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瑜
近年来,市司法局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持续加强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与运用,推动社会组织深度参与人民调解,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夯实孵化培育调解类社会组织基础
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全省首个《关于深化全市社会组织参与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给予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在项目运作等方面的综合政策扶持,并出台《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
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网络和制度化渠道,聘请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博士后、江苏省社工领军人才陈维佳担任司法行政社会组织顾问。建立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履约能力。目前,全市已培育人民调解领域社会组织6家,其中市级层面1家、镇(街道)5家。全市152个村(社区)便民法律服务“阳光屋”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
■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调解工作机制
今年,市司法局购买太仓市光辉调解法律服务中心“非诉讼服务中心”和“派驻检察院”两个调解服务项目及“田间地头来评理,纠纷化解在源头”和“涉军重点信访人员矛盾化解”两个市公益创投项目,推进人民调解市场化、项目化运作。
强化社会组织人民调解规范管理,对参与人民调解类社会组织的资质、专业服务能力、服务实施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进行指导、监督、管理。打造城厢镇“老张调解工作室”等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和公信力的人民调解社会组织品牌,建立综合性调解评审机制。
■激发社会组织融入调解活力动力
紧贴实战实际,引导更多“领头雁”“生力军”加入调解队伍。近年来,陆续成立了城厢镇郝姐调解工作室、沙溪镇印溪平安法治服务社、璜泾镇光辉法治志愿服务社、双凤镇求和调解服务中心等镇级调解社会组织。
积极链接高校人民调解专业、法律专业等资源,打造集推荐选派、脱产学习、品牌孵化、成熟输送、跟踪指导功能的全市人民调解员孵化基地等调解培训平台。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开创“理论+实战”培训模式,2020年至今,通过跟班调解等形式累计培训5批20人,组织“结对调解”等活动230次,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6件。成立深化全市社会组织参与司法行政领域工作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定期举办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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