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孩子跟我媳妇姓,行不行?我觉得完全可以,俩人商量着来呗。当然,我也有我的想法——如果我媳妇姓“端木”“令狐”“诸葛”“夏侯”之类的,我坚决要求孩子跟她姓,多酷啊!家长会点名,谁是“令狐云”的爸爸?我立刻站起来,“老师我是,我叫令狐冲”,对吧,听起来就很侠义。我以前有个同学姓宇文,我就特别羡慕他,这生个孩子就叫“宇文术学”,很有文化。但如果我媳妇姓什么“张王李赵刘”之类的,那还不如跟我姓,好歹“许”还可以玩谐音梗,比如起名“许可”“许多”“许诺”“许愿”,输入法直接就能打出来,省得麻烦——不过呢,也不是不可以商量,比如我媳妇可以说,我这个“王”是王羲之的“王”,“琅琊王氏”,“旧时王谢堂前燕”说的就是我们家,名门望族啊!那说不定就把我说服了。或者,孩子长大了,觉得父母的姓都不好听,想改姓“爱新觉罗”,只要法律允许,我也不反对,这是她或他的个人自由。但可得想好了,犯错了老师罚写名字一百遍,爱新觉罗得累死。姓这个东西,古时来源于母系氏族部落,拆开来就是“女生”嘛,所以古姓都带“女”字,比如“姜”“姬”“嬴”“姚”。后来人口多了,就那么几个姓,不好区分,就从“姓”里又分出“氏”来,比如姓“赵”的原本就是“姬姓赵氏”,而许姓出自姜,便是“姜姓许氏”;后来母系变父系,人口也越来越多,逐渐大家就不用“姓”这个东西了;再后来“姓氏”合流,男人称姓女人称氏,我要是个女的就叫“许氏”;再后来男女平等,大家就只称姓了。其实我们的“姓”本质上都是当年的“氏”,至于你原本姓什么,得往上考证五千年,谁也说不清楚了。女人生了孩子跟父姓,这是一个历史惯性,如何处理,应该是夫妻间的个人自由,别人没必要置喙。我担心的是,因为这种可笑的争吵,真正为女性争取权益的人或事反而被株连了,大家把女权当做了笑话,这也不对。客观地说,中国社会基本上还是一个男权社会,人类文明基本上还是一个男权文明。综合来看,女人生活在社会上,确实比男人要艰难一些,为女性争取权益,不但不错,还是一件大好事。但是,争取女权,不代表要损害男权,更不应该像网上某些人那样把男女两性对立起来,甚至连正常的婚配生育都要谩骂一番,这就其心可诛了——我还是那句话,就和前两天把“前浪后浪”对立化一样——有人在带节奏而已,不吵架就没流量,没流量就没钱,过两天拉屎左手擦还是右手擦也照样能掐起来,无非是煽动对立混水摸鱼,都是老司机了,道理大家都明白。男女密不可分,男权和女权也密不可分。比如,女人会比男人更容易遇到性骚扰,而侵权者一般也都是男人,所以女权和男权在性骚扰这个问题上就对立了吗?当然不是,被性骚扰的女性有没有父亲、丈夫?如果我女儿被性骚扰了,作为父亲我能善罢甘休吗?我不是男人吗?所以说,这是一个人权的问题。一样的道理,有的单位入职时要求女性几年内不能生育,这不单单是对女性的侵权,也是对女性家人的侵权——当然就包括男性——甚至,也是对人类的侵权,所以这也是一个人权问题。我反对把女权男权对立,女权保障不了,男权也无法伸张,反之亦然。我旗帜鲜明地支持女权,同样,我也旗帜鲜明地支持男权,归根结蒂我支持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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