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最大的痛苦是知道做不到,知道了天机,也不一定做到“天人合发,万变定基。”包括本人也是一样;要想知道又做到还在“天人合发,万变定基。”这句话里面,简单说,就是反复操作,反复练习,不怕失败,就象学开车一样,多学多练,磨练心智,熟能生巧。
还是要注解前面没有注解的部分:
故,天有五贼,见之者昌。
故(人为结束老人的生命。有总结、结束的意思),所以、故此;
天(宇宙中)有(有的金文字形象手持一块肉,意思是掌握、持有,引申为存在。)五(五种)贼(贼,是指坏蛋。金文字形人持戈击贝,会意毁坏,让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坏蛋,)见之(提前发现他们要干坏事)则昌( 提前发现他们要干坏事就昌盛、发财)。
"五贼者,金木水火土也......木以金 为贼,金以火为贼,火以水为贼,水以土为贼,土以木为贼,是谓天之五贼也。"就是 金克木、火克金、水克火、土克水、木克土;“ 惟此五贼,百姓日用而不知,顺行其气,以故生而死,死而生,生死不已。若有见之 者,逆施造化,颠倒五行,金本克木,木反因之而成器;木本克土,土反因之而生荣;土本克水,水反因之而不泛;水本克火,火反因之而不燥;火本克金,金反因之而生明;克中有生,五贼转而为五宝,一气混然,还元返本,岂不昌乎!”引号内是清刘一明对五贼的注解,
感觉这种注解存在问题,唐、宋以来,注解《阴符经》的大家都没有见过甲骨文,黄帝时期五行学说可能还没有出现,所以用五行注解五贼好象不对。
“五行概念始于《尚书》,单纯地指水、火、木、金、土五种常见的自然物质材料;后经春秋战国至两汉的发展演变,在相生相克思维的基础上,又附之于阴阳、四时、五方、五德等元素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五行系统模型。”(百度百科)
据考证,五行在商代甲骨文里只是有萌芽,由此推断黄帝时期五行学说可能还没有出现。
另外,五在甲骨文、金文中另有含义:五的甲骨文、金文字形,上面一横代表天,下面一横代表地,中间的叉号“乂”(拼音:yì)代表交错,象剪刀一样收割,本义是指割草或收割谷类植物;《尔雅· 释诂下》:“乂,治也。”割草是为了把草整理得更加整齐,故“乂”引申为治理。
故此,这里五是在天地之间收割的意思;贼是毁坏;那“天有五贼”就可以注解为天掌握着收割天地之间万物,让万物毁灭、死亡,让人类财产受到损失,让人类生命毁灭、死亡的坏蛋,就是天掌握着天地之间万物的生机和杀机,就是掌握着天地之间万物的生杀大权;天地之间万物、人,就是天子也没有办法逃脱生与死,就像秦始皇也不可能不出生,秦始皇也不可能长生不老。这是天地之间万物、人生死由天不由自己的宿命,一切都是天意啊。
中国古代人把天当作神,天能决定人类的命运,“天命”说早在殷周时期已流行,从古器、甲骨、铭文中“受命于天”都有发现,说明早在殷周时期,天命观就已经在人们的头脑里扎根了。这样看来,人生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受命于天”都是命中注定。
“见之则昌”就不是提前发现天要干坏事,提前发现他们要干坏事,盗取天机就昌盛、发财。
“见之”就是看到天地之间万物、人都是天生、天杀;
則的金文由鼎、刀组成,是将法律条文刻铸在钟鼎上;则的本意是法规,
昌,甲骨文上部从日,下部从口会意。会意什么呢?
口说日(太阳)会会意什么呢?
明白天地之间万物、人的生命都是天生、天杀;有可能会骂太阳;
心中会想:我命由天;
积极的人会说,要活好每一天;消极的人会说,人总有一死,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听天由命的生活;
面对无奈,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乏有人用我日来骂人、骂天,就象是昌的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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