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首次明确
《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重要突破,涉及多个“首次明确”:
1、首次明确,核心数据须由行业监管部门报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认定;
2、首次明确,涉及核心数据处理的人员、系统建设和运维单位等,应提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进行国家安全背景审查”;
3、首次明确,为保障数据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企业应当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
4、首次明确,存储重要数据的信息系统应落实等保三级,存储核心数据的系统应落实关基安全保护或等保四级;
5、首次明确,提供、共享核心数据,自本年度1月1日起可能累计达到总量30%及以上的,应当经自然资源部报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风险评估;
6、首次明确,销毁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的,应当事前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告数据销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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