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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期的人社热点知识问答来啦
本期精选了两个问题进行解答
1.国家规定的病退条件是什么?
2.同一时间在两个城市同时缴纳了养老保险,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你好,请问国家规定的病退条件是什么?
您好,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或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病退。鲁政发﹝2006﹞92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1月1日期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按月发给养老金。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由于换工作单位导致有一段时间在两个城市同时缴纳了养老保险,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您好,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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