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
对“举以予人”的解释,经历着长达五十年的拉锯战。
教材一直当着“晓明哥”:
七十年代教学参考资料
将“举以予人”译为“全都把它交给别人”,把“举”释为“全”,把“以”释为介词“把”。
1981,陈春年《 “举以予人”析》
文中“不甚惜”并非完全不爱惜,六国不会把土地全部送出。译文是“(动不动就)拿土地送给别人”,“举”当动词“拿”讲,其后省略了“之”(土地),“以”是连词,类似顺接连词“而”。
九十年代课本
注释:“拿它(土地)来送给别人。”
1997,刘春澍《“举以予人”应这样注译》
“举”应该选用辞书中“全、皆”这个义项,“以”是“拿来”的意思,其后省略了“之”(土地),“举以予人”的正确译文应是“全(把它)拿来送给别人”。
人教社 2004年版《高中语文教材第三册》
对“举”注释为“举,都,全部”,对“举以予人”注释为:“都拿它(土地)来送给别人”。
2006,齐勇《〈六国论〉中"举"字注释质疑》
《六国论》所述六国失去土地亦有“战败而亡”的情况,且为“日削月割”,而非一股脑送出。“举”应该被翻译为“拿”,与后面的“予”构成顺承关系,“以”作连词,“举以予人”译为“拿它(土地)来送给别人”。
人教版高中选修教材《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
注释为“拿土地来送给别人”。
苏教版2008年版必修二教材
注释为“拿它(土地)来送给别人”。
2018,骆永杰、王丽丹《 “举以予人”中“举”的意义之微探》
“举”解释为“全,都”更好。理由有:“举”取“举起,拿起”意项时,表示的是“拿杯子”一类的实际动作,而不是“拿土地”这样的抽象意义;说全部送出土地,是艺术上的夸张,更能表现出韩、魏、楚三国一味退让求和的软弱本质。
这次,教材要当一回“晓明哥”
新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下册》
注释为“拿来送给别人”。
拿
举
都
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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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匕
《六国论》“举以予人”考
陆 平 | 文
阝 勹
廴 匚
厶
我们认为,这里的“举”应该是“全部”的意思,作状语。下面拟从唐宋人对“举+以+动宾”结构的使用进行论证。
较早使用这一结构的是杜牧的《裴休除礼部尚书裴谂除兵部侍郎等制》:
《汉史》曰:“理行尤异者就加。”《礼》曰:“有功于人者进律。”秩崇八座,官副夏卿,举以授之,予亦何恡。
隋、唐以六部尚书及尚书令、尚书左右仆射为八座。“秩崇八座”指品级高达八座的官职,其范围大于裴休所除的礼部尚书;夏卿为兵部尚书习称,“官副夏卿”即兵部尚书的辅佐官员,其范围大于裴谂所除的兵部侍郎。“举以授之,予亦何恡”是一种假设的说法,即“把这些官职都授予他们,我又什么会吝惜”。
杜牧又有《西州回鹘授骁卫大将军制》:
西州放首颉干伽思,俱宇合逾越密施莫贺都督、宰相安宁等,忠勇奇志,魁健雄姿,怀西戎之腹心,作中夏之保障。相其君长,颇有智谋,今者交臂来朝,稽颡请命,丈组寸印,高位重爵,举以授尔,用震殊邻。
“交臂来朝”者有多人,授予的有官职又有爵位,所以“举”亦为“全都”。类似用法还见于元代王结《丐祠劄子》:“荷陛下简知……美职名藩,举以授之。臣感激恩遇,所以图报。”(《文忠集》)
再来看苏洵、苏轼等人的用法。
《六国论》原题《六国》,是苏洵所著兵书《权书》中的第八篇。其第六篇《孙武》有云:
孙武十三篇,兵家举以为师。
一般注本把 “举”注为“皆,都” ,译“兵家举以为师”为:“军事家都把它当作自己的老师” ,没有问题。或译为“军事家推举它作为老师” ,显然不适合用来说一本书。而“拿书当老师”的“拿”比“拿土地给别人”更抽象,这里的“举”也不会是“拿”。
绍圣二年(1095)正月,徐彦和持三画谒见苏轼于惠州,其中《右军斫桧图》有黄庭坚跋语,中云:
右军在会稽时,桓温求侧理纸。库中有五十万,尽付之。计此风神,必有岩壑之姿耳。
苏轼观图后又作跋,发明黄跋之意且戏谑之:
以纸五十万与桓温,何足道。此乃史官之陋,而鲁直亦云尔,何哉?书生见五十万纸,足了一世,举以与人,真异事耳。
“举以与人”对应“尽付之”,“举”即“尽”已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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