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孟加拉“乡村银行”扶贫模式及其启示

文/庄晋财, 程李梅


        80年代世界经济获得了持续的增长,但这种增长并未惠及所有人。在发展中国家仍有10亿人(绝大多数集中在农村)处于绝对贫困状态,承受着饥饿、寒冷、疾病和愚昧的重压。因此,世界银行指出,对于90年代的各国政府来说,没有什么任务比消除贫困更为重要。目前,许多国家都在致力于帮助贫困地区的贫困农户尽快走上富裕道路的扶贫工作,尽管不同国家或地区所面对的具体情况和条件存在很大差异,因而不可能存在唯一合理的扶贫模式,但是,利用有限的扶贫资源让尽可能多的贫困人口尽早脱贫,逐步走上富裕的道路,成为各种扶贫模式追求的目标。孟加拉“乡村银行”信贷扶贫模式以其独到设计引起了世人的关注。

        一、孟加拉“乡村银行”及其特点

        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 Bank简称GB),是1976年创办的一家为穷人提供信贷服务的银行,1983年被确认为独立的银行。迄今为止,与这个项目有关的人从1万人扩大到全国100万人,该银行现拥有1000多个办事处,它被不少国际组织和人士称为目前世界上最大也是最为成功的扶贫项目。其宗旨在于使千千万万的贫困农户及其穷人妇女直接获得持续稳定的生产性经营贷款,促使他们走上自我生存和发展的道路。GB模式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贷款目标对象仅指向农村贫困户。为实现扶贫宗旨,GB模式特别强调以贫困农户中的最贫困者为贷款对象。银行只借钱给无地的农民,借贷人不得拥有价值超过半公亩土地的财产。并且考虑到妇女具有会管家、重勤俭、还贷观念强的优点,把贫困妇女确定为放款到户的主要对象。因此,尽管孟加拉国是一个相当受男子支配的社会,但90%以上的贷款人却是妇女,这对提高妇女经济社会地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起到了不可忽略的作用。

        (二)借贷制度本身的核心是集体的小组责任制。正确认识目标,是GB模式获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前提。GB确定贷款对象后,由贷款对象自愿组成5人(户)小组,但规定直系亲属不能同在一小组。组成小组的成员具有相似的经济和社会背景。小组成员互相帮助和监督,发挥联保作用,形成自身内部约束机制。例如,如果一个小组中有一个人没有还清借款,组内其他人必须替之补足。这种社会压力较容易使每个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另外,一般6至88个小组组成一个中心,并由选举产生“中心”主任,“中心”主任负责召集每周举行的中心会议,内容是检查项目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及办理有关的资金存贷手续。

        (三)GB的贷款制度是小额、有偿、付息、按周还款、建立小组基金、实行强制储蓄。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小额贷款。额度大约是2500塔卡左右,这个额度一般不超过贫困户人均收入的1/3。(2)还贷付息。贷款的偿还期为一年,利率为20%,利息和部分本金每周一次归还给银行,分50周还清。(3)仅为生产性活动贷款。(4)分阶段放款。GB模式放款采用2—2—1分阶段原则进行,即先贷小组中最穷的2户,还贷正常约3周后再贷给另外2户,如果出现还贷不正常,则停止贷款,并收回首批贷款,如果前两批都能按要求还贷,再贷给小组长。(5)建立风险基金。GB模式要求从每笔贷款中扣除5%的金额,设立小组基金,同时,还对小组成员实行强制存款,每周1元,用于扩大小组基金。这两部分都可获得相应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基金归小组成员共有,其中个人存款归个人所有。(6)严格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和分析贷款农户的资金利用和效益状况,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以确保贷款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最佳效益。(7)获得后续贷款。合格借款户若能有效利用第一次贷款资金,取得良好进展,并能遵守各项纪律,通过放款组织检查,核实批准后即可得到第二次、第三次……后续贷款。(8)进行社会活动,提出精神文明口号。例如,贷款人必须学会书写自己的名字,开会必须准时到会等等。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到,孟加拉“乡村银行”信贷扶贫模式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1)扶贫目标对象识别准确,覆盖面广。GB模式以农村贫困户为贷款目标对象,贷款对象的确定仅以“穷”为标准,使扶贫资金能够覆盖所有符合贫困标准的穷人,不会有穷人被遗漏,这与扶贫宗旨相吻合。(2)通过对扶贫目标对象的严密组织,提高扶贫效益。GB模式的5人(户)小组的组织形式,不仅有助于形成小组的同质性、内聚性和共同的目标、信心和纪律,而且,由于扶贫资金发放实行集体担保,轮流放贷和小组储蓄等原则,形成小组成员之间的相互约束关系。这种互相约束产生的压力强制性地帮助穷人培养商品经济观念和勤俭节约的品质。他们将平常节约的零钱用于还贷,而将贷款用于发展生产,增强了自我发展能力,从而确保了扶贫的高效性。(3)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抵制贫困人口对扶贫资源的依赖性。GB模式仅为贫困农户提供生产性活动贷款,且生产经营活动的绩效好坏决定其是否能连续获贷。另外,这种贷款和任何信贷资金一样,具有付息性和按期归还性的特点。这样,借贷人必须懂得一个道理:资源不多,并且都须花钱,因此必须用在生产上。在这种机制的约束下,借贷人必然会在小组和中心的指导和支持下,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选择一种既符合自己的能力,又符合市场要求的创收活动,以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从而不会形成受益穷人对扶贫资源的依赖,不会挫伤穷人自身为摆脱贫困进行努力的积极性。

