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了组织部门抓人促事职能和审计部门的纠错防弊特长,明确从四个方面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全过程、常态化的联动机制:一是审前互通。通过共同研究审计对象建议名单、联合部署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起商讨分项目重点审计事项等办法,提升现场实施的针对性;二是审中协作。通过联合走访审计实施现场、专题听取情况汇报等方式指导审计组工作的有序推进,建立了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疑难问题集中研判制度,保证对重点问题查深查透;三是审后会商。建立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后、审定环节前的联合会商机制,对由于审计手段限制无法深入查证的重大风险和嫌疑线索,经双方会商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置,提高了问题移交的精准性和效率;四是年度盘点。年终联合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年度盘点会议,由各审计项目组长面对面向组织部门领导汇报重点提示问题和审计整改结果,对重点事项分门别类提出处理建议,深化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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