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相近,习相远”,刚才讲了本性,现在谈习性,也叫习惯、习气。这个分类就很多了。一起心动念,产生了念头以后,就是习的开始了。
下面我借用唯识学或其他领域的概念,来解释“习”的问题,有些不是按照原来的标准定义,而是做了引申发挥。这些概念、理论本来也是辅助我们认识自己的。
一、五种基本作用
作意、触、受、想、思,是依托觉性而来的五种最基本作用,是觉性本来具有的功能,通过后天的练习会培养出不同程度的功能。
1.作意:就是注意。比如,每个人都有这个经验,注意力不在吃食物上时,就会食而不知其味。注意力不在听某人讲话时,就会听而不闻其声。诸位老师上课时,孩子们有时候会走神,就是注意力转移了,他的念头可能跑到了好玩的事情上,或者肚子饿了,等等。
2. 触:包括身心境界的各类接触。比如诸位看到我时,眼睛接触到这个形象的一刹那,就是“触”。声音接触到听觉器官时,也是触。内心的感触,身体的触觉,都是触,包括了心理的、生理的。有了接触,才有进一步的觉察和反应。
3.受:就是感受。例如冷暖、饥饱和情绪等等,身心两方面的感受。
4.想:“心”上有个“相”,相是现象、形象,比如你想某人时,心头会出现他的形象。想事情也一样,心里有影像的,电视剧一样,不过我们白天不大注意到心里这些画面,因为注意力在外界现象上。夜里做梦时,呈现很多的画面,就是想的作用。
5.思:分析判断。“思”是“心”上有“田”,田是种植农作物的地方,萝卜种这里,青菜种那里,有分类,有规划,有安排的。这是思考的作用,有分析判断、归类安排的。
以上这五类作用,念头在一瞬间就达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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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源自北京桂馨慈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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