        GB模式在孟加拉国取得了很大成功,这不仅体现在银行本身经营有赢利,在该国通常银行只有50%的借款归还率的情况下,该银行97%—98%的借款都得到了偿还,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广泛地动员了贫困人群主动参与设计和执行脱贫行动,并通过该模式表现出来的扶贫机制的快速启动,使千千万万贫困农户直接获得了持续稳定的生产性经营贷款,促使他们走上自我生存和发展的道路。这一模式实施以后,立即引来马来西亚等国争相仿效,从而成为发展中国家有效扶贫模式的典型。

        二、孟加拉“乡村银行”扶贫模式给我们的启示

  1994年我国政府制定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向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承诺:要在本世纪末解决农村8000万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在中国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现在离2000年已剩下不到3年时间,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也进入了最艰难的攻坚阶段,一方面扶贫难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又要求加快脱贫速度。因此,选择恰当的扶贫战略就十分重要,此时研究和借鉴孟加拉GB扶贫模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我们认为,GB模式能给我们以下几点启示:

        (一)扶贫瞄准机制:实现从扶持贫困地区向扶持贫困。人口转变 长期以来,我国扶贫实行的是一种区域增长带动战略,其指导思想是,在区域经济增长中带动区域内贫困人口的脱贫;其实现途径则是利用扶贫资金兴办扶贫经济实体(企业),由企业直接安排贫困户的劳动就业,并带动周围大批贫困户发展商品生产。80年代初,这种战略在那些具有资源潜力或自然条件、交通条件并非最困难的地区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实现了大面积贫困人口的脱贫。但是,进入90年代,这种战略逐渐失去优势,原因在于:一方面90年代贫困人口多集中在深山区、石山区、荒漠区、高寒山区、黄土高原区,地域偏远,交通闭塞,生态环境恶化,利用扶贫资金办企业失败多于成功。这些企业占用大量扶贫资金,使大多数贫困人口失去了获得资金发展生产的机会;另一方面,在区域增长战略思想的指导下,扶贫对象主体确定为县,错误地认为只要把扶贫资金用在了贫困县就是扶贫。然而,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地方政府的决策权力扩大,从急功近利的角度看,地方政府关心的是区域经济总量增长,而不是贫困农户是否脱贫。在地方政府追求的主要目标和中央政府确定的扶贫目标发生抵触时,地方政府往往首先考虑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而使中央政府的扶贫目标落空。因而在贫困县扶县不扶户、扶富不扶贫、穷富一起扶的情况时有发生,大量的扶贫资金用到了城边、路边等经济条件相对好的地方,最需要资金的贫困农户却得不到重点扶持。越是偏远,越是贫困落后,扶持力度越小。而且,根据目前贫困地区的条件,扶贫开发的重点应是那些有助于直接解决群众温饱问题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以种植业、养殖业为原料的加工业,但是,由于地方政府决策行为向总量增长的目标倾斜,在扶贫企业中,重工轻农的现象十分普遍,原因就在于农业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直接贡献小于工业。可见,区域经济增长的目标与缓解贫困的目标并不是完全重合的。在贫困地区,贫困并没有因地区经济增长而减少的现象并不鲜见。这说明,当扶贫进入攻坚阶段,再采用通过促进贫困人口集中区域的经济发展来减少贫困人口的扶贫战略必须作出调整。《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目标,是要解决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到本世纪末在中国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因此,借鉴GB模式经验,将扶贫的目标对象确定为贫困农户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只有在扶贫瞄准机制上实现从扶持贫困地区向扶持贫困人口转变,才不会使扶贫资金偏离目标人群,才能使贫困人群直接受益,从而才能真正实现消除贫困的目标。

