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由于妊娠期药物使用不当而导致出生缺陷比例高达8%。在所有出生缺陷患儿中,10%可能与药物或化学毒害作用有关,65%~70%缺陷原因不明。在妊娠过程中,母体-胎盘-胎儿形成一个生物学和药代学的单位,三者中的胎盘起着重要的传递作用,药物对胎儿、新生儿产生不良影响的主要因素包括药物性质、剂量、使用药物持续时间、用药途径以及胎儿或新生儿对药物的亲和性。
妊娠期妇女在妊娠晚期常见胃排空延迟、胃肠蠕动减慢,从而使药物吸收延缓,吸收量增高。妊娠期妇女肝脏代谢酶活性增强,一些经肝代谢的药物,如苯妥英、茶碱的消除加速。妇女妊娠期肾血流量较非妊娠期增加1倍,经肾排泄药物如阿莫西林或头孢拉定等的消除加速,故应用此类抗生素治疗全身性感染,宜加量应用。
孕妇在应用抗菌药物时,应切实注意避免应用能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液循环的药物。如氨基苷类抗生素,孕妇应用后有可能损害胎儿的听力;四环素类抗生素尤其大剂量静脉滴注可致孕妇肝脏脂肪变性,亦可沉积于胎儿全身骨骼中,使骨骼发育延迟,乳齿形成异常、黄染、釉质发育不全,故应禁用。依托红霉素可使孕妇血丙氨酸氨基转换酶升高或致胆汁淤积性黄疸,故也应避免应用。
由于妊娠期妇女生理、代谢等水平的改变导致药物吸收和分布均发生了变化,使得有些药物虽然没有致畸作用,但增加了早产、自发流产以及低体重儿风险。所以,妊娠期合理用药并保证母婴安全至关重要。由于不同发育阶段胚胎/胎儿对药物敏感性不同,所以孕妇不同妊娠期药物暴露可能对胚胎/胎儿发育产生不同影响,具体见下表。所以妊娠期女性用药需谨慎,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孕妇妊娠期用药对不同发育阶段胚胎/胎儿的影响
药物暴露时孕妇孕龄 | 药物对胎儿发育影响 |
受精后2周内(细胞增殖早期) | 致畸因子的影响是“全”或“无”,即导致自然流产或对胚胎无影响 |
受精后3~8周(胚胎器官分化发育期) | 致畸高敏感期,胚胎最易受到致畸因子影响而发生器官形态异常,但是各器官组织对不同致畸因子的反应各异 |
受精后第9周直至分娩(胚胎功能发育期) | 胎儿生长、器官发育、功能完善形成期,胎儿外生殖器、骨骼系统、神经系统仍继续分化,致畸因子可能对这些结构和功能造成影响 |
参考文献:
1.肖溢,李艳钰.孕妇用药安全认知现状及妊娠期药物使用情况调查[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22,30(04):734-737.
2.女性生殖系统与疾病,第2版.
作者:王晓娜
来源:西交一附院妇产科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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