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旅游行业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存在问题分析
旅游业被列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在社会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旅游安全现状又不容乐观,但是,旅游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障碍。某地级市旅游局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现行的旅游安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该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辖市、区旅游局(办),各旅游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旅游安全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杜绝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辖市区旅游局(办)的安全管理职能,实现旅游安全监督管理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根据《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划片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全市划分为五片,全市旅游经营单位将根据工商企业登记地和市旅游局统计口径,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辖市、区旅游局(办)对本片内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二、重点旅游单位实行双重管理、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对国际旅行社、四星以上旅游星级饭店(含四星)、4A级旅游景区、涉外旅游定点车船公司和市旅游局直属单位等重点旅游经营单位将实行市旅游局和辖市、区旅游局(办)双重管理,以辖市、区旅游局(办)管理为主。
三、督查内容
各辖市、区旅游局(办)要加强对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指导本区内旅游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消防、防灾等应急预案;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有效防范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接到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市旅游局和相关部门报告,对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要及时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