        (二)扶贫对象活动:实现从分散无组织到集中有组织方式转变。农户是农村基本生存单位,但贫困地区农户的分散性提高了扶贫成本,加大了扶贫难度。过去,我们错误地把扶贫到户理解为把扶贫资源分配到户,对贫困农户支配扶贫资源不加引导和干预。贫困农户得到某些资源扶持后仍然采用分散的单兵作战的活动方式,将扶贫资源或投放于生产,或投放于消费,而且投放于消费者居多。事实证明,将扶贫资源分配到户的“救济”式扶贫难以取得良好效果,反而容易形成扶贫对象对扶贫资源的依赖。扶贫到户的真正含义应是指将扶贫效益落实到农户。所谓扶贫效益,不是指经济学上的投入产出效益,而是指扶贫资源在解决温饱和提高农户生产自助能力上发挥作用的大小。依据中国贫困地区目前的情况,贫困农户即便得到政府的资源扶持,也难以通过单独分散的活动达到脱贫的目的。这是因为这些贫困农户的生存状况是缺乏自我发展能力、缺乏发展要素的。这一方面体现在经济上,单个农户发展资金缺乏、不懂技术、信息闭塞、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差;另一方面,体现在贫困农户个人素质上,他们受教育程度低、商品经济意识淡薄、自我约束力差、缺乏勤劳节俭品质等。但是,如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将贫困农户组织起来,就有可能使之获得发展能力。贫困农户组织的作用在于向贫困农户传递发展要素。由于组织成员在组织内部实现生产和发展的要素共享,从而使各个贫困农户都能在组织中得到比自身原有的多得多的要素支持,为其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了客观条件。贫困农户组织另一个作用,就是能通过群体的约束力,通过制度来规范贫困农户的行为。如前所述,在一些穷人身上往往存在懒惰、自卑、缺乏进取心等素质上的障碍,但如果组织内部有一种相互制约、互相帮助的机制,形成一定制度约束,这种障碍就会被清除。GB模式5人(户)小组中实行的2—2—1分阶段放款制度、强制储蓄制度、获后续贷款制度等,就较好地形成了小组成员之间相互帮助、相互约束关系,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在我们今后的扶贫工作中,要改变政府只负责发放扶贫资源的做法,有意识地组织贫困农户形成一定的群体,使贫困农户的活动方式实现由分散无组织到集中有组织方式的转变。这不仅能使贫困农户通过群体来发展自己,而且也使政府克服了以往农户零星分散,扶持难度大、成本高的障碍,有利于提高扶贫工作效益。

        (三)扶贫运行机制:实现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引导型转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市场经济的根本特征在于追求效率,而从宏观上讲扶贫体现的则是公平原则。因此,扶贫是一种非市场经济行为,而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非市场经济行为的只能是政府,所以,中国的扶贫活动本质上是政府的行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从扶贫资源的筹集、分配到使用的扶贫活动全过程统由政府包揽。实践证明,我国过去扶贫工作中,由于过多依靠地方政府的参与,客观上将扶贫置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去运行,从而导致计划体制的诸多弊端在扶贫中体现出来。党中央多次强调,由救济式扶贫转向开发式扶贫,是扶贫工作的一项基本方针。所谓开发式扶贫,就是贫困农户在国家政府的扶持下,通过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改善生产条件,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以达到摆脱贫困的目的。在这一方针指导下,扶贫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突出的一点是资源使用从无偿变为有偿。这样,贫困农户就只能是通过利用政府资源扶持,选择适当的经营项目进行创收活动的途径来脱贫。显然,贫困农户以脱贫为目的的经济活动和任何其它经济活动一样,必须面对市场,承担市场风险,在利用有限资源的过程中,必须追求效益最大化。那么,作为经营行为主体的贫困农户的经济行为就应更多地接受市场的约束,而不是政府的约束。政府在扶贫过程中的作用有两个,一是帮助筹集扶贫资源,为贫困农户提供资源支持;二是从宏观上对扶贫活动加以指导和对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益进行监督。在这一条件下,将资源配置的中间过程交给市场去进行,从而实现扶贫资源配置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引导型的转变。GB模式中始终都把借贷人的行为纳入市场中,一条基本的原则是:没有东西是无偿的。因此,借贷人必须面对市场弄明白做什么、怎样做才对自己有利。银行也给借贷人充分权力让其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项目,不过多干预借贷人的经营活动,只是进行一些必要的监督。这种做法,培养了借贷人的商品经济观念、市场风险意识和勤俭节约的品质,同时又克服了他们对扶贫资源的依赖,而这些恰恰是我们在扶贫工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因而值得借鉴。

         本文发表于《农业经济问题》1997年第7期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开展金融扶贫需要行政资源支持
中国小额信贷之父谈扶贫:穷人比富人更讲信用
qiyuan
【总结】精准光伏扶贫的5种成功模式
格莱珉银行的前世今生
为谋生而自立:世界小额信贷的模式及目标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