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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大同名人解读

什么是书法,什么是书法艺术,面对这个问题许多人都是很茫然的,甚至,就连学习了多少年书法的人也是一片茫然的。当然,现在有许多人只学书法不学文化。要想把这个问题讲清楚,那也不是三言两语的事情。甚至我也不见的能讲多清楚——因为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共为一个事务。所以,世界上的事情只能说个大概,详细的谁也讲不清楚。书法艺术修养到了一定的程度,只能是心领神会,不可言传的。因为“艺术就是解决用语言讲不清的那点东西”。

傅三石:男,汉族,字:继舜,号:一笔鹰。 1954年出生于山西大同。 1987年攻读完《无锡书法艺专》函授学校。 1975开始从事书法学习至今已有37年,他擅长草书,榜书。现为中国北京半园堂堂主,人民艺术家协会理事,华人实力派书画协会常务理事。 2009年已入编《世界名人录》大典第12卷。现居大同、发展于北京。 他的作品1980年曾被《中国颖州西湖博物馆》收藏;1996年荣获全国第二届“书圣杯”二等奖等。2009年荣获孔子金像创作一等奖;2011年荣获华人艺术功勋奖金。 这些年,三石先生的主要成绩就是继古人的“一笔龙、一笔虎”之后又创作了“一笔鹰”填补了书坛历史上的空白,形成鹰、龙、虎三境界的高峰,他还创作了“千佛字以及行草结合的“...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谈一谈个人多年来在书法认识上的一点看法,对于不对自有大家的公论。我认为:要谈这个问题首先应该搞清楚什么是书法,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书法艺术。在这里我主要谈的是书法与书法艺术之间的内在道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世上万事万物的道理相互吸引、相互借鉴、相互弥补、相互发展。道理明了就能做到心中有数,脚踏实地。

道理不明,方向不清,目标不准,容易误入歧途。做任何事情首先要以“明理”为上。读书就是为了明理。艺术是有“原则”没有“规矩”的,是在遵循“原则”的基础上加入个人的“情趣化”能够启迪他人思想,开化他人的心智,立象以尽,这就是艺术的原理;进一步的讲,艺术品就是有思想预示的内容在里面才为艺术品。其它的那就属于写字属于工艺品了。

工艺品是技术范畴。技术强调的是共性,艺术突出的是个性;技术是练出来的,艺术是修出来的。 技术重在“法”上,艺术是重在“情”上。书法的“法”是书法艺术的基础,是为书法艺术而服务的,是保证书法艺术的发展做准备的。书法、抒发,书法与音乐一样都是抒发自己的胸怀和思想志趣的。只有,有了这种能力才能上升为书法艺术的这层领域上,才能上升到“以书代言”的本位上,才能上升到大师的尊位上。

中华民族的书法艺术:必须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以软笔为工具的,以表现自我的坚质浩气的意足神完的心里品质。更进一步地讲,就是个性的、达意的、化法的、得道的一种来去自由的神采飞扬的气韵,

目前据我知道,使用汉字的书法艺术有两种称谓:一种叫书法,一种叫书道。我们中国叫书法,日本叫书道。从字面上看,我个人认为,书道之称比书法之称更为贴切一些,它直指书法艺术的核心。因为,“法”是一种硬性的规定,“道”是一种能伸能屈的柔性原则。所以说,法与道之间从独立的角度来讲,它们各自有着各自的内涵,各自有着各自的职责,各自有着各自的境界。法无情,道有意,概念不一样,所属的范畴不一样。

“法”是无血无肉的机械的死东西。“道”是有血有肉有情的活物。“法”与“道”从社会的角度来看,通观从它的内在来说,都是以道德准则为上的,并不是以“法”规为上的。法规也只是为高标准的道德社会而服务的一种工具。法规也只是起到监督每个人,做人做事是否符合社会道德要求而存在的,法规也只是为推进道德的良好发展做保证的,而道德才是社会的良好的真正体现。

艺术呢,来源于生活,它和生活的常理是一样的。“法”是不能凌驾在艺术之上的,也不能把“法”看作是艺术的标准。“法”只是一个对的基础;“道”则是意美的开始,它们之间还是隔着一层的。法,一旦被人们所认识、所接受,按照“法”去行事去运作去生活,人人都是可以做的到得。可是,“道”却不然,道的把握是灵活的,多变的,因势利导顺势成型的,不是谁想咋地就咋地的,那是需要修养、阅历、胆识、困苦磨练才能做到的一个境界。书法的历史证明:小成于法,中成于术,大成于道。不同的人、不同的修养、不同的阅历、不同的胆识、做到的境界又各有不同。

根本不是以毕业院校、师承关系、社会地位所能为之事,而是和书家的思想创造性有关。最终要看你的见识与,你的人生品味与才情,你的胸次与胆识有着必然联系。同样的材料,一个人可能建造一座雄伟的宫殿,而另一个人却只搭了一个厕所;同样的一块玉石,一个人雕出一个赏心悦目的美丽天使,而另一个人却搞出了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怪物。

