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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受赠取得除房屋以外的其他财产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受赠取得除房屋以外的其他财产时,暂不征收受赠人的个人所得税,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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