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改动将可以“为外国劳工和雇主避免不必要的困难和不稳定性”。
加拿大移民部和加拿大就业劳工部部长12月13日宣布,取消之前对临时外国劳工制定的颇具争议的“四进四出”(four-in,four-out)规定。新改动立刻生效,同时政府正在研究一系列进一步的政策。
“四进四出”政策同时也被称为cumulative duration rule,2011年4月起开始实行,规定某些外国劳工只能在加拿大工作四年,满四年之后便不能继续工作,要等上四年才能重新申请签证。
(图片均来自加中生活圈)
在等待的这四年期间,外国劳工要么必须离开加拿大,要么作为学生或者游客停留在加拿大。而这次的改动将可以“为外国劳工和雇主避免不必要的困难和不稳定性”。移民部部长麦家廉(John McCallum)表示,不仅是外国劳工和雇主,还有要处理申请的移民部官员,之前的规定都给他们带来了不必要的负担。
为了弥补加拿大某些领域劳动力短缺的状况,在进行了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Labour Market Impact Assessment,简称LMIA)之后,加拿大雇主可以聘用愿意在这些岗位工作的外国劳工。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外国劳工都受“四进四出”的限制,比如工作岗位NOC Code为0或者A、依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的工作、或者获得省提名的人员不受这个规定的限制。
不过,为了确保加拿大人能优先找到合适的工作,低薪岗位的雇主需要在合适的时候优先考虑在劳动力市场里的弱势群体,比如说年轻人、残疾人、原住民以及新移民。
此外,政府对于雇主能雇用的外国劳工数目依然有所限制:对于2014年6月20日前加入临时外来劳工计划的雇主来说,低薪岗位上能聘用的外国劳工不能超过20%,而对于在这个日期之后加入的雇主来说,外国劳工所占的比例不能超过10%。2017年需要外国劳工不超过180天的季节性产业一整年都不需要受这个限制影响。
对于外国劳工来说:
如果正在申请,申请依然需要满足要求,比如需要LMIA。
如果你现在拿着有效的工作签证,无论是否是在今年12月13日之后颁发的,都不会再受到“四进四出”的限制。
如果申请结果在12月13日之前颁出,已经close了的案例不会重开,但申请人可以考虑重新申请。
如果申请人已经在加拿大工作四年或者超过四年,并且有意愿想要延长在加拿大的工作时间,只要符合要求,可以进行申请。
而因为“四进四出”的规定已经离开了加拿大的外国劳工,现在可以重新申请工签,而不需要等待四年。
联邦移民部同时也表示,政府正在研究让合适的申请者尽可能更容易地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的方法。
来源:加中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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