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的有关扶贫政策是非常好的,但在执行的过程中,通常会因为个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职,让政策在落实中走了样。检察机关对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要严防死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吉林省乾安县检察院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自侦案件锁定目标
2015年11月,该院通过自侦发现,省财政厅拨付给乾安县的2笔水稻育秧大棚建设补助金在落实的过程中,被一些不符条件的人弄到了手。
据该院检察官李翔宇介绍,当时,他们按照院领导要求,寻找案源时把目光聚焦在县财政局发放的各类扶贫补贴上,经过筛选,他们把目标锁定在水稻育秧大棚补助项目上。
为此,他们到县财政局、县水稻办、县农业局把该项目的相关原始材料全部调出来一一核查。发现大遐畜牧场申报的材料当中,有很多不符合条件的人领取了该项补助。
随着调查的深入,李某校涉嫌贪污、孟某启涉嫌玩忽职守、杨某某等13人涉嫌诈骗、于某某涉嫌作伪证等4类案件,逐步浮出水面……
贪污的、玩忽职守的都被拿下
2016年2月,乾安县大遐畜牧场华字分场党支部书记李某校涉嫌贪污一案,进入检察机关的侦查视野,原来,在2012、2013年,李某校将租种其水田的水稻种植户建设的大棚,以其姐姐李某梅的名义申报育秧大棚补助,共骗取补助资金9.12万元。
通过一审、二审,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李某校的上诉,维持原判,判处李某校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违法所得赃款9.12万元依法没收。
在办案中,检察机关还发现杨某某、王某某、李某梅等13位申报者能如此轻易的骗取到该项补助资金43.9万元,这与该场农业科科长孟某启有直接关系。于是,在2016年5月,该院决定对孟某启立案侦查、起诉。
孟某启说:“按照水稻育秧新建大棚实施文件的要求,我们是逐个农户去核实,但我们并没有逐个大棚核实到位。”
最终,乾安县人民法院判处孟某启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
其他涉案者也一个都没跑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所谓“拔出萝卜带出泥”,乾安县检察院对参与骗取该项目补助资金的大遐畜牧场农民杨某某、王某某等13人涉嫌诈骗、于某某涉嫌作伪证案,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这14人均被有罪判决。
至此,由乾安县检察院开展的一场水稻育秧大棚补助金“追缴”战役,以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3.9万元完美收官。 猜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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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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