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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利益博弈,明确医保、医院、医生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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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三方利益博弈,
医保、医院、医生
都应有所作为
医保和医院之间的关系不只是博弈的关系,同时也是相辅相成的,因此,要缩小两者之间的鸿沟,平等对话是关键。一方面,医保部门应该加大对医院的财政投入,提高医保的支付额度,完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政策,并且根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结果等因素分配中央财政相关补助资金,不但可以进一步减少患者支付的比例,提升民众的满意度,更能提高医院和医生参与的热情;另一方面,医保部门也要继续推进医保控费精细化改革,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让医生和医院拥有对在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用结余部分的索取权和控制权,要充分肯定医院和医生利益的渴求,给予他们赢利的空间,从而激励医生提升业务能力、控制诊疗成本、提高诊疗质量。
此外,还要医保部门加强监管,医院要监管医生,医保部门要监管医院。只有监管到位了,才能使医保的每一分钱都用在该用的地方。可以通过建立医院、医保平等协商的谈判机制,引入第三方审计部门,建立平等对话窗口。医保部门“管”“办”分离,政府部门专职于医保政策制定和医保经办监管,不再承担医保经办业务,也不负责医保经办机构人财物管理,医保经办机构走向独立法人化,由此走向专业化。
在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医院也在逐渐回归功能定位,要在节省成本的基础上,提高诊治水平、服务质量,提升效率,才能收治更多患者,保证自身利益最大化。支付方式改革对于所有医疗机构来说,原来粗放式的运营模式,靠量增收和扩张床位规模的时代结束了,医院也必须走到提质控费增效这条路上来。倒逼医院关注药品、耗材等成本管控,压缩治疗中的水分,避免不必要的医疗支出,实行更高效的管理模式。
医院要学会主动控制费用,规范医疗行为,积极主动实施临床路径,积极主动与医保配合做好按病种付费,在控制不合理费用的基础上提高医疗收入的含金量,通过业财融合,鼓励医生使用质优价廉的药品和医用耗 材,优化医疗费用结构;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医院信息系统,为医院管理者、各层面员工提供相应的医保数据分析系统,基于大数据,为各级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加大监管力度,制定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及时纠正不良诊疗行为,纠错病案信息,确保医保支付改革顺利落地;还要转变观念,将医生作为合作者,尊重医生的诊疗行为,给予医生充分的自主诊疗权。医疗机构要结合自身情况,持续深化对绩效考核体系改革的探索,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动 DRG/DIP 支付政策的实施。
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医生作为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费用的决定性因素, 其诊疗行为也会受到支付方式改革的影响,带来的最大影响就是诊疗行为的效能提高,医疗成本结构重组,医务性收入占比提高,让临床回归医疗本质,实现优绩优酬。总额包干,结余归己,超支自付的核心思想贯穿DRG/DIP始终,医护人员的自主权也大大提高。医生在医院的绩效规范下,需要通过提升技术来获取更多报酬,放弃不必要的药物、检查,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
医院制定合理薪酬激励机制,在实现医保控费的同时,激励医生努力工作,控制和规范不合理用药、诊疗行为,也是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患者住院期间不用担心多花钱,医生在患者住院期间只需专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用最优的诊疗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不用担心合理诊疗导致费用超支时会影响绩效。医院通过淡化传统绩效考核 指标的导向作用向DRG/DIP绩效考核指标引导转型,只要变化符合规律或是理由合理,保证单份病例无论结余正负对医务人员或科室的日常绩效无影响;鼓励临床医生采取最优诊疗方案,让患者达到治疗目标,让临床医生放心回归医疗本质。
随着医保政策不断完善,大批民众得到了好处,但由于一些客观因素的存在,使矛盾无法避免,博弈也会持续进行。有要三方共同做出努力,医保变成患者的医保,管理服务型的医保,共赢的局面才会出现,全社会的健康事业都得到提升,大众才能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服务。
参考资料:
【1】我国医保支付改革下医生激励机制博弈研究
【2】众说 | 医保、医院、医生间的“恩怨情仇”
【3】医保、医院和医生 寒风中相互取暖的刺猬
【4】大变局!医生、医院、医保将三足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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