同样是一句话,有的人说出来动听,有的人说出来让人讨厌。同样是学习书法,有的人得到的多,有的人就得到的少;有的人得到的是真,有的人就得到的是假;有的人得到了这,有的人就得到了那;有的人掌握了“这”是真理,有的人照搬来“那”就成了谬误,这就是“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的道理。“道”是包罗万象的是艺术的涵盖用词,艺术就是道的生化,它是简单的无为的无形的无欲的无冲突的最高境界。

说到这里我要声明一下,我并不是说我们中国的书法就不如日本的书道,其实并不然,我们中国的书法依然是按照道的大化发展着我们的书法艺术的。只是与日本的叫法不一样罢了,(日本虽然叫书道,但是,它也未必都能达到道的境界)。汉字是中国的,书法艺术是中国的国粹艺术,我们中国是书法艺术的鼻祖,那我们的发展实力就不用言明了。

书画大师齐白石他老人家说:大道纵横,放胆去行。这就是说,书法学习不应该局限在某种范围之内,更不应该知有古,而不知有今更不知有我者也,应该是在有限的基础上放射出无限的光芒;应该是,要根据自己的修养、阅历表达自己的心情。挑自己的水,做自己的饭,品自己的味,我发我光,我之为我,自有我在,我耀我土来雕刻自己才是自己。

应该抛弃那些所附庸的形式和教条的偏见,直奔核心,也就是书法的革命,删繁就简,使你轻装上阵返璞归真。“真”就是美的。使你全方位地、充分地、广泛地发挥自己,表达自己,让自己的思想流动起来,不要被社会的人群所淹没,要做到“七拳并用,八面出锋,游刃有余”来实现自己的艺术价值。可是,在书法艺术这条大道上还有什么“野狐禅”之说,所谓的“野狐禅”就是有些人认为的“下笔无由”,也就是笔法、线条、章法有没有历史来源,没有家派的出处,看上去眼生,味异,就统统地视为“野狐禅”,其实不然。

因为在《书谱》上,有“下笔有由”这一说法。下笔有由的意思就是说:出自那家那派或者是像那家那派……其实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书法艺术能不能精神饱满、神采飞扬、气韵充实、意象生动;能不能大气扑面生龙活虎的给观赏者以心灵的震撼;能不能将书家奔腾激昂的情感活力无限倾注于作品的字里行间;能不能高于那些靠技巧法则创作出来的“作品”这才是至关重要的。

只要能达到这一点就不论出自那家,不论是什么用料,不论是什么颜色都是中国书法艺术的内在文化。如果达不到这一点,达不到以“艺术”感人为目地的这一点,就是说:下笔有由,有出处,像张三李四那也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也是没有什么出息的,只是一个今人抄古人,今人抄今人的一个行尸走肉而已,是苍白无力的,同样是抓住了芝麻丢掉了西瓜的病态一种。所以,书法学习要以中国文化为主,要以下笔有由为辅。

书法艺术归根结底是一种思想,而不是写字的技术。可是,现在有许多人把概念颠倒,死报着那些早已腐烂的应该被淘汰的历史观点不放,还自以为是,高高在上,当圣旨的来供奉,不知云里雾里地了不得了,指手划脚评判别人的作品,看不到下笔有由这一点,甚至有这一点他自己看不懂,就认为是什么“野狐禅”,不入规矩,统统地打入地牢。其实,并非如此。根据“天是空的,路是通的,大道无形,条条大路通罗马”的精辟理论,又哪来的什么“野狐禅”哪(野狐禅说穿了就是一个不习惯。习惯为美,习惯了也就不野了)。

我认为“野狐禅”之说实属封建社会的权力保守概念,以此类推,难道说《中国书法家协会》以外的协会都是野狐禅了吗?只有书法家协会的人有文化?别人就不可以有文化吗?我认为这是容不得别人,是一种无赖的独尊表现,是限制发展的紧箍咒。如果说他持有这种观点是无意的,这就是人与人之间上的修养差别,认识上的一个差异;如果说是有意的,那就是妒嫉别人的私心问题和自己的品德不高问题了。

其实,今天的书法艺术和一百年以前不一样了,今天的书法艺术是为全社会服务的,而不是为那一个人或那几个人服务的,一个人或几个人也是代表不了全社会的。人类的发展,社会的变化,各行各业都在不断地创新、发展。不创新就不能发展,不发展生存就没有活力。所以我的格言:创新、创意、就是根基于内而独立于外的一种思索,一种立异与升华。

一件艺术品只要它不是重复地再现,能给人以赏心悦目的心旷神怡的感染力,它就是有价值的;只要突出个性的自然、品质的泰然、风度的坦然,合理的变化、统一的完整,它就是一件好的艺术品。事物是由对立统一而存在的,由斗争变化而发展的。至于它出自那里不出自那里,出自那家不出自那家、那都是没有必要的附加条件,是框框,框框的生命是无法将充足的激情表达出来的,也不会像篝火那样的自由壮美。

