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己者强,省己者明,警己者恒
——《条例》学习班体会交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这次组织新修订的《纪律条例》学习班,不仅是一次灵魂的触动,更是一场品性的淬炼。作为新时代青年干部,应当全身心投入到《条例》学习中来,深刻领悟其精髓内涵,自觉“自律、自省、自警”,不断夯实纪律根基,筑牢纪律堤坝,提升纪律修养,推动集团纪律建设迈进新时代。
一、坚持以学先行,涵养“循涂守辙”的“自律”意识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学习《条例》不是简单的理论学习,而是意识和信念的筑基,更是信仰品性的塑造。作为青年干部,应将学习《条例》作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作为灵魂净化的“淬火炉”。通过逐章逐条的学习,自觉将铁规禁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知纪、明纪,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不断校准我们的思想坐标,端正我们的行为举止,提升品性修养和道德境界,始终做到严于律己、思想纯洁干净。
二、勤于自我检查,发扬“刀刃向内”的“自省”精神
“反求诸己,足以自治矣。”《条例》第五条明确指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其中,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自我净化方式。作为青年干部,应掌握好运用好这一武器,不仅不仅要有接受批评的胸怀,更要有自我批评的勇气,要有“刀口向己”和“刮骨疗毒”的胆识,有“吾日三省吾身”的觉悟,以《条例》为“镜”为“尺”,照自身病灶成色,量自身短板缺项,及时纠偏正向,常掸思想灰尘,净行为污垢,始终保持品性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三、严守纪律底线,保持“廉洁奉公”的“自警”状态
“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条例》第八十八条至第九十条对廉洁纪律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些条款如同警钟,时刻提醒我们保持警惕、坚守底线。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各种诱惑,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练就强大定力,增强严守公德、严守纪律意识,视法纪为“雷池”,自架“高压线”,自念“紧箍咒”,用纪律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确保自己思想行为都符合纪律要求,符合集团形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各种考验面前,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保持高尚情操和廉洁本色。
党纪学习教育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长征,需要我们持之以恒、贯穿始终地坚守,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让我们以《条例》为镜,以“自律”为基,以“自省”为石,以“自警”为盾,不断锤炼品性,共同构建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为实现集团高质量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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