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近些年来相关法律已不断完善,但消费者在汽车购买、使用、售后等方面还不时遭遇各种陷阱。在今年“3·15”来临之际,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17年度汽车行业维权案例,为购车、用车消费者提供一些参考。
4S店巧立名目收取“抵押费”
2017年3月,市民钟先生在某4S店按揭购车时,发现该店提供的收费收据中写着“抵押费500元”,他询问4S店的销售顾问,得到的回答是:按揭购车需将车辆在银行进行抵押,4S店帮忙办理抵押手续故而收取这笔“抵押费”。钟先生据理力争还是无法免除“抵押费”,于是拨打了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龙文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大队的执法人员到现场后,了解到该4S店共已收取了8位按揭购车客户每人500元的“抵押费”。然而,按照相关规定,该4S店所谓的“抵押费”是被明令禁止的。
新车竟出现掉漆
2017年7月30日,陈先生于某车行看中了一款新车。见销售方表示该款新车可出售时,于是当场掏钱下定。然而在提车时,陈先生发现该车的油箱盖有两处明显的掉漆,后备厢上也有凹陷。陈先生要求车行提供该车的来历证明,保证该车系新车而非事故车或试驾车,并进行适当的经济赔偿。经调解,由车行负责对车的车尾处与油箱盖两处明显的掉漆及后备厢的凹陷进行修复、补漆,并赠送陈先生2000元的加油卡和两次车辆免费保养。
维修过程遭遇“二次伤害”
庄先生于2014年10月10日在某4S店购买了一款美系小车(保修期3年)。2017年9月份因为抖动故障开回4S店维修。在4S店更换离合器后,庄先生发现车子的发动机支架垫损坏。庄先生认为是4S店在维修离合器的时候损坏了发动机支架垫,要求4S店除了免工时费也要免配件费。最终,在工商部门的介入后,该4S店免费为庄先生的车子更换了发动机支架。
有条件限制的“免费”
2016年6月,江先生于某4S店购买了一款小车,该店经营者向江先生承诺可终身免费保养。2017年8月,当江先生驾车来到该4S店进行保养时,却被告知在该店购买保险才能免费保养。购买保险才能免费保养并未写入当初的协议单中,江先生觉得4S店的要求不合理,拨打12315求助。工商部门介入处理,投诉人可自行购买保险,同时享受免费保养。
本期编辑 方一凡 陈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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