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执照巨变】看!改了什么,有何影响?

终于,在将近11年之后,新的《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以下简称66部)颁布了。


大体一看,似乎没什么变化,但仔细对比。不仅惊叹一声:巨变啊,这是。如果要用一句话概括这次变化,我觉得说它是一次具有中国特色的,大胆借鉴FAA执照管理规则的有益尝试就很合适。

下面我们细细道来


中国民航的属性变化了。

上一次,66部是在2005年9月27日由原民航局局长杨元元签署的,发布机构为中国民航总局。

这一次,66部是在2016年4月7日由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签署的,并于2016年5月19日颁布,发布机构是交通运输部。

从民航总局局长签署到交通运输部部长签署,从民航总局发布到交通运输部发布,我们不难看出中国民航的独立性慢慢减弱并进一步融入到中国的大交通战略规划之中。今后,和中国铁路一样,中国民航将不再是独立王国。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取消了。

新的66部只包含了两种执照的内容,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没有了。没有了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考试,管理人员的选拨范围更大了,也不知道将来当领导是变难了还是便容易了。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权利进一步下放?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基础部分和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考试的监考这一条款被取消, 那么,问题来了,将来的相关监考谁来负责,147机构?


执照保存更严格了。

新的66部规定“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持有人应当将证件随身携带以便于接受检查。”之前这方面的要求是这样的: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和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当将证件保存在最接近其通常行使证件权利的区域内,便于接受民航总局或者其授权人员的检查。

熟悉FAA执照管理规定的人员不难发现,旧的66部的规定是翻译FAA的相关内容。从最接近到随身携带,民航局对执照的管理更加严格了。机务兄弟会不会更累了。


新增第66.7条涉及酒精或者药物的违禁行为。

 新增条款如下: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持有人在饮用任何含酒精饮料之后的8小时之内,或处在酒精作用之下、血液中酒精含量等于或者大于0.04%,或受到任何药物影响损及工作能力时,不得从事第66.15条、第66.25条中所规定的工作。

这部分的规定,FAA是有的,旧的66部是不全面的。该条款的加入与我国几年来相关事件的发生是紧密相连的,也是中国民航与国际接轨,向FAA看齐的重要体现。


基础部分的考试部分变化巨大


工作经历要求变了,如下:
新66部相关要求 
旧66部相关要求

取消了学历限制!!!是不是以后会出现高中毕业生直接去修飞机的牛人。惭愧啊。

新增”考试不合格者可以在90天后参加补考,考试成绩有效期为5年。持有民航局批准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基础培训或基本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等同于基本技能考试合格。“

该条款明确了补考的期限,延长了成绩的有效期,从2年变为5年。成绩有效期的延长估计与目前的抽签考试有关。真的有人倒霉到抽到考试资格之时就是成绩过期之时。 我想知道,以后的考试难度会不会加大?


基础部分的申请条件更加严格。


新增了”最近3年内无严重维修差错; 最近3年内无严重工作不诚信行为的要求。“机务兄弟,且干切珍重吧。

进一步规范了147机构学生申请条件新增条款如下:经过民航局批准的培训机构培训并获得其颁发的所申请专业基础培训合格证书,且在毕业后至少累计从事1年所申请专业的民用航空器维修工作。其维修经历应当包括民用航空器维修实践工作,内容应当涵盖基本技能和具有代表性的维修任务。

对于航空专业的学生增加申请执照的年限限制,申请时的维修工作年限统一由两年变为三年。考执照年限推后,涨工资时间推后,机务是不是该加工资?


颁证日期变短


新66部规定,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颁发本规则附件二规定的《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之前的时间是30天,政府办事效率是要提高的节奏。


执照机型部分的申请条件放宽
新66部条款
旧66部条款

一类机型签署的申请时间由原来的3年变为4年,机务路漫漫长啊。

……


对大多数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申请执照和机型签署的时间都延长了一年,不合格可以补考,考试成绩保留5年。


改动太多,如需进一步了解还需各位细细品读。为方便各位对比,特将新旧链接如下。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民用航空维修人员执照
航校
【适航讲堂】航空器改装的相关规章要求(精读)
串烧《民航法规》
机务维修系统人员概况和维修培训机构数据统计
飞标司发布最新:CCAR-66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相关文件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