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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业务规划忽视配套财税规划造成千万税收损失
有很多老板在进行业务规划时,通常只考虑怎么能够赚钱,而不考虑在税务上是否行得通,觉得自己只需把业务规划好就可以了,其他的都不用考虑。至于财税方面该怎么做,则基本不考虑,认为那不过是简单的记账报税而已,交给会计处理就行了。
而现实中,很多老板这样做似乎都没什么问题,企业都正常运转,生意也都红红火火。
只是,这样的好日子并不长久,因为业务越火爆、收入越高,就越会引起社会的关注,当然也就越容易引起税务局的重视。
结果,有的企业,由于缺乏配套的科学合理的财税规划,就导致企业的运营在客观上出现大量的税收违法行为,由此就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税收风险损失!
之前发过一篇文章《会计账务处理错误给公司造成1千多万元税收损失》,里面讲到由于企业财务人员不具备正确处理账务的能力,结果导致会计账面上出现大量的税收违法行为,最后导致税务局的处罚,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税收损失达1000多万元以上。这篇文章仅仅只是从会计账务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判断出主要原因是公司的财务人员基础能力较差,而根本原因,则是这家公司不重视财务。即,老板不重视财务导致所用财务人员水平低,财务人员水平低导致财务核算体系混乱,财务核算体系混乱导致会计账务混乱,会计账务混乱导致账面税收违法行为产生,账面违法行为导致税收处罚……
这样分析出来的结论虽然揭示了问题的根源,但只是从财务的角度指出了问题,却没有指出该公司在整体运营规划上的问题,所以需要再结合该公司的业务规划进行整体的综合性分析。
这家公司在业务管理上,显然是采取“集中管理”的办法。也就是,所有的业务,都集中到公司总部进行处理。这样的管理方式,目的是为了避免管理上的各种风险漏洞,以确保公司的业务和财产的安全。
这家公司集中管理的措施是这样的:由该公司总部集中采购原材料(包括制订采购计划、签订采购合同等),再将原材料统一交给下属两家子公司进行生产,子公司的产品生产出来后,再交由该公司总部集中进行销售。所有的产品销售收入记入该公司账务,并同时计提产品销售收入的销项税额。而采购的原材料也由该公司统一付款,并将材料采购的进项发票统一在该公司入账,并在该公司进行进项税的抵扣。
这样看起来似乎管理很严谨,业务全部由总部集中进行掌控,不会出任何问题,公司的控制管理可以说做到了极致!
只是很遗憾,这家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老板,不懂财务,更不懂税务,制定业务集中管理的方案的时候,没有配套考虑财务和税务的需要,没有进行相应的财税规划。也就只考虑了如何进行业务的集中统一管理,而忽视了配套的财税规划。
该公司在进行业务及管理的规划时,没有配套进行科学合理的财税规划,原因有多方面,或者是老板不重视财务,根本就没有想过要财务人员参与,而没有要求财务人员进行配套的财务规划;或者是财务人员能力水平较差不懂怎么做;或者是老板根本听不进财务人员的意见,当然就更不会花“冤枉钱”再去找外面的财税专家来帮助进行规划。
结果,该公司的财务人员就只能闭着眼睛盲目地跟着业务流程瞎走,稀里糊涂地做账、报税,两三年后,就“爆雷”了!因为“视同销售”,而重复多交两道税,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税收损失!
其一,是该公司总部统一购进的原材料,交给子公司生产用,在税务上被“视同销售”,需要计提该公司销售原材料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而非常悲哀的是,该公司视同销售的原材料销售收入,在增值税上,还没有相应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原材料进项发票用于产品销售的抵扣了)!同时,在企业所得税上,还同时增加了应税销售收入,同样也是没有相应的成本抵扣,应税销售收入几乎就等于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平白无故地增加了原材料总额25%的企业所得税!
其二,是子公司将生产出来的产品交给该公司总部统一销售时,在税务上也要“视同销售”,需要计提子公司销售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而非常悲惨的是,在增值税上,子公司几乎没有增值税进项可以抵扣(原材料进项发票在该公司抵扣了,而该公司又没有单独给子公司开具材料发票)!同时,在企业所得税上,视同销售的产品销售收入增加了子公司的应税销售收入,同样也是没有相应的成本抵扣,视同销售的应税产品销售收入几乎就等于应纳税所得额!子公司同样平白无故地增加了产品销售总额25%的企业所得税!
其三,该公司总部集中将子公司生产的产品销售出去,取得的产品销售收入,只能抵扣最初购买原材料的进项(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和材料成本两个方面),却不能抵扣从子公司“购进”产品的进项(包括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和产品成本两个方面),因为子公司没有给该公司开具产品销售发票,该公司没有相应的产品购进发票可以用于抵扣!
如此,就导致该公司需要多缴纳材料销售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导致子公司需要重复多缴纳产品销售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中,该公司因为视同销售原材料的增值税及附加就是800多万元,而子公司视同销售的产品销售收入就高达6700多万元,那么对应的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又该是多少?……
其实,如果该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老板懂一点点财税知识,或者重视一点点财税,放低身段征求一下财务人员的意见,或者向外部财税专家略做咨询,那么这样的损失就完全可以避免!如果把这样的损失当作是老板吸取经验教训交的“学费”的话,那这学费也太昂贵了!
一家企业要做业务集中管理完全没有问题,但一定要配套进行相应的财税规划,以避免相应的税收风险损失。在这个案例中,该公司可以配套采取的财税规划方案有如下三种,选择其中任何一种,都可以避免上千万元的税收风险损失!
第1种,将负责生产的子公司变更为该公司的分公司。这样,原材料及产品的转移就是同一家法人企业的内部转移,就可以完全避免母、子公司之间财产转移的视同销售。
第2种,在该公司统一计划、统一安排下,原材料由子公司直接购进,材料款由子公司直接支付,购进的原材料的发票开给子公司,由子公司入账,并申报抵扣;而子公司生产出来的产品则在该公司的统一计划和安排下,由子公司直接对市场进行销售,由子公司直接开票给客户,产品销售收入在子公司入账,并计算产品销售收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这样,母子公司之间就没有原材料和产品之类的财产转移,就不存在视同销售的问题,从而就避免了相应的税收风险损失,同时还满足了该公司集中管理的需要。业务的集中管理,并非一定要把原材料和产品都集中到公司总部来,才安全,才放心。
第3种,原材料由该公司集中采购,由该公司支付采购款,材料发票在该公司入账并申报抵扣,而将原材料统一销售给子公司,并开具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子公司;子公司生产出产品后,再统一销售给该公司,子公司开具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该公司。这样母、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就都有正规发票可以相互抵扣,实际上并不会因此增加税收(如果不明白其中的原理,可以查阅一下这篇文章《同一股东名下不同企业之间的内部交易开票会增加税收吗?》)。如此,既满足了该公司对业务进行集中管理的需要,又避免了因视同销售缺乏进项发票抵扣的风险。
以上三种规划方案,仅仅只是考虑了如何规避税收风险,确保能够正确纳税而已,还没有把如何能够合法合理节税的因素考虑进去。如果懂税收筹划,则还可以以节税为目的对方案进行更进一步的优化。
其实,如何结合业务的规划,综合考虑规避税收风险和节税的需要,把税收筹划考虑进去,配套进行财税规划,在《教你一小时内学会税收筹划》的课程中(可点击打开),就分析讲解了一个真实的案例,看懂了,比照着里面的原理和方法步骤,或许就知道如何在进行业务规划的同时,结合节税的需要进行配套的财税规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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