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就是一个常居省外的退休人员,因办有慢病门诊治疗,所以一开始就办了异地治疗备案,先是在常住的异地就近选择三所医院(二级三级均要有),让各医院医保科在【异地医保治疗备案审批表】上盖章确认医院等级,再到异地辖区医保所盖章确认三家医院是医保定点,然后拿回参保地医保备案即可,异地门诊治疗后拿医药费回参保地报销,如常住地不变,这异地医保备案长期有效。至于异地住院治疗即时结算,就更简单了,在参保地医保所有两张异地医保住院治疗即时结算表格,让单位或居委会盖章证明你常住某地,然后医保所将你的医保关系上传到国家医保平台就行了,原来表格上可选择三家即时结算的医院(不需再到医院盖章),前两天报销医药费时医保窗口说到又有新规定不用选择三家医院了,在常住异地的所有可以异地结算的医院均可。但有一点是医保关系上传后,在参保地就不能再刷医保卡,必须临时转回来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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