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暴风雨过后阳光总会照射大地。但是今年P2P理财行业中的连环暴雷已长达一个多月,目前似乎并没有消散的迹象。在网贷行业混迹多年的投资人必定十分清楚,网贷平台暴雷的消息不绝于耳。诸如此类消息一经爆出总能在业内迅速发酵,传播速度很快。过了这段时间,对于媒体和普通大众而言,只是一个新闻事件的结束;但是对于不幸踩雷的投资人而言,则是漫长的追偿、维权之路的开始。
据石头客(shitouke)所了解,在暴雷后有接近八成的投资人至今血本无归。另据某权威机构调查显示,在全国各地曾踩过雷的P2P理财用户人群中,有83.11%的投资人目前尚未追回任何本金。踩雷是网贷投资难以避免的现象,有人欢歌笑语必定有人痛哭流涕,网贷平台关停跑路,员工作鸟兽散,投资人的焦灼和愤怒不能解决问题,在血本无归的死胡同里,必须要做点什么。
首先,要了解网贷平台暴雷的性质。
如果平台做的是真实的业务,属于纯中介性质,那么标的项目出现逾期,在法律上平台并无刑事责任,投资者只能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分析人士指出,平台出现问题很多投资只会找平台来负责,其实责任在借款人。因此,此时投资人需要跟平台方达成统一战线,向借款方维权。但是,很多出现逾期、跑路的平台大多是发假标或自融平台,这就属于非法集资犯罪行列,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
这里需要科普一下,非法集资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包含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如果网贷平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标的融资,就属于集资诈骗罪;如果平台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虚构事实,只是吸收资金使用,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可以看出集资诈骗罪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严重。
其次,要清楚暴雷维权后资金的处置。
通常而言,国家要没收的是因非法集资产生的非法收益,而不是受害人的本金。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2014年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指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此外,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归还投资人的总额度在追缴到的财产范畴之内。例如,某平台非法集资10个亿,但只追回来6个亿,就只能在这6个亿的范围里按照规则和比例返还投资人本金。
最后,关于投资人如何报案。
据石头客所了解,报案最好是到平台所属管辖区的经侦去举报,需要投资人提供报案人的身份证复件、银行卡复件、银行流水账单、借款合同等硬性材料作为证明,材料不足或不规范则无法立案。根据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案件的管辖受理作了明确规定:网络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网络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等。
另外,要了解受案和立案的区别。从警方领回来一张受案通知书,其实警方还没有立案侦查。只是受案,相当于来访回执;而立案是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警方认为被举报人涉嫌存在犯罪的事实,将正式展开侦查。值得注意的是受案不一定会立案,警方初审发现没有犯罪事实,就不会立案。因此,在报案前一定要保留和提供切实有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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