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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无毒 医生有过1

中药无毒 医生有过1

    引言

    中药有毒论调沸沸扬扬,不少人走进了中药有毒的误区,对中医中药产生了畏惧感。中药发生毒性伤害,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根本上讲,不是中药本身的原因,也不是辨证论治的原因,而是实验文化的原因。不遵循病机的理、法、方、药、护的逻辑原则,按照药理对应病理的逻辑方法运用中药,或者用小白鼠、实验逻辑去研究中药,既改变了“随证治之”的客观对象,又改变了运用中药的临床方法,把这样的结论,嫁接到中医中药之上,通过媒体的渲染,中药有毒深入人心,宁可吃没有历史的生命检验、缺乏个体实在对应、由工厂生产的化学药物,也不吃数千年生命检验、和人类共同存在于天地之间、以个体真实为对应的自然药物,真不知是生命的悲哀还是文化的悲哀。

     2004年前后的关木通导致肾功能损害开始,中药之毒的问题形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谬种流传愈演愈烈。我曾经用“壶中人”的网名,在中国中医药论坛上发表了一篇“中药无毒,医生有过”的帖子,争论十分激烈,从中可以看出,许多挂中医牌子的人,也趋从、认同、支持实验逻辑的中药之毒,连起码的中医文化观念、辨证论治常识、甚至什么是中药都很不清楚。举起实验文化的大旗,横扫生命文化的理论,是中华大地上很奇特的一种文化现象。中药之毒论调在前不久又一度甚嚣尘上,有必要重提“中药无毒,医生有过”。

    1、毒副作用的评价问题

    毒的概念,通常是指服用之后,发生了治疗作用以外的身体损害,这在西医称之为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和毒药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毒副作用是随治疗作用同时发生的、与治疗不相关的生命伤害,是治这里而伤那里的药物反应。毒副作用伴随治疗同时发生,属西药的不良反应,既可能在治疗剂量下发生,也可能因用药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引起。

毒药是中医文化对药物的总称,如《周礼·天官》“聚毒药以供医事”,统称为中药,为中医临床医疗的重要工具。中药有无毒、有毒、小毒、中毒、大毒等不同分类,但不是毒副作用大小的分类,而在于说明药物偏性的大小和剧烈程度,不能和毒副作用对号入座。一般说来,无毒之药,生命安全性较大,有毒之药,安全性较小。生命安全性的大小,是就药物本身的性能而言的,但有无毒副作用,不是药物本身决定的,而是由运用方法决定的。运用得当,大毒之药有起死回生之效,运用不当,无毒之药会产生伤害无辜之弊。经过漫长的生命实践, 中医学早就探索出了一套运用毒药,防止毒副作用发生的有效方法。

是药物就可能有毒性,但有毒性不等于有毒副作用。按照实验文化的逻辑方法评价中药,都有毒副作用,有的毒性还相当大。如甘遂“可引起呕吐、腹痛、呼吸困难、血压下降等毒付反应。按10毫克/千克剂量连续给小鼠静脉注射一周后,尸检发现心、肝、肾有一定中毒性的组织学改变。”(《中华药海》)。

甘遂的实验室结果,是小白鼠的结果,而小白鼠是否存在与甘遂相对应的证候病机,也就是甘遂的运用是否符合理、法、方、药、护的逻辑规范,这很是个问题。小白鼠实验结论需要重视,但它不是活生生的人,其结论不是“随证治之”的,不能作为评价中药之毒的依据。可是,中医学没有自己的价值评价体系,热衷于科技文化的现代化,实验逻辑牢牢困住了辨证论治的手足,临床用毒治病的医生越来越少了,甘遂、巴豆、砒霜不敢用,乌头、天雄、附子不敢用,甚至连细辛、麻黄、大黄都不敢用了。

甘遂是泻下逐饮的峻猛药物,可以和大戟、莞花、大枣等配方,如《伤寒论》的十枣汤,也可以和半夏等配方,如《金匮要略》的甘遂半夏汤,主要用于水饮结于心下的结胸证。倘若没有水饮结胸,随随便便地用甘遂等中药;或者用包含有甘遂的处方如十枣汤,却不遵循十枣汤的服用方法:“强人服一钱匕,羸人服半钱匕,温服之,平旦服。若下少病不除者,明日更服半钱匕,得快下利后,糜粥自养”,有谁能够避免甘遂毒性对人体的危害?自古以来,中医应用毒性大、性味烈的药物特别谨慎,只要取效就“止后服”,不“止后服”就违背了“随证治之”原则。

中医从药物炮制,到组方配伍,再到用量和运用时间的控制、煎服方法等多个环节、层层预防,避免毒副作用的发生,保证了临床医疗的安全性。再如《金匮要略》治疗“病历节不可屈伸,疼痛”的乌头汤(原剂量:麻黄三两,白芍三两,黄芪三两,炙甘草三两,乌头五枚),乌头有大毒,先将有毒的乌头,用蜂蜜二升煎到一升后,取出乌头,再和其它四味药用水三升,煎到一升后,去药渣,与蜂蜜混合共煎,每次服七合,如果服后有效,就不要再服,无效,可以将煎出的药液继续服完。蜂蜜煎药,具有减毒的作用;有效止后服,具有控毒的作用。

请问,持中药有毒的那些先生们,你们是这样去评价中药之毒的吗?逻辑方法错了,结论可靠吗?小白鼠和活生生的人不同,自然完整性的中药和单分子提纯不同,以个体为真实的药量控制与规范标准不同,你们考量了这许许多多的文化差异了吗?

