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昨天,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
调整购房财政补贴申请时间
办理时间延长、办理所需手续、相关问题说明……
下面一起来看看
(一)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自府发〔2015〕13 号),在2014年11月21日至2015年5月7日期间,购买本市首套商品住房的家庭,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按购房发票价款总额的0.5%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此类财政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二)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自府发〔2016〕11号),在2015年5月8日至2016年5月12日期间,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此类财政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一)申请购房发票价款总额的0.5%财政补贴的,申请人人名下房屋套数的认定包含非成套住宅。
(二)农村居民户籍认定,以户口簿上的住址(坐落)为准;如户口簿上的住址不能确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申请人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档案查询结果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提供的相应证明。对于户口已迁出农村的(包含服兵役、公招、升学等),不再享受针对农村居民的购房补贴。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享受的购房补贴,为每套住宅一次性补贴5000元。
(三)凡享受过购买商品住房财政补贴政策的,申请人再次购房申请办理财政补贴,该住房如属于申请人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100元/平方米发放购房财政补贴。
(四)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产权人身份证为异地的,申请人须回身份证所在地开具以家庭为单位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若申请人户口已迁入本市,身份证地址还属异地的,可不再到异地开具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五)特殊情况的家庭成员认定。享受补贴的人员的认定以商品房网签合同为准,网签合同上载明的购房人与不动产登记证载明的权利人不一致的,因继承而发生改变的应由继承人申请;因婚姻增加或减少共有人的,由载明的权利人一并或一方申请;非家庭成员共有的,按其份额分别享受但应一并申请;家庭成员、农村户籍状况的认定以申请购房补贴时的状况为准。
▶ 首套房证明怎么开?◀
自贡四区购房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如有丧偶情况持丧偶证明到自贡市房产交易服务中心财政补贴窗口办理,如户籍为两县和外地城乡居民到户籍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以家庭为单位的首套房住房信息。若申请人户口已迁入本市,身份证地址还属异地的,可不再到异地开具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注:需开具以家庭为单位的首套房证明,如夫妻双方身份证不是同一所在地,办理财政补贴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首套房证明。
▶ 财政补贴需要哪些手续?◀
1、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表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3、购房不动产销售发票或增值税发票
4、购房契税发票
5、产权人身份证
6、产权人建设银行储蓄卡一张
注:需产权人本人持以上六项申请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办理。
关于购房财政补贴
你可能感兴趣的问题
人不在本地怎么办?
如果本人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财政补贴,可到公证处出具公正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产权人在哪里,就需要到哪里办理公正)
财政补贴款发到哪?什么时候发放?
自受理之日起20天之内发放到产权人本人的建设银行卡内。
注:只能是建设银行卡
怎样查自己几套房?
关注并绑定宜居自贡公众号,点击个人中心——进入我的房产。
查询结果有误怎么办?
致电0813-2606543查询,或者亲临自贡市房产交易服务中心,我们将为您核查处理。
受理时间、受理地点?
每周星期一、二、三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地点:自贡市房产交易服务中心(原西山公园斜对面)
怎么去?
可选择乘坐11、33、303、34、39路公交车到西山公园站下车即可到达。
自驾前往的朋友,附近设有停车位。
注:
二手房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
农村户口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户口簿上没有注明农字样的需要到当地的乡政府开具农村户口证明并盖鲜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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