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在路上行驶时
面对熟悉或不熟悉的路况
不少司机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
而被记分罚款
不少司机都会“吐槽”
“1年12分不够扣啊!”
更别说除了扣分还要扣驾驶证、参加学习……
想想都觉得活着艰难
这时,可能有些司机会打起“歪主意”
不如……买分吧?
或者……找有驾照的亲戚朋友代扣分?
不过从今年3月1日起
这样的操作“没戏唱了”
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这和各位车主有什么联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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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
驾驶人驾照需绑定对应车辆
没有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的
将无法处理交通违法
尤其是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3月1日前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交管大厅、各便民服务点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进行缴罚。
3月1日后
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需要先进行面签,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但3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如果小王3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他也只能处理小李车辆3月5日以后的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哦。
自2016年
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建设应用以来
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
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
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
此次平台完善后
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
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
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
具体怎么做?
1
绑定流程示例
2
拍摄照片示例
绑定后
驾驶人可自主选择
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或者通过 “交管12123”
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
备案后
可以处理
自备案之日起
发生的
有记分
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
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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