2、中药之毒的分析

药物的毒副作用的评价,是主观文化决定的,与理论逻辑和临床模式相关,与医生运用的临床思维有关。理论逻辑和临床模式造成的毒副作用无法避免,而医生运用的问题,通过临床修养就能得到解决。中医需要有自己的价值评价体系,不能老是看实验文化的脸色,是非对错都以小白鼠或实验的标本为标准。

中药有毒没有呢,有毒,没有毒,就没有药性,没有四气五味了,也就谈不上“随证治之”了。但中医的毒,不是西药毒副作用的毒,毒副作用是治疗时难以避免的伤害作用,中药的毒指中药气味的偏性。《类经》:“所谓毒者,以气味之有偏也。”现在人们所认同的毒,已经不是“气味之有偏也”,而是指在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把中药的毒等同于在发挥治疗作用的同时,可能危害其它藏腑健康的不良反应,或者等同于在小白鼠实验中发现的器官损害。这在中医称之为伤害无辜,是违背了既病防变原则的结果。

在实验实证逻辑规范下,中药变成了分子式的物质,脱离了证候病机的对应关系,改变了认识对象和认识逻辑,把以证候病机为对应的自然完整性的药材,变成了一个个的分子-有效成分、有毒成分、无效成分、杂质等等。

我们好像不知道自己丧失了“随证治之”原则,用实验方法改变了中药之毒的认识对象和认识逻辑,把实验室研究的药物分子,等同于自然完整性的动物植物,把小白鼠、标本等同于证候病机。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中,“中医”被显微镜牵着鼻子走,有人在网站上列举了一大串中药毒性反应的实验室结论,以此作为中药之毒的证据。这些样的研究,缺乏“随证治之”的客观基础,没有君臣佐使的组方原则,丧失相须、相使、相杀、相畏等配伍关系,却拿来作为中药之毒的证据,真是张冠李戴。

我以为,“中成药安全性问题”的根本,在于抛弃了辨证论治;阻碍“中医药走向世界”的根本,在于世界不懂辨证论治。有辨证论治,中药、中成药就十分安全,不会发生治这里伤那里的弊端,就不会出现剂量过大、疗程过长、使用不当等问题,没有了辨证论治,见咳治咳、见烧退烧、见感染抗感染,只讲对症治疗,不求对“证”治疗,怎能不发生毒副作?!

辨证论治的生命可靠性和安全性,一走进西方严谨、系统的实验实证逻辑,就不科学了,就有毒副作用了。这是一个不可调和的问题,就看我们如何选择。是抛弃辨证论治,创新、重建、异化中医,去迎合实验文化主导下世界,还是坚守辨证论治,通过辨证论治的疗效,让实验文化主导下的世界请中医出山。政策法规、学校教育到学术研究等营造适宜辨证论治的文化环境,形成不同于实验文化的中医自我的价值评价体系,使辨证论治应有的疗效真正发挥出来,西方信服了,中医才能真正走进世界,就是不能走进世界,世界也会到中国来求医、来学习中医。不少病人不远千里求医,不是“医”改变自己的结果,而是“医”自身疗效的吸引。削脚适履,勉强走进了世界,恐怕不是中医。

在历史的生命实践中,中医完成了临床运用中药,从有毒到无毒的蜕变,找到了一套化毒为治的有效方式,那就是在辨证论治的指导下,运用经过合理炮制加工后的道地药材,适而可止,不可过量和过久。《有毒中药临床精要》:“‘水能载舟,也能覆舟’,‘药能治病,也能致病’。合理地应用微量大毒之品,如砒霜治喘证、白血病,不仅可以取效,还可在不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下改善全身状况,甚至挽救病人生命。而人体必须的水和盐,美味的荔枝,若摄入过量也可致病”。

运用中药、中成药,只有辨证论治才是合理的。辨西医的病,按照有效成分的病理生理逻辑对应原则运用中药、中成药,缺乏无害化和无毒化的理论指导和逻辑基础。对待实验方法中的中药之毒,要分析其文化的逻辑合理性,不分青红皂白地盲从实验文化,将其作为中药教学的内容,或者禁止、限制中药的临床运用,对中医学的传承和发展极其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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