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生活服务基本示例
A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取得提供住宿服务收入21.2万元(含税),其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合计15万元,税额合计0.9万元,价税合计15.9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合计5万元,税额合计0.3万元,价税合计5.3万元。
2.当月纳税人购进饮料食品支付价款3.51万元,其中取得专用发票3份,金额合计2万元,税额合计0.34万元,价税合计2.34万元,并已经全部认证通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17万元。
(一)主表
(二)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三)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四)本案例中无相关数据填入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和固定资产表。如有,请按实际情况填写数据。
(五)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六)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回复以下数字可接收相应的信息:
1-----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上班时间
2-----三证合一
3-----每月申报期
4-----“二维码”一次性告知
5-----自助售票终端操作指南
6-----申报表填写说明和要点
7-----2015年纳税信用等级A级名单(城区)
8-----2015年纳税信用等级A级名单(华侨、县局)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