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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奉节,一父亲在玩手机时,突然刷到一女孩被人扇耳光的视频,父亲
重庆奉节,一父亲在玩手机时,突然刷到一女孩被人扇耳光的视频,父亲仔细一看,大吃一惊,被打的人竟是自己女儿!事发后,父亲发声,绝对不会和解,他要对方公开道歉,给女儿找回尊严!
 
从视频来看,事情发生在晚上,一名身穿黑衣的女孩低着头,站在某角落不吭声、不言语。她身前的白衣女孩,突然抬手甩了她一记耳光,而且一边打人,一边辱骂质问黑衣女孩,很有大姐大的气质!

与此同时,身穿牛仔衣的女孩站在旁边,冷冷的看着黑衣女孩被打,其他人在一旁,用手机拍黑衣女孩被打的视频。
 
视频显示,女子被打时,既不敢还口,也不敢还手,任由对方扇耳光、辱骂。事情发生后,有网友说,除了白衣女孩,还有其他人动手,是多人联合一起欺凌女孩!
 
目前,当地教育部门发布通告,县教委、县公安局等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门调查小组,目前正在进行全面调查。对相关涉事和责任人员,将按规定严肃处理问责。
 
女孩父亲看到女孩被欺凌的视频后,忍不住抹眼泪,他都不知道,女儿在外面被其他人如此霸凌!事发后,女孩父母发视频说,孩子在这次事件中受到伤害非常大,他绝对不会和解!他要给女儿找回尊严!
 
对于此事,网友表示支持受害者父亲,“一定要找回女儿的尊严,让打人者留下今生难忘的烙印!”

有网友提出,“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学校霸凌,几乎都是女孩在欺负女孩,现在的女孩咋都这么狠?”“我觉得《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该保护霸凌者,恰恰相反,应当对霸凌者进行严惩!”
 
那么,法律怎么看这事,可以对施暴者进行处罚吗?
 
首先,施暴者的行为属于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元-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没有造成受害人轻伤以上,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对施暴者进行拘留和罚款处罚,但问题是,视频中的施暴者是未成年人。
 
其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也就是说,如果施暴者没有满14周岁,按照法律规定,不能予以处罚,只能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有网友提出,不是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吗?未成年人保护法可以对施暴者进行处罚吗?
 
答案是不能。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它只负责保护未成年人,没有规定未成人侵害未成人的惩戒措施。
 
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本条赋予了所有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时,具有劝阻、制止等义务。
 
至于对未成年人的惩戒,只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也就是说,对于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未成年保护法仅要求父母进行合理管教,并无具体的惩罚措施。
 
最后,“严是爱,宽是害”,笔者认为,未成人犯错了,不惩罚,并不是在保护未成人,反而是在害对方,希望有关部门可以为黑衣女孩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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