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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范围(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深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深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文件中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已废止或者失效的部分条款除外。[2]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第二条第一项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7号)第七十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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