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法官您好,我来立一个案!
法官:好的,把材料拿出来,你要立什么案?
当事人:我买的是黑玛咖苗,合同也是这样签订的,但种出来的是白玛咖,这事向被告反映了,他告诉我们玛咖生长的过程中会变,但直到收割也是白玛咖。
法官:这样的案件我们不立。
代理人:你能告诉我们不立案的法律依据吗?
法官:没有。你们去公安报案。
代理人:既然没有,那为何不立案?至于公安报案?他们双方立了协议,只是合同违约。
法官:这是诈骗,要去公安报案。
代理人:我们不认为是诈骗,而是违约,当事人也不愿意以诈骗来进行处理。
法官:你是他什么人?我不跟你说话。
当事人:他是我的代理人。
法官:我只跟当事人说。
当事人:你不是欺负我不懂得法律不会说话吗?
代理人:你们的电子显示屏上不是在不停的滚动着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吗?
法官:反正给你们说了,不立就是不立。
代理人:可以,但麻烦你给我们出具一张书面的意见,写明“不立就是不立”。
法官:不写,哪个写你找哪个去。
代理人:我不想跟你吵,我会找你们领导去。如找你们领导不行,我就针对你的行为对 提起控告或者直接起诉你。
评:法律不是法官才用,而是所有的人都可以使用,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官正确释法应当得到尊重,但错误行为必须得到纠正,甚至被追究责任,否则法律的权威就是有权力的执法者想咋整咋整。
(本事件在经过抗争之后,该法官最终不得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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