户的地方,听一些淡淡的、伤感的音乐,两个指缝里夹着烟,嘴巴里品茗着三炮台,然后在唐朝女子的裙角里悍然睡去。音乐一会儿如同细碎的银子,汩汩流淌在满面羞涩的阳光里,音乐一会儿如同一个古代的艺妓,暗香浮动,眼神扑朔迷离的飘游在下弦月残光里。花开花落的时候,我会静静的想起,一个网名叫静听花开的女子。在今年春天的某个下午,她来到了我的生命里,诗歌一样的笑容,月光一样的身影。在梦里,在白天,我们生活在平平淡淡的日子里,在我们青春年少的岁月里。我似乎还想真的找到点什么,可什么也没出现,她憨憨的笑着。


走过春天,我踏上从安宁进城的最后一班车。到西关什字下车。独自一个人,不知道穿过几条街道,走过几个十字路口,拐过几道弯。反正一路绕来绕去。那时,我几乎像疯子一样跑遍了半个兰州城的酒吧、摸吧、迪吧。我敢断定,这个我生活着的城市是一个精神空虚,欲望膨胀的城市,并不是一座唯美而现代的城市。走过维多士亚门口,我听见重金属音乐震耳欲聋的咆哮,我看见几个醉汉搂着马子色咪咪的笑着、走着、闹着。终于在我回头的那一刻,几个鲜活的生命躺在了一辆飞驰而来大卡车下。他们永远也不会再站起来了,我自言自语的说着。沿着时间的方向继续朝前走,先是一地皎洁的月光,那月光自然不在远方的城市。那些远远飘来的酒味,还有在午夜灯光里奔跑的欲望,何尝不是那只在白天的阳光里翩然起舞的蝴蝶呢?


当我发现春天要来的时候,我的冬装,也不过是一身廉价的西装。本想连同春天一起丢的远远的,没想到我根本不知道春天是那个时候来到的。本来我办公室有好多花的,不管我怎么看,还似乎也没什么具体变化。不知道是我的视觉出了问题还是我没留意,反正是我连那天单位楼下的柳树发芽都没发现,总之,春天的确很按时的的来了,默无声息的来了,而且还在我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时候。那朵来自天水秦安的人花也来兰州了,我得陪她去看黄河、放风筝。我喊她人花,她肯定有一万个不愿意,但我还是喜欢这么称呼那个叫静听花开的女孩。那天她如约而至,我买了一只大大的蝴蝶,风筝始终是没放起来。在黄河边,她快乐的如同一只五彩斑斓的蝴蝶,一会儿飞在这里,一会儿飞在那里。一阵河风吹过,天上一群蝴蝶同时飞过,如同我小时候老喊风筝为飞机一样。


在迎春花盛开的西北大地上,我俯首可拾那些忽远忽近的柳絮,还有那些诗经里的句子。风从远处吹来,本想把钢筋砼结构的楼房拦腰撞断的,我猜想。可她和风到我这儿的时候,我伸手去抓,不小心风都从指逢间跑了。如果能多读几年书,我也会像写《一个人的村庄》的刘亮程一样,反正他写他的风,我写我的蝴蝶。不管是他写黄沙梁的那只狗,还是我写我们村里的受活老汉。无缘无故的使我很看不起他。就如同今天,我看不起写不好书还和我一样老想出书的人。在黄河边的那一个中午,我几乎是在梦中,人花也在梦中。她近乎是一只美丽的蝴蝶,天天在那羊群奔跑的蓝天之上飞翔,我则是午夜的一只黑蝴蝶,始终在别人的城市流浪。在梦中,我宁愿睡得皮开肉绽,白骨森森,千年不醒。


春天来了,桃花开了,你却要去远行了。你在和我分别的时候哭了,在黄河边,你多愁善感的青春,那是一张流泪的脸。你说你要走了,以后再也不陪我放风筝了,也不做我的蝴蝶了。那天早上,你见到了我的一帮朋友。朋友一个个的被我接回来,然后又被我风度翩翩的送走。最后,我还是给你拿出了那个风筝,静听花开没放起来的风筝。你和小张放的没一点高度。那天是下午,阳光依然很好。路上,建强和土豆、强强谈着,快乐的谈着。兰州是一座燕子经常掠过的城市,低的我一伸手就可抓住它的尾巴。我陪你走着,慢慢的走着。我真希望时间过的慢点,让我多陪你在阳光下走走。你把风筝放起来了,我却不小心把裤裆绷破了。你站的远远的看着,转而,你银铃一般的声音咯咯的笑着。你那张朴素的脸呵,如同那些在春天开得灿烂的桃花。


你真的要走了,我选择了没送你去车站,土豆去送你了。我和强强依然和建强喝酒,我喝的简直不要命了,兰州的天也看到了,连那些天上的云彩都看到了。你强装欢颜的笑着,我也努力笑着。在河西的土地上,如同我们少年时代在田野里放风筝一样。那个被我老喊野丫头的小姑娘,现在已是娉婷少女,连黄河水中那冉冉升起的月影也招摇起来。我嘲笑自己,一味的指责自己,如同我对这个世界的女人存在偏见一样。我给建强语无伦次的说着,断断续续的说着。包括我的孤独与傲慢,还有我的张扬与失落,活脱脱一个小流氓。我们该走了,那些飞来飞去的蝴蝶也走了。我愤怒的喊强强再也不要收线了,就让它到天空里四处乱飞,总有一天它会找到归宿的。我们一伙人散了,风筝还在天上。


我无法确定一只风筝的命运,但你的确是意无反顾的走出了我的视线多年。我痛心疾首的奔跑着,强强痛快淋漓的呕吐着。我大声的骂娘,某某人真她妈的是头驴,他举起自己那既大又长的鸡吧,对着黄河拉屎和撒野。你说了爱情就像剥洋葱。我说爱情就是放风筝。现在看来,走自己的路,让他去见鬼吧。远远的,我听见一个身边匆匆走过的人破口大骂,聂中民那小子是一个混迹于大学校园里的小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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