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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仅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未对租赁物的归属及损失赔偿提出主张的)
犁书
>《融资租凭合同》
201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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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一审诉讼中仅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未对租赁物的归属及损失赔偿提出主张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当事人进行释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3号)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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