文化艺术必须是走出去、请进来,不断地循环往复,清空、灌满,才能保持鲜活而旺盛的生命力。艺术是没有固定格式的,因为,任何一种固定格式都是对艺术生命的一种羁绊。习武、从艺、向来是不拘一格的才能创作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武术家霍元甲、李小龙,王乡斋,艺术家梅兰芳、齐白石,刘庸等就是最好的例证。古人讲:“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如果将不合适宜的格式化东西不断地往下延续,如果将什么或什么强加于人,那必将是事得其反的,必将是给书法艺术带来巨大的灾难。

创新,没有崭新的思想也谈不上什么创新。创新,首先不能是唯唯诺诺,毕恭毕敬,按部就班,死搬硬套。创新,首先要敢于有所蔑视,敢于大胆的蔑视,有敢于把皇帝拉下马的胆略,有敢于破坏,如入无人之境,才是品格独立的开始。书画艺术最讲究的就是品格的特征。人到无求品自高,至人无己,圣人无名,神人无功,路人无为,不求像谁,不求出自那,只是有所为而无所为地一个心眼地用笔墨展放着自己的心灵给大家。

创新不外乎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旧有的基础上经过有明显地变革出新;一种是在从来没有的基础上而诞生(后者是真正的自主创新)。一句话,创新就是造反。但是,创新必须要尊重几千年来形成的民族的欣赏习惯。就是,既要有学术性又要有观赏性,这才是创新、这才是大道。光有学术性大家不接受,光有观赏性专业不看好。

所以说,必须要在两者的结合上,才可谓是创新、才能有自己的一片天地。苍天不是也在创造着奇妙别致、精美绝伦、无与伦比的各种各样的艺术品吗。像奇石、根艺、冰花、各种山峰的造型,树木、花卉、水汶,还有那丰富多彩的千变云霞、大海波涛,等等、等等都给人留下了震撼的惊奇的久久不能忘怀的奇特景观嘛。难道说它们也得需要有出处吗,也得需要出自那家那派吗?千手观音的舞蹈又出自那家又出自那派哪?

当然,要说出自那家那派的话,我敢肯定地说一句:是出自自然之家、是出自生活之家、是出自艺术家的艺术之手。要是说非地出自那家那派的话,我想再问一下,我们的书法学习,现在可以出自古人,古人可以出自上古人,那上古人又自那家?又出自谁人之手哪?古代没有的东西难道说我们现在就不应该有了吗?现在没有的东西难道说古代也不应该有了吗?这都是些霸王条款强盗逻辑,不尽人意的机戒的僵化的传承。

清代石涛在一幅画的题文上意思说:“古人未立法之先,不知到古人向什么样的成法学习,古人立法以后又不容许今人离开古法,于是千百年来就不让今人出人头地了。”这段话表明了石涛主张追求事物的本质,而不是事物的形式,反对以古人的成法所拘的见解。我的看法是:在古人立法之后也并没有说不容许今人离开古法,而是庸人自扰之,以误传误自误误人,是今天的死人不容许今天的活人离开古法。他们就不知道今古是怎么来的。

没有今又那来的古,没有古又那来的今。其实古人也是今人,今人也是古人;今天的今人就是明天的古人,昨天的古人就是今天的今人嘛。说的简单一点,还是一句话:书法艺术只要符合自然之理、生活之理,做到“书达意、画寄情”神采飞扬满纸云烟活力无限就是成法。艺术的门类繁多,它们追求神采的宗旨是一样的。而书法这门艺术更是以神采为上,如果失去了神采就好像是日月无光,死灰暗然;就好象是一个人疾病缠身没精打采。神采是发自于内而表于外的。

书画大师齐白石还说:“我是学习人家的,不是摹仿人家的,学的是笔墨精神,不管外形像与不像的。”还说:“余刻印不拘前人绳墨,……”听听,学的是内涵、是本质之理,而不是外表。这又是一代宗师的声音,难道还不能说明点什么吗。善取古人“书神”的自能得到没有一笔不似古人,而又没有一笔是古人的玩味。古人的一些观点或今人的一些观点,也许在当时的那个环境条件下是需要的、似乎是合理的。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横向联系的拓宽,彩色丰富了,速度加快了,想象广阔了,交际广泛了,通讯、印刷、媒体、文化传播的普遍提高,地球也实现了毛泽东的“小小寰球”的预言,缩小了,变成一个村庄了,是一个数字化的信息时代了。为什么我们就不能随着发展来思想?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和其他艺术触类旁通、融会贯通哪;为什么就不能有“墨外之墨、笔情色趣”哪?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有“天外之天,山外之山、人外之人、楼外之楼”的境界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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